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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法制(1)
2011-10-16 22:11:04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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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安
    本县从唐代始设县尉,掌地方军事、治安;明清设典史,为知县下掌管缉捕、狱囚;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县设警务局,管理城镇治安(乡村治安由里、甲分管)。
    民国十年(1921),县设警察巡缉队,置警佐。民国十七年(1928)成立公安局,内设督察处、总务科、行政科、司法科、会计股、外事股、户籍股。民国二十二年(1933)设保卫总团,后改名保警大队,统办公安事务。民国二十五年(1936),成立警察局,内设司法班、特务班、便衣队和禁娼办事组织,外设妓女从良所,迄宝鸡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设公安局,内置秘书、治安、审讯(后改为预审)三股,看守所和警卫队,外设阳平、虢镇火车站、马营、贾村、晁峪、坪头、拓石、终南8个派出所。1950~1958年设立虢镇、观音堂(今宝鸡市辖)派出所,其余均撤。1961年县制恢复后,局内设秘书、政保、预审、治安4股,外设县功、拓石派出所,后增设城关、虢镇车站、厂区、马营派出所。1966年成立坪头公安分局,撤销城关派出所,增设固川派出所。
    “文革”中,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1967年12月26日,县革委会设政法组,统管公、检、法业务,基层派出所一律撤销。
    1973年县公安局名称恢复,内置秘书、政保、治安、内保预审4股,外设坪头公安分局和县功、虢镇车站、厂区、阳平、马营、城关、39信箱、94信箱、赤沙、拓石10个派出所。1980年,县公安局内增设刑侦股、政工室,下辖派出所10个;1985年增设交警大队。    管理
    清以前,虽有管理机构,但社会治安状况无史籍稽考。
    民国初年,县境军阀混战,土匪蜂起,横行乡里,烧杀抢掠,草营人命,无人过问。匪首冯中飞盘踞秦王寨,纠集匪徒数十人,常乘骑到金陵川、陈村(凤翔辖)一带拦路抢劫,打家劫社,为所欲为;匪首李瓜儿,在八鱼原昼伏夜出,烧杀抢掠,不可一世。民国十年(1921),赤沙、香泉、县功等地股匪云起,盘踞吴山的王友帮,占据赤沙、香泉的常有易,暗藏麦卷沟的王东才,以及县功境内的张万顺等匪首,各纠集匪徒数十名至上百名,明伙执杖地昼夜抢劫,致使路断行人,百姓闭户,县巡缉队不敢过问。民国十五年(1926)中秋夜,吴山匪首王友帮率匪徒闯入县立第一高等小学,将50名师生绑架到匪巢吴山。匪徒刚走,免遭绑架教师司知卿即报驻军追捕,驻军以“没有命令,不便行动”拒之,巡缉队闻风丧胆。直至民国十七年(1928)6月,省府派甄寿珊带领部队进剿,匪首王友帮及部分匪徒溃逃,从此吴山匪患始告平息。
    民国二十八年(1939),县警察局为达到反共、反人民之目的,除加强局内机构设置外,在虢镇、西坪、县功镇、阳平镇、河滩镇、新市镇、汽车站、火车站、陈宝乡、硖石乡设警察分驻所或警察所,配警官、警士达370余名,还设6个保安警察分队约300余名,分布于各乡(镇),名为维持社会治安,实则兵匪盗贼勾结危害百姓。惯盗王呀以偷盗耕牛为业,东至蔡家坡,西到虢镇,南去太白,北上凤翔,凡丢失耕牛者去阳平警察分驻所交耕畜价款一半,耕畜方可归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县境被击溃的国民党军队散兵游勇,伙同残匪,隐藏在终南、赤沙、香泉等地深山密林,与国民党特务分子相勾结,制造谣言,妄图东山再起,并乘民主建政之机,袭击初建的区乡人民政府,抢劫民兵武器弹药,暗杀、绑架干部,投毒、放火、爆炸,严重影响新政权建立和巩固。1949年11月,中共宝鸡县委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县警卫大队、各区公安、民兵和当地驻军,对赤沙、香泉、神农、鸡峰、钓渭、终南、周原等地匪特进行全面围剿。到1950年10月,共破获匪特组织24个,分化瓦解匪特人员1767人,办理案件130多起,处死惯匪、首匪168人,处死缓12人,有期徒刑646人,管制233人,收缴匪特枪枝984支、轻、重机枪19挺、六O炮4门、发射筒2门、手榴弹553枚、八二炮弹21枚、子弹23717粒,平息了匪乱。同年12月,县委召开剿匪斗争胜利奖励表彰大会,表彰奖励176名有功人员。
    1950年10月,中共中央、政务院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后,本县从冬季开始,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内部,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下称“镇反”),对隐藏在党、政、群机关内部的土匪、恶霸、国民党特务、反动党团骨干等反革命分子,按照“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进行彻底清查。至1954年,全县共查出各类反革命分子1499人,对其中97名罪大恶极的首犯和惯犯处以死刑,7名死缓,判处有期徒刑383名,对尚能坦白交代、认罪态度较好,且民愤不大的817名反革命分子给予宽大处理,交群众监督改造。
    1953~1958年,本县先后两次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运动,对利用宗教迷信骗财害命、进行反革命活动的一贯道、皇坛、大道门、三宝门、太乙门、南功门、一心堂、一祖双香门、道德学社、同善社、九宫道、灾坛门等15个反动组织,按照“教育多数,分清主次,政治瓦解,区别对待”的政策,逮捕法办了42名反动道首,有23204名道徒经宣传政策,自动登记声明退道。
    1955年以后,县境社会秩序安定,各级治安管理部门和组织在抓枪枝、弹药、爆炸等危险物品和社旅、印铸刻字、修理、废旧金属收购等特殊行业管理的同时,配合农业合作化运动,建立和健全基层公安派出所和乡(镇)治安保卫委员会,充分发动群众,对“镇反”、土改和“肃反”运动中划定的2972名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下称“四类”分子)进行政策、前途、守法教育。到1964年,全县有245名“四类”分子摘掉帽子。其中:地主分子85人,富农分子88人,反革命分子56人,坏分子16人。
    “文革”期间,公安机关被“砸”,各种规章制度被废,各类“造反派”组织武斗成风,打、砸、抢、抓、抄横行,治安管理混乱,直至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社会秩序方逐步好转。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提出对社会治安采取综合治理的方针,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强治安管理,维护安定团结。1981年7月,由公安部门牵头,成立县综合治理办公室,从县级有关部门抽调干部30余人,在虢镇镇车站道北居委会、县针织厂、虢镇中学、车站综合零售公司等4个单位进行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次年又在县直部门、驻县部分工厂和川塬16个区、社、大队共556个单位进行综合治理,发动群众揭发出各类问题496件,处理治安案件112起,抓获案犯55人,缴获赃物折款10588元,帮助和教育失足青年446人,。与此同时,建立和健全各级治保会组织771个、调解委员会432个,有233个生产大队制定了乡规民约。
    1983年8月,全县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重点对象是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强奸、流氓、爆炸、抢劫、盗窃、拐卖妇女儿童和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等严重犯罪分子。迄1984年10月,先后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79起(568名罪犯),县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28次,震慑了敌人,教育和鼓舞了群众。
    1985年,继续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同时,在全县进行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受教育者达22万多人(次)。有524名失足青年变好,其中87名被评为先进工作(生产)者、6名加入个共青团。结合法制教育、对全县903个治保会和855个调解组织进行了整顿,在350个企事业单位、村组实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包责任制,组织起巡逻组292个。1986年,巡逻组达599个(1518人),使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稳定在总人口0.25‰以内。
    1987年,结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开展了几次专项斗争。元月初,发动群众,开展反扒窃、反盗窃斗争,先后抓获犯罪分子43名,破获各类案件50起。2月中旬开始,以50天时间,开展打击聚众赌博、封建迷信、流氓滋扰、持刀行凶等危害社会秩序的斗争。6月份,针对全县刑事发案上升、团伙作案突出的特点,集中3个月时间,以虢镇地区为重点,开展掏窝子、挖罪犯斗争,摧毁各类违法犯罪团伙和窝点42个,破获各类案件152起,挖出各类违法犯罪分子231名,追回赃物赃款计6万余元。11月份又一次开展打击扒窃、盗窃、抢劫犯罪斗争,使影响较大的流氓滋扰案件下降了7.9%。此年全县共发政治案6起、刑事案174起、治安案245起,共425起,破获和查处401起,处理各种违法犯罪分子938名,其中逮捕200名,收容审查208名,劳教3名,治安处罚527名,追回赃物赃款计195762元。
    1988年,查处反动会道门复辟案1起、刑事案件181起、治安案件312起,摧毁犯罪团伙36个,打击处理各种违法犯罪分子1977名,其中逮捕228名,劳教、少管4名,收容审查276名,治安处罚1409名,追回赃物赃款137234元。与此同时,针对赌博屡禁不止,吸毒贩毒、卖淫嫖宿等社会丑恶现象,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发动群众,各方配合,先后抓赌104场(次),抓获聚赌人员619名,缴获赌资3.7万余元;摧毁吸毒窝点3处,查获毒品214克,抓获吸毒者323名,收审毒品贩子3名。
    1989年,全县公安保卫工作紧紧围绕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大力整顿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社会丑恶现象。春节前,对绺窃、盗窃集中进行治理,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5起,查处治安案件195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20名;3月份以后,以虢镇地区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有领导、有组织地整顿社会治安活动。此间,西安等地出现学潮、动乱,北京发生“反革命暴乱”,本县极少数不明真象和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严重影响的人,偶在街头张帖小字报,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造谣生事,蛊惑人心,扰乱社会治安,引起了各级党政领导和全体公安干警的密切注视。此时,在全县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重点,先后破获各类案件356起,其中重大和特大案件47起,抓获各类犯罪分子681名,有力地制止“自由化”思潮蔓延,维护了治安秩序,保持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8月9日,省委、省人民政府电话会议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盗窃、抢劫、流氓滋扰和查禁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简称“三打击、三查禁”)专项斗争。本县结合省、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充分发动群众,迅速在全县开展清查动乱、暴乱分子和“三打击、三查禁”活动。本县虽无罢工、罢课、游行示威和打砸抢等动乱现象,但有181人因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影响,传播谣言,散发传单,张贴大小字报和标语达122张。并查清了以“六大侠”、“八兄弟”、“秦属保卫集团”等3个流氓滋扰、盗窃等刑事犯罪团伙。据统计,3个月共破获各类案件597起,抓获作案分子906名,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629名,追回赃物赃款8万余元。破获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案件141起,抓赌104场(次)、赌徒391名,缴获赌资1.5万余元;先后12次出击吸毒窝点,抓获吸毒贩毒者47名,缴获毒品1368克;抓获卖淫嫖娼者11名。11月份,又针对禁而不止的倒贩、吸食毒品、聚众赌博、卖淫嫖娼、拐卖儿童妇女、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和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命(称“六害”)等社会丑恶现象,全县动员,齐抓共管,经两月扫荡,抓获违法犯罪分子708名,其中卖淫嫖娼64名、吸毒贩毒141名、拐卖妇女儿童6名、赌博480名、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命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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