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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教育概况介绍(1)

2012-3-16 23:12:03  来源:三秦游综合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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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是为其本阶级培养后继人才,旧社会群众则把读书当作求官耀祖的途径,所以历代或官或民都很重视。官方倡导,百姓踊跃,集资兴学,慷慨解囊。白水之教育,明、清以科举取士,八股为文,四书、五经是学生必读的经典。封建主义的教育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压抑人才,加之频繁兵燹、年馑,学宫废圮,嘉靖以后180多年,三甲(一甲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二甲第一名叫传胪。明清科举相沿仍分三甲,但第一甲仅限三人,第二甲称“赐进士出身”,第三甲称“赐同进士出身”。)白水无名。万历年间邑人井沣说:“白水无科目六十年,盖限于风气。”乾隆十七年(1725)邑人董获麟在《彭衙编序》中说“彭衙当有明中叶,文学骎骎近古,故其时夺解元而掇会魁者,亦有其人。隆庆元年(1567)以降,文风渐靡,科目寝衰,沿至于今,茶尔不振”。尔鸦片战争后,受西方民主思想及科学技术的影响,冲击了清政府的封建主义教育,立志改革之声日高。戊戍维新,变章兴学,旋即改变复旧。直至清末,废科举而兴学堂,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封建主义传统的束缚,尤其在辛亥革命后,白水不但学校增多,且有去外地求学、上大学,甚至去外国留学的学生。
    民国初期仅将原学堂改为学校,但因军阀混战,无力顾及对教育的恢复、改革,加之经济困窘,农村学校停办者不鲜见,因此, 应该受教育者不及1/3。女子入学更谈不上,同时人们因受封建礼教的禁锢,城镇学校且男女分设,农村更无女校。城内唯一的初级女校,学生来源,仅限城区。延至民国十六年(1927)新耀镇增设女校1处,学生二三十人。民国二十九年(1940)城内女校,并入新化巷小学,男女合校,是白水教育发展中迈出的可喜一步。
    民国政府对教育还是进行了改革,而且也有所发展。首先明令废除读经及儒教礼义,规定科目课程,到民国九年(1920)教育部改革教育,促使全县各校开学,县上并派督学下乡检查,学生方逐渐入学。但仍集中于乡镇,未能广泛普及。
    民国二十六年(1937),日寇侵略,抗日战争爆发,国民政府令各乡设中心国民学校,各保设国民学校,到民国三十二年(1943)共设中心国民学校5处,分校3处,国民学校38处,分校140处,共186处。
    1949年白水解放初,中共白水县委、县政府亟视抓教育事业,首先恢复了206所初小,9所完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又制订教育方针,改革教学制度,明确教育思想,强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艺术;增设学校,创办高中,增加教学经费和设备。现在村村有小学,社社有初中,县办完全中学4所。小学学生由1952年的13,811人,到1983年增加为32,663人,初中由1952的年465人,到1983年增加为12,763人,高中由1952年的无,到1983年增加为1,716人。
第一节 教育机构沿革
    白水教育事业,明设教谕、训导各1人,掌管全县学政。清康熙三年(1664)裁教谕,留训导1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知县彭承慈于高等小学堂设劝学所,主管全县学务。民国二年(1913)改劝学所为学务所,迁址于南街吕祖庙(今人民银行旧址),不久复改为劝学所。设所长1人,干事3人。民国十五年(1926)改劝学所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干事3人,督学3人。后于民国十七年(1928)迁于新化巷(今农科所旧址。当时局长郭振国题名立碑,今碑尚在院中)。民国二十二年(1933),教育局改设为教育股,设股长1人,干事3人。二十五年(1936)改为教育科,设科长1人,干事6人,卫生助理员1人。
    1948年3月白水解放后,文教工作由县民主政府干部兼管,同年冬在县政府内设教育科,科长1人,干事7人,各区设文教助理1人。1951年与卫生科合并,称文教卫生科。1956年分设文化科,科长由教育科长兼。次年卫生与教育分设,教育与文化合并称文教局,增设副局长1人,干事增至9人,各片设扫盲专干1人。1956年,因白、蒲、澄合县撤局,设白水公社教育组。1961年9月恢复白水县制,再设文教卫生局,各片设视导员1人。1964年文教、卫生再次分置。“文化大革命”期间,文教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代管。1970年归县革命委员会宣传组兼管,于各社(镇)设教育专干。1973年文教卫生又合并为文教卫生局,第二年再分,又设文教局至今,增设副局长,社(镇)教育专干仍在。1980年,增设各公社业余教育专干。1983年文教局迁于今址,时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干部8人。
第二节 科举儒学及私塾
    一 科举取士
    科举时代,省、州、府、县皆奉谕设学。县有儒学、书院、社学、义学。唯儒学得天独厚,称为“县学”,属官办,设于县城。乡村设义学、乡设社学,多布局于集镇。而广大农村则是民办私熟(义学)。
    明清科举时期的教育经费来源有三:一是官府每岁从田赋银中拨给,用所支付廪膳生员20人的每月粮银64两,支付举人会试盘缠7两,支付本县代送文武新生入学各项规礼、赞仪以及书院山长薪金;一是祠、庙宇之公田以及学田的地租的收入,用之于祭祀、香火、灯火、讲师聘金及贫困学生之补助等;一是募捐筹集。此款交乡绅经商生息,以备修葺校舍,添置设备之用。
    总之,由于财政困难,教育资金短缺,即县级官办书院,亦不得不自筹资金,加之兵事频繁,学校时废时兴,教育萎靡不振。自后唐(923)至清乾隆十八年(1753)的830年间,白水殿试中试者仅8人,为数寥寥。嘉靖至雍正,180多年竟无科目。乾隆中兴,知县虽重视大力提倡,然学校仍按旧章,所授课业依然是四书、五经、朱子理学。明中叶后,士则求师,县学虚设,无课可上,唯掌考试及注册而已,死气沉沉, 缺乏生机。沿至清末,科举废而学校兴。
    此外,还有恩贡26人,例贡26人,贡士32人,附贡9人,廪贡5人,增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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