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入学生员(学生)入学额,按文、武、廪膳分别确定。“岁试进文、武童生各8名;科试由掌全省学政之大员,分期分道主考。学使道试前,县令先试诸生于考棚,谓之县考。同治十二年(1873)知县李廷钰于明伦堂后建考院一所,专供县试。县试例考五场,逐场淘汰,末场列第一名者曰“案首”。经县考录取的童生,方可参加学使主持的府考。府试在同州(即今之大荔)举行,考取即谓之进学,也叫“入庠”或“入泮”,案首非有大错,例必录取。入庠者则称“生员”,美称“秀才”,沿袭明制服蓝衫。
生员逢岁试,科试亦得应试,按优劣分三等,最优者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获廪生叫“补廪”。按明初制度月米6斗。清因其制,但数额有限制,依岁试科之名次,以前列继加者称“增广生员”,简称“增生”。童生初进学谓之“附学生员”,简称“附生”。增、附均无廪米,亦不在学肄业,唯一“谒圣”或拜“学老师”而已。
三 私 塾
私塾,白水人称为书坊,一般只聘塾师1人,教材自选,学制不定,采用封建家长式的方法授教。私塾在白水不详兴自何时,明、清两代则较为普遍。因塾师聘金由学生负担,乡镇及大村庄就学者多,一般都请师设馆,但大村尚未设立者亦不罕见。有少数生员私人设帐授徒。林皋拔贡刘在朝,明崇祯十六年(1643)例选四川新繁知县,但无意仕进,设教乡里,著名一时,试中生员多为其弟子。
至清末,全县234个较大的村庄,渐有书坊,其数不详。辛亥革命以后,变革兴学,但一时课本及教师奇缺,私塾借机复苏,延至民国九年(1920)始绝。
明、清时期,白水城乡尚有社学、义学多处,皆属官办学校,其意在“集孤寒子弟读书。入学者免其差役,由地方官量给膳饩,仍报学正考核”。社学因附社仓故名,明嘉靖十八年(1539)知县周贤所建,光禄卿马理有记。《梁志》载“久废。康熙五十二年(1713)邑民改为城隍书院”。县城内、南河、新村、雷衙、武庄、贺苏、北原、尧禾等地共建社学8处,各有仓,叫社仓社学,皆周贤所建,久废。义学一名“官垫”。对待学生与社学同。《梁志》载“明德书院,旧称义学”。明德书院建于明,故义学亦当始于明。据徐元润《新建衙东官塾记》载:“白水旧有义学数处,前令王希伊(乾隆年间)所建,迄皆废弛”。至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知县徐元润“因书院旧基,设官塾一所”,自有记,其址不详。其后雷衙、耀卓、雷村、却寨、贺苏、尧禾、子阿继办义学共7处,其址多为乡镇寺庙,费用由学生自筹部分,余由同善会资助。王希伊《同善会义学碑》载:“国家设学校以教士,设 常平仓以养民,制綦备矣,此其在官者也。其在于乡,推常平仓而为之,莫善于同善会;推学校之意而为之,莫善于义学。”据此,可知义学为官方倡导,乡民集资,同善会资助的民办学校。咸同间,因兵毁坏。同治十三年(1874)知县李廷钰捐集资金子南河、北廓、儒学侧各设1所,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均改为学堂。
第三节 书院、学堂
一 书 院
白水之书院始于明而度于清末。崇祯年间,知县王无逸利用儒学南原布政分司行署(清代改为把总署),创建明德书院。顺治初,知县王永命因其讲席久虚,改祀杜工部,不久即废。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利用城隍庙西久已废弃的旧学址建城隍书院。乾隆四十二年(1777),知县王希伊在察院巷(今新化巷)所建彭衙书院,历为重视,为白水育才重地。书院构筑包括募训堂、条教堂、藏修堂、敬受亭、厨茶房各3间,肄业堂16间。时王希伊自任主讲,选刻《彭衙书堂丛编》,以朱子理学救生员,一时文风大启,邻县有负笈从师者(见《王公政德碑》)。咸丰元年(1851)知县邓珏效之,主讲课业。自王去任即设山长1人,总管教养之事。嘉庆二十三年(1818)知县任执中,道光四年(1824)署县事康节略有补葺。康并为筹膏伙三千缗,自有记。二十七年(1847)知县徐元润新其堂屋。同治十三年(1874)知县李廷钰以其毁于兵燹而重新修建,恢复旧观。光绪十三年(1887)知县武达材鸠工再修。清末改为学堂。
二 学 堂
清未维新,首革学制,光绪二十七年(1901)诏令各省书院为学堂。光绪二十九年(1903),知县陈维藻遵令改制,当年即改彭衙书院为县立初等小学堂,附师范传习所,并创办蒙养学堂4处,其址不详。光绪三十二年(1906)知县彭承慈改县立初等小学堂为高等小学堂,在城内创办县立女子初等小学堂,寺前初等小学堂及城隍庙初等小学堂等3处。在舌牙、南河、小卓、东固、汉寨、尧禾、大杨、西固、西文化、东恒寨、支肥等地创办学堂11处。四五年间,官立学堂19所。后,城乡效之,数年间,“地方不过十六里而学堂已办四十处。”至民国初,一律改为学校。
县立女子初等小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知县彭承慈创办。地址在东巷罗家祠堂(今收购站)。此为白水第一个女子学校。当时妇女受封建礼教的禁锢,入学者仅10余人,清末停办。
县立高等小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彭承慈改良县立初等小学堂,扩大基地,改良旧式,新其堂宇,增建校舍。新设盥漱室、图书室、仪器室。讲堂南北两面置以玻璃。迄四月改建告成,更名为县立高等小学堂。至民国初,改学堂为学校。
第四节 幼儿教育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元月,白水始于龙门洞巷(今机械厂)创办白水县幼稚园一所,负责人曹慕明,教师3人,学生40人。当年秋因白水起义停办。
建国后直到1958年春,县文教局在南街(基建局南)办起白水县五爱幼儿园,招收幼儿30名,配教职工3人。此年,全县以村为单位,从回乡青年中挑选教师,计工付酬,自办学前班计412处。由于条件不具备,经验不足,次年即逐渐并入各村初小,原教师回队。因小学负担加重,无力顾及,不久自散。1972年,县幼儿园交东风学校代管,第二年已自行解散。此后幼儿教育单位,城乡一所无存。1974年,教育部门逐步恢复农村中的学前班,当年城内的北关、城关两大队办起幼儿园各1所,各有儿童40名左右。第二年起文教局多次派幼儿教师出外学习,组织去外地参观,利用假期培训。次年,城内东关大队再办幼儿园1所(初为季节性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幼儿教育引起政府重视,1978年冬白水县幼儿园恢复。1981年工交系统及商业局先后办起幼儿园,东关大队也将幼儿园改为常年性质,到1983年城内共有幼儿园6所,各配专职教师,幼儿得到良好的学前教育。
白水县幼儿园,1958年创办于南街,初名五爱幼儿园,1961年迁城隍庙,1963年迁于西街,改名白水县幼儿园,1964年迁寺前街,次年又迁于关帝庙,1972年交东风学校代管,第二年即自行解散,至1978年始恢复。现有职工4人,幼儿3班共70名。自办以来,每年在园幼儿约30人,现达70多人。多年来,一度解散,两次住庙,七易园址,长期借居,迄无定点。今仍客居体育场狭巷矮窑,既无游艺设备,亦无活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