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在中共宝鸡县委(下称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县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乡(镇)为人民代表会议。各界代表由党派、机关团体、各界知名人士协商推荐和选派相结合产生,组成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其常务委员会。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团结各界人士,协助人民政府宣传贯彻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废除保甲制,建立乡村政权,进行剿匪、反霸、减租退押,开展土地改革、生产自救和抗美援朝等项工作。
1949年10月26~28日,本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虢镇小学阅览室召开,共邀请代表147名,出席代表128名。其中,农民58名,文教界16名,机关团体19名,人民解放军6名,工商界10名,支持人民解放军担架功臣6名,民主人士3名,少数民族2名,青年3名,妇女1名,当然代表4名。会议听取县委副书记焦世雄《加紧清匪肃特,建立革命新秩序,加速完成1949年征粮任务》的工作报告,并对全县肃清匪特、安定社会秩序及支前工作进行讨论。会议对推销胜利公债、统一行使人民币、杜绝银元和国民党法币流通等作出决议;选举产生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主 席:郭进挺
副主席:王子清、马效援
委 员:刘汉卿、常国祥、杨正卿、焦世雄、何德轩、容静轩、冯 瑞、杜少卿、高崇义、王昌烈、辛 红(女)、岳 嵩、李子贞(女)
秘 书:王昌烈
1950年10月9~12日,本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虢镇群众堂召开,原分配选派代表206名,出席代表160名。其中:工人3名,农民89名,机关团体37名,医务和工商界13名,教育界2名,青年2名,学生2名,特邀代表4名,列席8名。会议听取县长王笃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对减租退押、反霸、1950年财政收支概算和追收1949年欠粮及加速完成1950年征粮任务,进行讨论和研究。会议对川塬8个区进行土地改革运动作出决定,号召各地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防止地主阶级破坏土地改革运动。会议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委员和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县 长:王笃
副县长:王子清
县人民政府委员:(不详)
主 席:高述先
副主席:王昌烈、杜志朴
委 员:焦振祥、李如九、马子良、王 铨、肖引福、张志孝、李仲发、何德轩、辛 红(女)、董含芳、符于晴、冯 瑞、霍继文、高 岐
1951年12月6~8日,本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第一次会议在群众堂召开,出席代表265名。其中:工人9名,农民118名,文化教育界20名,工商界11名,医务界4名,少数民族2名,人民解放军4名,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31名,企业7名,民主党派1名,特邀10名,其他代表48名。代表中有中共党员50人,青年团员29人,民盟盟员2人,民主人士15人,各阶层群众169人。会议听取和讨论县长祝寿山关于《宝鸡县人民政府1951年工作及今后任务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县 长:祝寿山
副县长:王子清
委 员:常国祥、姜纯儒、苏 尉、赵国祯、丁仲英、丁学强、杜少卿、马效援、刘汉卿、高 岐、李富长、高嵩义、何德轩
主 席:王 笃
副主席:刘汉卿、杜志朴
委 员:祝寿山、王子清、李金良、杨秉坤、王宗初、牟 芝、符富成、何德轩、杨春生、白文长、冯 瑞、王正虎、张景文(女)、李全亭、肖引福、朱成修
1952年5月5~7日,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第二次会议,出席代表186名。会议总结春耕生产和防旱工作经验,安排夏收、夏选、夏种工作,并对美帝国主义在侵朝战争中使用细菌武器的防疫宣传工作做了部署。
9月2~4日,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第三次会议,出席代表299名。会议总结夏收工作经验,安排部署秋季生产、民主建政、查田定产工作,并对三届二次会议决议执行情况作了检查。
11月8~10日,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第四次会议,出席代表279名。会议主要听取县人民政府赴朝慰问团工作报告和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精神传达。
12月25~28日,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第五次会议,出席代表260名。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发展互助组的工作报告,审查并通过查田定产、土地等级初步方案。
1953年2月28日~3月4日,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第六次会议,出席代表287名。会议听取县长祝寿山关于搞好春季生产工作的报告和县委书记王笃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报告,并作出决议。补选宋彦芳为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秘书。
8月5~8日,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第七次会议,出席代表221名。会议听取县长祝寿山关于县人民政府2~7月份工作及今后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对减轻人民负担、大力发展地方公益事业,进行了认真讨论,并作出决议。
12月25~27日,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第八次会议,出席代表190名。听取县人民政府8~11月份工作和提案审查报告,并作出决议。
1954年2月18~20日,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第九次会议。听取县长姜纯儒关于《发动群众,做好春耕生产,为完成1954年农业生产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规定,对实行人民代表普遍选举制度进行了广泛讨论,并对做好全县首次普选工作和发行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