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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宗教概况(2)

2012-5-27 14:46:25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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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佛教
    明正德至清代道咸年间,白河佛教昌盛。其时,官绅庶民,“广种福田”。县境内兴修寺庙上布施,捐输土地作庙产,无论贫富,竞相解囊,且庙会尤多。凡庙会皆要唱戏,筹措经月,热闹三五天,每逢庙会善男信女到寺庙中烧香,“许愿”、“还愿”,“求签”“问卦”,川流不息。民国时期,不论城乡,居民家中皆设“神龛”,供奉所信佛像。民间吃斋念佛者甚为普遍。
    清代中期,县内佛教经典有《华严经》、《般若心经》、《金刚经》等。“经”、“律”、“论”三藏之中,白河佛教的住持和尚、尼姑只注重诵经。化仪四教中,只有“不定”一项。坐禅“理入”也只是大寺庙中长老的事,一般佛教徒与“化法”、“化仪”、“禅定”无涉。浩繁的佛教经典演绎、注疏,乃至佛教逻辑推理、议论从光绪初年以后,不再见到。
    清末至民国初期,白河县职业佛教人员63人,其中女性12人,这个时期在形式上道佛教似渐融合。泰山庙中供奉玉皇大帝、祖师爷,同时也供奉文殊、普贤、释迦达摩,太上老君、送子娘娘与四大天王、观音、罗汉共处一堂。到民国二十四年(1935)前后,县城、药树、川河、大双等地的财神庙、龙王庙、关帝庙、泰山庙还供奉起戎装佩剑的“王军长”,长袍马褂的“李大人”塑像,还有的好事者见一巨石便自充“首人”,集资修一个小庙,名曰“石王庙”或“猴王庙”;见一眼泉水,便四处传扬“龙王小姐”显灵,一些善男信女,心有所求者,趋而烧香磕头。时至80年代,见古树挂红布“许愿”、“还愿”;见泉水,倾洒麻油、烧香磕头常能见到。
    旧社会出家之人,削发者甚少。男性(斋公、道人、住持)皆簪发。女性(斋婆、道姑)蓄发如平常妇女无异。“吃斋”有长斋、花斋之分。吃长斋者终身不茹荤酒。
    “放生”是道教、佛教信徒一种虔诚表现方式,到市场上买些活鱼、鳖或鸟兽,又放回自然界中,视为积福行善。本世纪40年代以前,有钱人家的老太太尤尚此举。
    据旧志及寺庙碑碣所载,清代至民国,多数到任知县、县长,以修葺文庙、武庙、城隍庙、学宫为壮举。有的知县,凡修建大的寺庙,便捐款相助。道光二年重修桃元关帝庙,知县秦达泉捐银三两,道光二年(1822)重修宋家千佛洞时,不仅知县捐款,县训导雷茂先、典史韩宗元亦捐银相助。民国二十六年(1937),县长吴扬善笃信佛教,还亲自组织起“佛教协会”。民国二十年(1931)白河佛教徒发展到116人,其中女性34人。
    清代中期至民国年间,白河佛教以净土宗为主。县内一些“南无阿弥陀佛”、“阿弥陀佛”的摹崖石刻,大多出自这个时期。民国二十几年后,佛教活动日趋减少。
    佛教盛行时期,对白河的建筑、绘画、雕塑、木板印刷技艺的提高,起了积极的作用。白河佛教自清末淡化,“化法”、“化议”、“三藏”宗教仪规以后逐渐通俗化,且为巫师、巫婆利用,带着极浓厚的迷信色彩,以至介入政治,蛊惑人心。只要县内出现社会不安定时,谣言必出,一经查纠,多来自巫师或宗教的低级神职人员之口。白河两次解放、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时期以及中苏、中越边界自卫反击战时期,社会上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谣言,流传什么“一把芝麻撒上天,一万只留一二三,十里安一户,九女共一男,血流成河、尸骨成山”,“石头过火、人过刀”之类的谣言,同时教人们以放射分裂方式传递“酵母”做馒头,希图吃后消灾免祸。谣言传了几十年,时过境迁,社会没有按谣言描述的状态发展。传谣与吃过那种馒头者,似乎并没有省悟“上当”的感觉。
    80年代末以来,已淡化的道教、佛教意识,又有时兴势头。农民自发集资修庙、到武当山买“祖师”像供奉。藏匿多年的佛像,尽管肢体不全,又放回到残垣断壁的破庙或寺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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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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