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春
立春,也叫“报春”。按岁时计,立春是一年的开头,为祈祝来年五谷丰收,经济繁荣,万事如意,旧时十分注重迎春仪式。民国以前,立春日早晨,知县亲率僚属,架着盛有核桃、柿饼、大枣、花生等干果的纸春牛,抬着供桌,桌子上陈列猪羊等供品,敲锣打鼓,到郊外一定地点设祭焚香,是谓“迎春”。迎春礼毕,用棍棒将纸春牛打破,让干果落地,任围观者哄抢,以示年丰,是谓“打春”。民国时期,县署只迎春,不打春,但盛行商家出行的风俗。出行,又叫接喜神。立春日早晨,城内商家各自抬着供桌,携带一个钱褡,里边装若干制钱,敲锣打鼓,按历书所示喜神方向前行,到郊外一定地点设祭,礼毕返回,沿途燃放鞭炮,并不定时的抛撒一些制钱,任凭看热闹的小孩子哄抢。旧时农村,则于立春日的早晨给小孩、牲口吊春穗(把各色布绺用针线穿成布穗以祈祝来年五谷丰收)、贴春帖(用红纸书写:“年月日时立春大吉大利”、“春回大地”、“万物生辉”等,以祈祝来年万事如意,四季平安)。
新中国建立后,立春俗举基本废除。
二、春节
农历的正月初一日,旧称“元旦”,民国时,始称“春节”,俗谓“过年”。当地春节的概念,实际上包括送灶、迎灶、迎祖、送祖、除夕、元旦、拜年、驱穷、人七、老鼠嫁女、闹元霄等将近一个月内的年事活动。
送灶、迎灶 俗谓灶神是一家之主,专司监察人间善恶,每年阴历腊月二十三日晚,例行上天述职。为了祈求灶神“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是晚家家都焚香燃烛,鸣炮献供。供品有:灶饼、灶糖(一名胶牙糖)、干果和糕点,有的人家还要杀一只公鸡,留尾巴与翅尖毛,完整地供在灶前,供灶神上天时做坐骑。供品献上后,由男主人主祭,合家叩头,以示欢送。敬献礼毕,除把公鸡放在过年食用外,其他供品当晚全家食用。传统观念把送灶日当作过年的前奏,打发灶神上天后,就开始除旧布新,诸如打扫卫生,备办年货,添置灶具、家具和衣料,洗澡理发等。直到腊月月尽,千门万户贴上春联、门神和节条,万象便焕然一新。月尽晚上,除焚香鸣炮外,则以所备的年节饮食献迎灶神,是谓“迎灶”。新中国建立后,焚香、叩头渐次革除,其他仪程亦渐趋简化。
迎祖、送祖 腊月月尽是迎祖日。这一天,待年事准备就绪后,便合族张挂祖先影轴,设案敬献祭品。此外,家家供祖先牌位并祭品,晚上则焚香鸣炮,烧纸钱,是谓迎祖。迎祖礼毕,五日内以时餐献祭,敬如祖在。正月初五日下午,合族子孙撤香案,揭影轴,入影匣高悬,是谓送祖。此俗至今仍存,盖出于对祖先的怀念和对子孙后代的启迪教育。
除夕 腊月月尽晚称除夕,意谓除旧迎新。是晚家家张灯结彩,灯火辉煌;户户香烟缭绕,鞭炮齐鸣;合家团聚,吃团圆年饭。饭后,叙旧谈新,不到年关交替时,灯火不熄,老少不眠,是谓“守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