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禁忌
禁忌,也叫忌讳,大都是封建社会的习俗,其中不少带有迷信色彩,有的则反映的是群众的生活经验和愿望。
日常禁忌
忌骑牲口穿过村庄(特别是穿着孝服的人);忌雨后用手指虹;忌朝着太阳、月亮撒尿;忌使用庙上木料、砖石建住房。
节日禁忌
腊月二十三送灶日,忌吃搅团、打娃娃、骂老汉;忌三十晚上补袖口;正月初五前忌妇女使用针线;正月里禁剃头;初一至初三白天忌扫地,忌向院里泼水;初七日忌吃白面,要吃搅团;正月十五晚点灯,只准蜡烧完自熄,忌用口吹灭;十六日晚要把灯笼收起放好,十七日后忌动花灯;十六日耍完社火,再不能敲鼓动锣。
婚嫁禁忌
旧社会结婚,新娘子骑马,路上遇到另一娶嫁者,两位新娘要互换一朵头戴的绢花;新娘到婆家门口,下马后,要用红毡(红布)铺路或由亲属中相属相同的人背着新娘子到洞房;新娘在新婚3天内不下炕,由家人端吃端喝;新婚之夜的灯,要彻夜长明,忌熄灭;新婚3天中,家中不能打破任何东西,即是打破了,不能说打破,只能说是盖茬,如果是碗、碟、壶、盅被打破了,要悄悄放到水瓮里;新婚之夜,新房窗子糊的纸要扯光,忌外人出入新婚妇女的房间。
丧葬禁忌
老人去世,忌说“死”,年青人夭折之后,如父母健在,忌将尸体停放在房的中间;丧事遇着闪电下雨,死者子女要在尸体上搭伞;忌猫出入尸首左右,以防惊尸;死人的衣服要用绸子制做,禁用缎子,衣服里子一律用红绸子,忌用其它颜色;人死于外地,禁止移尸家里,只能在村外搭棚祭奠;多子女的老人死后,在盖棺前必须使棺材两头的中线与死者的鼻尖对端,忌偏斜;丧棍要用柳木做成,忌用别的木料;墓坑忌与古墓相重,墓道忌放任何铁木器物。
孕产妇禁忌
忌孕妇参加婚丧活动;孕妇不能进新婚夫妇房间;孕妇不得食用兔肉;分娩后,禁止生人进入产房;产妇不得进别人家房屋;产妇忌生冷食品;产妇窗台放枣棘(荆棘)、木炭等物,在孩子没有满月前禁止人们取掉或挪动;进产妇房忌带钥匙。
小孩禁忌小孩不能骑狗,否则将来娶亲时天要下雨;吃饭不能敲碗,敲碗要挨饿。
出行禁忌
出门所见的物、事可预兆出行的顺逆。见到抬棺材埋人的、披孝的都好;见到数条蛇相围好;遇蛇性交不好;早晨出门忌见兔子。
县内旧时禁忌甚多,上列7类仅为部分。随着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属于封建迷信的基本自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