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直先生在《中国文明的环太平洋的底层》一文中说:“在一篇对美洲印第安人的巫教与幻觉剂的研究论文里,韦斯登.拉巴(Weston La Barre)提议说美洲印第安人的宗教一般都保存着他们的祖先在进入新大陆时从他们在亚洲的老家所携带来的一个古老的旧石器时代和中石器时代底层的特征,其中最显著的是对于迷魂经验的强调。”
段渝先生在《酋邦与国家起源:长江流域文明起源比较研究》一书中也曾运用文化底层理论,并指出:“按照我们的认识,所谓文化底层,是指存在于不同区域中一种或数种来源相同、年代古远,并在各自文化序列中处于底层或带有底层特征的共同文化因素。
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底层应当具有三层含义:
第一,来源于一个共同的文化祖源;第二,积淀为各地区文化序列的底层。所谓底层,是相对于文化序列发展演变而言的;第三,在各地区文化的发展演变中,底层特征恒久不变地保留贯穿于各个发展序列,长期而持续地发挥着特殊的重要作用。”
以文化底层来分析华族的文化影响颇为合适。
其一,运用文化底层论使华族留传下来的众多的、散乱的、表面似乎不相干的若干理念、禁忌、行为等内容,有了一个内在相通的结构,符码立即各归其位联网有序了。
其二,在对地域文化特别是民间文化现象的分析判断中,往往有许多结论似觉合理却又经不得深问。如一些学者专家见到剪纸、刺绣中的老虎、蛇、鱼等图案时,便说是虎图腾蛇图腾鱼图腾崇拜的遗存。须知,图腾崇拜是母系时代的文化现象,距今至少已有五六千年的跨度。其文化联系文脉传承方面的证据一字不提,一句话便把当今和远古结合定论,实在是太大胆而粗心了。
而文化底层论有了一个来源、序列、演变、特征保留的界定,于是给分析判断提供了逻辑合理性。
其三,著者之所以应用文化底层论,并非因为这是外国洋人的理论用之便前卫、时尚。也并非这个理论出自什么权威、高层、精英、、名人、伟人等等。这个文化底层论把我朦胧的、磨糊的、含混的、零碎的一些想法给明确了、定位了、排序了,我觉得其论简单明白不玩虚的,故而用之。
六七千年前在华山脚下以华县为中心的晋、陕、豫三省交界地区,生活在这里的华族族群曾创造的灿烂文化,极其深远、深刻地影响着中华民族的生存及发展。
其形成中华民族文化底层中恒久的特征,至今仍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已具有中华文化基因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