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考古挖掘证实,早在7000多年前的母系氏族社会,一支蒙古南亚人种氏族部落,在本县陵原脚下的渭水河谷地带和金陵河岸,依山傍水,开始狩猎、捕鱼、采摘活动。 1958年,对陵原脚下的北首岭遗址进行了七次挖掘,面积达4727平方米。其规模和文化层堆积说明,这里是人类长期定居、生活、繁衍生息之地。从遗址器物考证,北首岭母系氏族居住在金陵河岸,由五个母系大家族组合为一个氏族,分五个居住群落。挖掘发现房子100多座,属同一时期60多座,每个群落中有十四五个小房子,反映了当时的家庭面貌。从北首岭遗址发掘和探察,专家估计,几十座房子,人口约200人左右。 1974~1975年,对茹家庄、晁峪墓葬和磻溪杨家店遗址进行发掘,从出土器物证明,在龙山文化时期,本县境内人类活动范围已经扩大,先民沿河流向平川建筑村落,人类开始摆脱原始蒙昧,向奴隶社会进发。茹家庄墓葬遗物中发现西周中期的刺绣、编织品,说明人口数量增多。从张家堡第一地点的大人墓53座、小孩瓮棺葬17个测算,当时儿童死亡率为160%,婴儿死亡率可能在300~400%左右。 春秋战国时代,秦建都雍城(今凤翔南),本县为内畿之地,在政治、军事、交通诸方面是秦王朝中枢组成,社会安定,生产发展,人口随之增加。秦代,县境连年兵灾战乱,人口有减无增。 西汉,鼓励生育,增殖人口,规定庶民生育子女,免徭役两年;鼓励早婚(婚龄一般为15~20岁)、多育,限制晚婚。汉高祖七年(前200),本县人口增长到约39000人。东汉时,县境自然灾害频繁,战乱不断,加之赋税加重,农民不堪忍受而揭竿起义,到安帝元年(107),人口锐减到6200人。 隋代,本县经济繁荣,人口略有上升。据大业五年(609)不完全统计,全县约8300人。 唐朝建立后,高宗推行富国图强政策,生产力向前发展,人口增殖很快。天宝元年(742),全县人口约达42000人。安史之乱,人民遭受空前洗劫,人口大减,到北宋崇宁元年(1102),全县人口下降到36000人。南宋绍兴元年(1131),本县又发生著名的宋、金和尚原之战,拉锯大战数年,生灵涂炭,人口南迁,人口又一次减少到约13000人。 元朝施行残暴地压迫和防禁政策,在刑法上规定:蒙古人打死汉人,只判处出征;汉人和西南地区各少数民族杀死蒙古人,则处以死刑,民族矛盾日益加深,各族人民反抗统治者的斗争从未停止。据皇庆元年(1312)统计,全县人口只有2900人。 明初,禁止奴婢及一切人身买卖。洪武初,令流民复业,开垦荒地,视为己业,免税三年;扶植工商业,解放工奴,减轻商税。据《大明一统志》记载,天顺、嘉靖、隆庆年间(1457~1573),全县约4840户、51788人。 清初,民族、阶级矛盾尖锐,贵族圈占土地,田园荒芜,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康熙八年(1669),清政府为缓和民族矛盾,曾下诏停止圈地,并将集团庄田改为“更名田”还给佃户。康熙五十一年(1712),又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税”政策,人口增殖速度加快,到雍正元年(1723),全县人口上升到117000人,道光三年(1823)人口已达323000人。清末,由于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压迫,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人口又一次逐年下降,到民国元年(1912)时已下降到217688人。 民国初,全县人口处缓慢增长态势。民国五年(1916),为286000人,到民国十三年(1924)上升为317957人。 民国十八年(1929),县境遭受特大旱灾,秋夏无收,冬季大雪奇寒,百姓啼饥号寒。次年春瘟疫流行,饿冻而死者无法计算,不少人背井离乡,逃往甘肃乞讨度日。民国二十年(1931),又遭干旱,灾民挖野菜、扒树皮充饥。民国二十一年(1932)夏,霍乱(俗称虎列拉)大流行,死亡人口数以万计。据民国二十二年(1933)统计,全县人口下降到2167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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