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自东晋起相继传人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清末前后,由于帝国主义派员入境传教,各教发展较快,达到盛期。
建国后,宗教界开展反帝爱国运动,实行“三自革新”,驱逐了帝国主义在本县的反动宗教势力。继而于1960年实行宗教改革,废止教会压迫、剥削和违法活动,使宗教活动基本归于正轨。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期,宗教活动受极左思想影响,处于低潮。“文化大革命”中基本停止。
1978年11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本县遵照中共中央对宗教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纠正冤、假、错案,实行信仰自由,宗教活动又相继重新恢复。1983年,中共岐山县委第八届第163次常委会议作出决定,成立岐山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召开全县性的宗教工作会议。同年,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指示,对宗教建筑逐堂、逐寺、逐庙进行清理,摸清了本县宗教的基本情况。
第二节 主要宗教
一 佛教
佛教于公元前1世纪传入我国。初时,多在京畿腹地建寺传播。因未得到士大夫阶级所重视,除少数官宦人家信奉拜谒外,劳动人民则劳碌干抗饥御寒,一般无崇佛之虔心。西晋时,佛教由着重斋祀而趋向义解,义学开始萌芽,所宣扬的“般若学说”与当时兴起的玄学恰好相得益彰。于是知识分子渐有信佛出家者,统治阶级的出家之禁继而弛废,况岐山县地近京畿,很快便传于民间。“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传统观念,对佛家说来,独不受其约束,一经出家,便成为无籍之民。王法所不拘,徭役所不及。非但不去礼敬君王,反而受到君王的尊重。因而,僧侣地位骤然得到提高,佛教在人民群众中影响大震,使其传播和发展更为普遍。
到东晋时,北方十六国先后建立,彼衰此兴,民族矛盾尖锐,连年征战,苛捐徭役星繁,屠杀掠夺纷纷,生产屡被破坏,经济备受摧残。老百姓为逃避民间劫难而竞相出家,佛教发展更盛。出家人日多,不利于统治阶级征役,故引起多次沙汰僧尼之举。僧侣为逃避灾难,纷纷离开京畿城镇和名山大川,潜隐于偏僻的深山幽谷和当时政治不及之处。本县崛山寺就是其一。姚秦时始设立僧正,建立僧籍制度,派大臣往龟兹国请高僧鸠摩罗什来秦弘法。秦王姚兴曾与鸠摩罗什法师避暑于崛山,法师在此译《金刚经》1卷,并为此山命名:“耆阇崛山”。唐乾宁四年(898)在其上建寺,明嘉靖二十五年(1547)重修。为本县最古老、规模最大的一座宝刹。
唐代,佛教发展到鼎盛时期,寺院林立,庵堂纷起。唐至元、明所建者不下百余处,除崛山寺外,诸如县城内太平寺、县城西南隅实相寺、北吴邵村的弥陀寺、吉兆村的吉兆寺、张家河的通园寺、十字营的菩提寺、杜城村的圣寿寺、龙尾沟的观音寺(又名长老寺)、北庄村的福社寺和白雀寺、鲁家庄的海莲寺、令南窑的安王寺、故郡村的伏严寺、落星村的盘龙寺、蔡家坡的灵泉寺、青化镇的普照寺、岐阳村的凤泉寺、堰河村的凤脉寺、张庄村的兴佛寺等。至清末,兵燹纷起,匪患成灾,大批寺院被毁,僧众流离。当时政治腐败,人民群众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生活无着,不少庙宇年久失修,风雨飘摇中渐次坍塌,善男信女在死亡线上挣扎,无力布施善事。
民国初,军阀割据,连年混战,轮番洗劫,庙堂幸存下来者无几。明末,天主教、基督教相继传入本县。至清晚期,外国传教士假西方列强之武力,加紧进行文化侵略,天主、基督两教发展异常迅速,烟民为逃避禁烟,纷纷投入天主教和基督教,佛教愈加萧疏。民国十七年(1928),本县信仰佛教者,男503人,女983人。民国二十一年(1932)一月,中国佛教会岐山分会成立,设县城太平寺内。民国二十五年(1936)一月一日,奉佛教总会命令改组,慧一(黑龙江人)任岐山分会理事长,仁宽(本县人)任分会理事,李斗南、赵衡山(均为岐山人)任常务理事,王均(本县人)任监事,职员60人。每日早晚僧俗拜佛诵经,并分期派人演讲劝善,兴办慈善事业。举办国民学校一处,学生190余名,遵章教授,兼学浅近手工。
建国后,1951年佛教会在本县设有益店镇的鲍家庄、姜家沟(万善堂)、益吉店(慈云堂)、故郡乡的牟家村等多处堂会,会员共28人,寺庙9处,和尚5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庙产被没收,寺庙被拆除或改作它用。1978年以后,宗教工作恢复,得以健康地进行。现有和尚3名,居士15名,恢复寺庙1处(白雀寺),并对外开放,自发点3处。
二 道教
道教在本县之首始,暂无文字稽考,民间仅存零星传说,察其幸存实迹。境内庵观星罗,庙院棋布,考其创建年代,有文字记载者24处,最早建于唐代,其中元代所建者居多,达17处,占70.8%。随着元王朝的灭亡,道教日渐见衰。至清末,庙观创建者甚少,故有庵院,除逢会外,拜谒者寥寥。民国初,兵燹纷至,不少道观毁之一炬,存留无几,且仅存者大多只落空字,残垣断壁寡于修葺。
建国初,仅周公庙、诸葛亮庙、通玄观(一名资福观,今名符太师庵),鲁班桥庙等处有道场活动。后日渐冷落。
1989年11月24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鲁班桥道观为本县道教开放活动点。至同年底,发展道徒104人,男26人,女78人,农历每月十五日为道观例会日,活动内容主要是学习宗教政策,教诵道经及研究观内事务等。活动经费大部分靠居士募化和香客布施。全县现有道士3人,居士300余人。
三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民早在岐山县零星散居。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河南逢饥馑,来岐山逃难之教民云集居于蔡家坡,即于此地建寺活动。当时有阿訇1名,满拉2名,社头2名。凡回民均系伊斯兰教徒。教徒从12岁开始冲洗,男女教徒不在一起礼拜。
本县有清真寺1座,只供男教徒礼拜,女教徒自行在家念经。每年3月28日至4月26日为斋月,全体教民斋戒(白天不动烟火)。教内各个节日,除4月27日开斋节(又叫过年)和7月4日古尔邦节(又叫小开斋)教民共做外,其余诸如2月22日登霄节、3月12日拜拉特夜、4月22日盖德尔夜、8月2日阿舒拉日、10月2日圣纪、回历元旦等节日,均由阿訇念经庆做。星期五为伊斯兰教礼拜天。清真寺内经费,一为阿訇屠宰牛羊所收之屠宰费的大部分(一部分留作阿訇的报酬外,其余全归寺所有),二为教徒自行募捐。
建国后,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各民族一律平等。少数民族备受政府照顾,教民安居乐业,生活有靠,光景蒸蒸日上。现在礼拜诵经祷告的多为老年教民。洗礼亦逐渐简化。全县现有教民千余人,阿訇1人。该教在蔡家坡车站口办清真食堂1处,用盈利之一部分作为清真寺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