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天主教
明崇祯三年(1630),意大利传教士方德望经眉县南寨和本县南陲穆家坪(1952年划归太白县)去汉中时,顺路在本县渭河以南讲经传教,发展教徒。随后,天主教便于今曹家乡的三原、四原一带逐渐传播,设立会口,进行宗教活动。清道光三年(1823)于瓦房沟建立第一座教堂,后陆续于清光绪、民国年间,在画图寺、涝川、陈家沟、北庄、郭家崖、四原、金城山、青化镇、鲁班桥、八家村、梨树沟、西河沟、霍家坪、蹇家滩、肖家坡、苏家堎等处建堂,共发展教徒3000余人,受凤翔主教区管辖,经费每年由罗马梵蒂冈政府发助。本堂共有房屋75间,土窑1孔,土地130亩,并兴办育婴堂1处,教会学校1所,济贫所1处。
建国后,针对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进行宗教改革,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教策,使宗教活动得以健康进行。现有神甫3名,修生2名,修女13名,童贞女1名,会长67名,教徒3644名,开放点4处,自发点11处。修女院1所(设在三原教堂内)。
五 基督教
1882年,英国传教士戴德森来内地于眉县一带传教,基督教随逐步传入本县。民国三年(1914)三月,在蔡家坡镇赵家村建立第一座教堂,称为福音堂。随后相继于县城、高店镇、益店镇、板榻、蔡家坡车站、罗局、麦城、路家底、范家营、曹家村、强家寺等处建堂活动,发展教徒426人。抗日战争时期,难民大量迁入,不少人是基督教徒,只要给饭吃,即可广为讲经传道,故此,很快传播到全县各地;其活动经费由教徒捐助,时有房屋25间,土地2.3亩。
建国后,人民政府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尤其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宗教活动得以正常开展。全县现有教徒1587人,传教士2名,传道员3名,长老1名,执士26名,设有开放点2处,自发点达11处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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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