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及民国时期部分年份人口统计表 单位: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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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数及人口 ┃ 人 口 ┃ 本 籍 ┃ 寄 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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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丁口 ┃
┃ 年份 ┃户数 ┃合计┃ 男┃女 ┃人口 ┃户数 ┃人口┃户数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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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康熙二十年 ┃
┃ (1682) 4,578 8,614 ┃
┃ 雍正初年 ┃
┃ (1723) 44,154 ┃
┃ 乾隆四十二年 ┃
┃ (1777) 18,372 112,143 44,377 ┃
┃ 道 光 三 年 ┃
┃ (1823) 134,900 ┃
┃ 民国十七年 ┃
┃ (1928) 22,864 101,505 ┃
┃ 民国十九年 ┃
┃ (1930) 24,056 92,583 ┃
┃ 民国二十二年 ┃
┃ (1933) 21,825 116,247 65,256 50,991 ┃
┃ 民国二十四年 ┃
┃ (1935) 92,583 3,587 ┃
┃ 民国二十六年 ┃
┃ (1937) 24,111 86,270 49,244 37,026 ┃
┃ 民国二十七年 ┃
┃ (1938) 24,040 130,016 73,110 56,906 ┃
┃ 民国三十年 ┃
┃ (1941) 92,583 48,607 43,976 88,996 3,587 ┃
┃ 民国三十四年 ┃
┃ (1945) 27,711 126,806 65,772 61,034 126,806 26,446 4,274 1,265 ┃
┃ 民国三十五年 ┃
┃ (1946) 28,071 129,401 67,158 62,243 129,401 26,551 5,015 1,520 ┃
┃ 民国三十六年 ┃
┃ (1947) 28,371 135,891 70,116 65,775 131,655 4,236 ┃
┃ 民国三十七年 ┃
┃ (1948) 136,497 70,904 65,593 ┃
┃ 1949 37,867 171,219 90,981 8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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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注: 一、道光三年丁口数见《陕西省通志稿》。 二、民国十九年数见1935年国民政府统计局《中华民国统计提要》。其中农户16,500;人口中本籍男性48,607人,女性43,976人;寄籍中,男性2,677人,女性910人。 三、民国二十二年到民国三十七年数均见户县县政府上报省资料,陕西省档案馆存。 四、民国三十四年人口数中,本籍男性65,772人,女性61,034人,寄籍中男性3,051人,女性1,223人。 五、民国三十五年人口数中,本籍中男性67,158人,女性62,243人,寄籍中男性3,524人,女性1,491人。 六、民国三十六年人口数中,本籍男性67,279人,女性64,376人,寄籍男性2,837人,女性1,399人。 七、1949年数见1949年7月户县解放50天人口数(未包括周至划归四个乡人口)。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的措施,在物质生产发展的同时,人口生育相应得到较快的发展。1949年7月,全县人口171,219人,到1958年增加到284,800人(1958年元月由周至划归的四个乡人口在内),1964年全县人口达到351,500人,1971年人口增至40万人。1983年底,全县人口发展到475,681人,是1949年的2.1倍多,净增304,462人。人口每增长5万的限段是:第一个5万历时7年多时间(1949~1956),第二个5万历时6年多时间(1956~1961),而第三个5万则不足6年时间(1961~1967),第四个5万不足5年时间(1967~1972)。由此可以看出,这一时期户县人口增长幅度大,年平均增长在0.9%以上。从1949到1983年,户县人口增长曾出现四次高峰:解放初到1958年,农业生产连年丰收,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医疗卫生事业也有很大发展,加之分田到户,后又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劳动力成为发展生产的主要方面,因而出生率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49年的15.6‰上升为1958年的30.06‰,这是第一个高峰。使户县人口再生产类型由过去的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缓慢增长型转变为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的迅速增长型。1959至1961年,我国国民经济出现暂时困难,人口出生率下降,自然增长率低,形成建国以来的低谷。后经过调整,恢复发展生产,国民经济好转,补尝生育来势很猛,人口出生率突然上升,到1964年,出生率为37.1‰,人口自然增长率是23.8‰,使全县人口达到351,500人,比建国初增加了十万多人,形成建国后第二次人口高峰。1963年,开始抓计划生育工作,人口有所下降,1966年全县人口出生率由1964年的37.1‰下降到29.8‰。但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划生育工作瘫痪,人口又出现回升,到1971年,出生率为29.99‰,自然增长率为24.3‰,全县人口开始超过四十万,比1949年近乎翻了一番。增长的趋势是乡村大于城镇,这是第三次人口高峰。1977年以后,对人口生育又开始控制,抓计划生育,人口才逐年下降,1975~1980年间,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在13‰以下,完成了国务院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人口规划的指标要求。在人口基数不断增长的情况下,1979年人口增长率能控制在5.37‰,这说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1981年后,由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生育高峰中出生的人口已陆续进入结婚生育期;加之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中重男轻女思想又突出起来,生了女孩又要生男孩(少数户也有具体困难);再加上新婚姻法实行后,结婚年令比提倡晚婚年令提前了几个年令组,结婚人数成倍增长,人口又出现了猛增势头。1981年出生率回升到17.44‰,自然增长率为10.84‰,一年时间人口增长率增加一倍以上。1982年出生率是18.11‰,自然增长率是11.41‰,两年间平均增长率是11.1‰,增加人数达到一万人,出现人口发展的第四次高峰。1983年控制较好,使自然增长率下降为9.36‰,一年间减少了近一千人。这个增长速度虽比全国和全省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低0.4‰和0.2‰,但这个水平还比较高,不能保证本世纪末把全县人口控制在53万以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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