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外叔鼎 通高89.5、口径61.3、腹深4.4厘米,重99.25公斤。口沿下饰垂冠回首夔龙四组,双耳各饰虎纹,柱足上部饰巨目裂嘴的饕餮面。腹内壁铸铭文6字:“外叔乍宝彝”。
作器人外叔,经传无可考。从金文静簋“用乍文母外姞敦”及1963年武功县北坡村出土的师簋盖“用乍联文考外季簋”看,外叔之外,当是西周时一个姞姓小邦国之名,考战国时期有一个称为外黄的城邑,在今河南省兰考县东南,疑即外国族之封邑。
61 史簋 高16.8、口径22、腹深12.5厘米,重4.2公斤。侈口,鼓腹,两耳作兽首形,下垂珥。腹饰饕餮纹,口下及圈足施以夔纹。器内底铸铭文23字:“乙亥王毕公迺易史贝十朋古彝其之朝夕监。”大意是周王诰命毕公,赏赐给史贝币十朋,
故宫博物院旧藏一件传为清嘉道年间出土的史簋,形制、花纹、铭文与此器全同,当为同一人同时所作。郭沫若考证:“毕公当即文王之子见于《尚书·顾命》者……史当即毕0公之属吏。吏属为史,知是在毕公已为作册时”(《大系》考释45页)。
68 牛形尊 通尾长38、通盖高24、腹深10.7厘米,重7.5公斤。整体作牛形。造形生动,比例均匀适当。牛翘首伸颈作吼叫状,圆瞪两眼,张耳抱角。牛体浑圆健美,满被云、夔花纹,腿蹄粗大结实。牛嘴作流,牛尾卷成环状作銴。牛背开方口置盖。盖上有虎钮。虎大头细腰长脊,昂首竖耳翘尾,四腿粗大有力,身躯微向后缩,作准备扑攫姿势。盖与器用套环相连。
周代牛形尊极为稀见。建国前出土的都已流散到国外。此器是目前国内仅有的一件。出土后当即交献国家,曾多次在国外展览。
73 铜轴饰 由一扁筒上连方板构成。扁筒套于车轴,方板覆掩轴上,用防尘土进入车毂。通长21.2、扁筒横径6.8、纵径10,方板纵长11、横宽9厘米。扁筒两侧有对称的钉孔,扁筒与方板上各饰饕餮面一具,狰狞威武。此轴饰同时出土一对。旧定名伏兔,不确。
74 人面盾饰 纵34.8、横37.2厘米,重0.5公斤。通体作成人面,五官俱全,粗眉大眼,张口露齿。左右眉尖及嘴角各有钉孔一对。
85 中簋 通高14、口径15、腹深11.4厘米,重1.6公斤。盖与器子母合口。盖上有喇叭形捉手。捉手与圈足各有一对圆孔,与贯耳上下相对。口沿及盖沿各施两道弦纹。盖内和器底各铸相同铭文4字:“中乍(作)(旅)簋”。作器人中与北宋重和元年(1118)湖北安州孝感县出土的“安州六器”的作器人中当是一人。
此器形制是现存商周青铜器簋类中最为特殊的标本。用一条绳贯穿其捉手、贯耳及圈足,且缚结之。则器盖扣合很牢固,旅途中携带很方便。过去有人认为,凡是自铭作“旅”器的青铜容器,其旅字当为行旅之旅。此器之发现,为此说提供了实物依据。
86 带銴鬲 高22、口径15.5、腹深12.7厘米,重3公斤。喇叭口,高领,束颈,分裆鬲状腹。三个高柱足,单銴。通体光素无纹饰。器形奇特,与1983年山东寿光县出土之商代纪国铜斝(《文物》)1985年第3期)极为相似,惟此器无柱,故以带銴鬲名之。
92 新邑戈 通长23.8、栏长10.2厘米,重0.35公斤。直内,带胡,有二穿。援向下微弯。内上铸铭文“新邑”两字。西周的东都洛邑亦称新邑。此器盖洛邑所造。
106 王伯姜鼎 残高24、口径23、腹深12厘米,重4.2公斤。附耳,平沿,鼓腹,底近平。颈饰窃曲纹,腹饰环带纹。腿部均饰兽头,带扉棱。腹内壁铸铭文16字:“王白姜乍季姬母鼎季姬其(永)宝用”。,福字异构。其字下一字残泐不清,当为永字。此乃王伯姜为其幼女母所作媵器。传世另有王伯姜鬲,为《愙斋》卷十七所著录。李学勤说,王伯姜是懿王之后。故此器当为懿孝时物。
108 鲁彝盖 高29、口长31.5、口宽16厘米,重8.5公斤。盖及钮上有扉棱。盖呈庑殿式屋顶形,钮呈硬山屋顶形。四边饰饕餮纹。盖内铸铭文50字:“隹(唯)八年十又二月初吉丁亥齐生鲁肇寅(贾)休多赢隹朕文考乙公永启余鲁用乍朕文考乙公宝愙彝鲁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大意是:齐生鲁自念营商获利,是由于受其先父启迪教诲之故,故铸祭器以记其事。铭文中的寅字,亦见于颂鼎、兮甲盘、卫盉等器,李学勤释为贾(gǔ),他说:旧释为贮,不确。
112 卫盉 通高29、口径20.2厘米,重7.1公斤。器形是穆共时期盛行的式样。器颈和盖沿均饰垂冠回首分尾夔纹,盖上增饰弦纹一道,腹饰双线形纹,流饰三角雷纹。盖内铸铭文132字,记载矩伯用土田1300亩向裘卫换取瑾璋、麂韨等玉饰、礼服的交易事项。此铭文对研究西周中期土地制度和社会经济活动提供了实物资料。
114 九年卫鼎 通高37.2、口径34.5、腹深20厘米,重12.25公斤。器颈饰窃曲纹,以雷纹衬底。腹内壁铸铭文195字,记载裘卫用一辆车和车马饰及各种皮裘、帛、铜等大量手工业产品换取属于矩和颜氏家族的一大片林木地的事情。这篇铭文反映了从奴隶制的土地国有转变为封建制的土地私有,首先是从荒山野林开始的,而且这种转变早在西周中期已出现趋向。
119 荣有司爯鬲 高11.2、口径16.3、腹深7.5厘米,重1.3公斤。宽平沿外折,足半实,下部略呈蹄形。三足之上各有一道扉棱。肩饰重环纹,腹饰直线纹。口内铸铭文12字:“有爯乍鬲,用朕嬴母。”
这是荣地的有司名爯者为其女母所作的媵器。爯为嬴姓之人。母,爯女之字。
147 匜 通高20.5、腹宽17.5、腹深12厘米,重3.85公斤。造型奇特。虎头羊足。平盖短流,曲舌兽首鋬,口沿下饰窃曲纹和一道弦纹。腹底和盖内有铭文(腹盖文连)157字。记录牧牛和他的上级师为争5个奴隶打官司的事情。它是西周末期一件诉讼案例的记录,也是当时的一篇法律判决书,为研究我国法律史提供了前所未见的珍贵资料。
158 伯父甲 通高10.8、口横22.2、口纵14.8、腹深8.6厘米,重3.3公斤。长方形,刓角,附耳。圈足四边有缺口,盖上有4个短扉。通体饰瓦纹(出土时器内置石镰一把)。器底和盖内铸铭文(器盖对铭)27字:“隹卅又三年八月既死辛卯王才成周白父乍宝子子孙孙永用”。
铭文中的既死,当为既死霸的省称。作器人伯父之,何琳仪释为窥(《考古与文物》丛刊第二号)。
160 编钟 通高50、甬长14.4、铣间30.5、鼓间23.2、舞修26、舞广21厘米,重20.5公斤。旋呈纽索状,以联珠纹间隔各部。鼓间饰相向鸾鸟一对,篆间饰细云纹,舞饰大云纹。
此器出土时同出另有簨虡配件一套,惜被发现人魏钧书打碎,无法拼合成形。
163 铜鍑 通高39.5、腹深28、口径37.6厘米,重11.65公斤。筒形,方唇外侈,立耳,耳顶端有乳突,深腹,腹壁较直,圜底,圈足。耳饰回纹。下腹及底部有修补痕迹和烟炱。此鍑是我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使用过的便于携带的炊器。出土时腹内置铜短剑一把,铜铲一件,海贝五枚。
附: 商周后青铜器选录
岐博现藏商周后铜器品种多,数量大。其来源有拣自废品收购站者,有群众自动交献者,亦有经下乡访查征集者。多非发掘品,故其出土时地多不详确。现选录其重要者若干件于后。
1 二斗铜鋗 器形似盆,直口,宽平沿,腹微鼓,平底。腹壁外有凸起的带饰一周,左右列有铺首一对,衔环佚,通高12。口径22.3、底径13.3厘米,重1330.2克。口沿有铭文:“黄山铜二斗鋗重六斤元康元年造”。
《汉书·地理志》右扶风槐里(今兴平县东南)下班注:“有黄山宫,孝惠二年起。”可知此锅系宣帝元康元年(前65)汉黄山宫所铸量器。此器经实测容量为4230毫升,则斗均2115毫升,与西安三桥出土的元康三年一石鋗实测容量斗均2112.5毫升(详见《考古》1963年第2期)很接近。
2 元寿二年铜镫 通体素面无纹饰。浅镫盘,直壁,方唇,平底。盘心有仰锥(灯芯),盘下承以圆柱形柄,柄上部呈球形,中段呈竹节形结节。柄下接喇叭形圈足。通高34.4、盘径18.8、盘壁高2.6、圈足径16厘米,重4.75公斤。盘壁外有铭刻30字:“铜镫重十八斤十二两元寿二年供工长造啬夫参掾荆主守左丞赏令就省”。
按镫本为瓦豆之属,用以荐熟食者。其遗制后来演变为用以照明之灯。然《说文》无灯字,可知汉以前借镫为灯。此镫铸造于汉哀帝元寿二年,即公元前一年。自铭重十八斤十二两,经实测为4750克,则当时一斤折合253.333……克。据考西汉后期每斤折合250~264克之间(天石《西汉度量衡略说》,《郑州大学学报》1985年第3期),此镫实重与之相合。
汉时在中央政府少府下设有考工室,专门负责制造御用或官用的鼎、钫、镫等什物。此镫系考工室工匠名长(cháng)者所造,其省视(审验质量)者有少府属吏啬夫(参)、掾(荆)、主守左丞(赏)、令(就)等人。此镫铭具书制造者与省视者之名,是“物勒工名”制度之体现。
3 弩机 郭长9.3、宽3、高3.5、悬刀长8.5、望山高5.5、郭面出箭槽1.8、枢钉径1.2厘米,重450克。
此弩机无铭刻。与《山东沂水县西汉墓》(《文物》1985年第5期)出土之弩机形制规格相似,时代当为西汉晚期。较之东汉永元五年所造“六石鐖(《甘肃环县发现弩机》,《考古与文物》1986年第4期)规格略小,估计其射击力为四、五石左右。
汉代铜弩机,专由中央政府少府属官尚方令所辖作坊负责制造,无私家制造者。此件弩机至今完好无损,无锈蚀,机件规整,转动灵活。是一件可供研究汉代官办制铜作坊制造工艺及技术水平的实物资料。
4 雝虢共厨鼎 通高15.5、口径13、腹深9厘米,重2.25公斤。鼎盖呈球面状,其上有3个带圆孔的纽。子母型鼎口。短颈上有一对方形附耳,耳端外撇。半圆形腹,3个兽蹄足,腹部有一圈凸脊棱。底外有烟炱。颈部阴刻铭文6字:“雝虢共厨第辰”。
雝,亦作癰,后逐渐演化为雍。此铭中之雍,指两汉时之雍县(今凤翔县)。虢(西汉县名,约当今之虢镇,东汉时并入雍县),则是虢宫之省称。传世有“雍棫阳共厨”鼎,即雍县棫阳宫供厨之鼎,与此同例。虢宫是战国时秦宣太后所始筑,汉时仍存。其旧址疑在今凤翔县所属之虢王村。共,通供。“雍虢共厨”鼎者,即雍县虢宫供厨之鼎也。汉人铜器多以干支记序。故“第辰”二字当为此鼎之编号。
此鼎无纪年,从形制与字体看,疑为东汉初年之物。
5 铜钫 通高40.5、方口边长11.2、腹深30.2厘米,重3.5公斤。盝顶形盖,上有4只蹲兽形盖纽,束颈,斜肩,鼓腹,平底,方圈足。肩两侧有浮雕铺首衔环一对。
钫之为物,《说文》云:“方鍾也。”《说文》鍾字下段注:“古者此器盖用为贮酒,自锺倾之而入于尊,自尊勺之而入于觯。”据此知钫、鍾之用,与镭相同,皆为大型贮酒之器。特钫、鍾盛行于汉耳。
此器1962年出土于枣林乡徐家河,为岐博所藏铜钫中之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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