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着星光的温柔,我自己一个人走。
都说,当一个人变得喜欢回忆过去的时候,他开始变老了。
我问自己:是变老了吗?也许,不是吧。我不会无缘无故地回忆过去,只是每每提笔,往事总会更多地勾起倾诉的欲望,原以为早已忘却的记忆,总会带给我一些感动,一些稚拙嘲笑成熟的感伤。回忆当然是有因由的,或许,提笔就是个因由吧,不需要其他更多的理由。
怀旧,不需要更多的理由。
譬如,在这个瑟瑟的冬日的某一天走过街角那棵硕大的梧桐树,那在风中旋落的枯叶,总让我想起它夏日里繁茂如华盖的威仪,还有秋日正午温暖的阳光下,它脚下那一地金黄到华丽的落叶。
譬如,一个人走在寥落冷清的街道上,一直地走着,由夕阳西下直到暮霭四起,直到空中那半月儿由洁白变成金黄,星星不畏严寒地一颗颗前来报到,会想到那个辫子细细黄黄的小小女孩儿……
那个女孩儿站在秋日收割过的田野上,身后金黄的落日把前方的山冈和村庄照得霞光万道。背对落日的她,面容隐藏在光影里,看陌生的人从面前并不宽畅的乡间土路上风尘赴赴地走过,总会莫名地遐想远方。
远方有什么呢,她知道往北很远的地方有一条公路,公路铺着沙子,下雨的时候会有清浅的小水洼,不会有泥泞,公路两旁种着高高的钻天杨。她知道过了公路再往北走田地似乎渐趋荒凉了,极目,是那条长长的东西走向的山脉,那山脉似乎名曰伏牛山。她知道那山脉的主峰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三贤山儿。至于这名字的来历,自然是不知道的。夏日大旱,父老乡亲会成群结队地去那里祈雨,那时,她会和留守的人们一同呆在被烈日烤得无精打采的老槐树下关注着那山的变化,期待着山儿戴帽儿——乡亲们总是很富于想像力的,她初始很疑惑,明明就是云雾缭绕,为什么叫戴帽儿呢?不过她知道山儿戴帽儿是值得庆贺的事情:农人的经验,那样就预示着祈雨成功,不久就会天降喜雨了。
她知道往南很远的地方还有一座很独特的山。常常,晴空里总会有滚雷一般沉闷的声音远远地传来,奶奶告诉她,那是有人在南山采石。
采石做什么呢?
做门礅。
门礅,就是支撑门槛儿两端的两块四四方方的青石。彼时,小小的门礅在小小的她的眼中,大约和大户朱门外那两蹲威武的石狮子有着同样的份量。因为,隐约知道,门槛儿其实也是蛮有讲究的一件物什,有门必得有门槛儿,而且,门槛儿似乎比门更重要(不是吗?我们现在仍然会说:某个部门、某个行业门槛儿比较高,门槛儿的地位,可见一斑)。
南山和北山,都好远。南山和北山,都是神秘的地方。
后来长大了一些,她上学了,读书了。她从书上去寻找远方,那让人向往的地方。于是,她至今都还记得一些故事的名字,比如《公路从我家门前过》,《黄河在这里拐了一道弯儿》。读了书,多了羡慕,也多了失望:公路终究没有从自家门前过,也不知道黄河在何方。那种失落是根深蒂固的,所以,不管今天她走过多少条公路,甚至她二十年来一直就生活在黄河的臂弯里,那书中的记忆,仍是她不变的向往。
向往远方,或许,是心中寂寥吧。
她读书,各种到手的书。寂寥的时候,她会想想那另一粒芝麻,——如书中所说,你是一粒芝麻,你要相信,一定会有另一粒和你一样的芝麻,同你一样孤寂地躺在风风雨雨的大地上,期待有朝一日能和你不期而遇。
她其实很模糊,她不明确那粒芝麻是代表友情还是爱情,但毫无疑问,那一粒传说中不知名的芝麻,曾经,就是她心灵的慰藉。
小村四邻的村庄,全是王姓的本家。同龄的孩子,有同一辈分的,也有按辈分叫姑姑叔叔、甚至爷爷的。尽管如此,村风仍然是淳朴到愚昧,异性的同龄人之间仍然会羞于做一处玩耍。所以,偶尔接触较多的,就有了传说中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味道。
往事历历,如遥远的天际那微弱的星光,和岁月一样,永恒。
而那个女孩儿,她似乎有着一种天生的能力,即便在只有星光的夜晚,她也能闻到同类的味道,她相信,她的那些芝麻,也一样。或者,用我们今天用滥了的一个词语说,叫做知己。
其实,回忆的时候才发觉,关于一个人的记忆,不过一个场景,一句话,而已。是那么的微不足道,甚至,很无聊,却和那目光中的善意与欣赏,一同构成一种叫做回忆的东西。
那个圆圆脸的姑姑说:他们说,唱歌儿除了吐字清晰,还要有感情的,我怕考不上了。彼时,她们排着队,背着一个灌满了水的小瓶子,在烈日下唱着《我是公社小社员》去为生产队拾麦子。那女孩儿心中很感激她和自己这样一个没见过任何世面的人谈这么“高雅”的话题,她觉得姑姑的笑好美好晴朗,甚至对姑姑那因被批斗而精神失常了的父亲也有了某种程度的亲近了。姑姑,后来去哪里了做什么了呢,真的,很想念。
那个有着黑黑的短发和黑黑的眼睛的小公主一样的同学,后来听说过的很不幸福,知情人以旁观者清的不可置疑的语气说:她是奉子成婚的,她嫁的老公人品很差的,可是她就是执迷不悟。她听罢心中怅然若失,可是在她心里她却一如继往地美好。她不能忘记小公主同学用发自肺腹的欣赏语气说:你的手指好修长,是适合弹钢琴的。
那个送书给她的叔叔,会在闹哄哄的夜里,和她凑在一起看手掌覆盖着手电筒的样子,她把手放在亮着的手电筒上,惊叹那温润又耀眼的玛瑙一般的艳红。她知道,他如今在家乡城市的一家医院里做着一名医生,她很高兴,她觉得这个职业真的和他有着直觉上的某种契合。
还有,那个年年三好学生、小大人样儿的、为人平和而谦逊的高年级的小叔叔,那个一直用很欣赏的目光关注着她的小叔叔,那个上夜自习途中为她驱赶黑狗的小叔叔,她知道他去了一个著名的煤城,如今,可好?
……
故乡,远了。其实,故乡一直在那里,是她离故乡越来越远了。故乡的山水,故乡的人,关于故乡的回忆,如同播放中的电影画面,一幕幕退去。然后,从头再来。
有时候,她更愿意把故乡想像成那个遥远的星空,星空的永恒,让她觉得心安;那些微弱的星光,让她觉得温暖。
藉着星光的温柔,自己一个人走。
记忆中的田野,一望无际,夕阳渐残,秋天的田野弥漫着淡淡的草香。那小女孩儿的面容如同阴在时光的阴影里,我看到我走过去,慢慢地环住了她瘦削的双肩,她的辫子,又细又黄。
我知道,我拥抱住的,是自己的过去,那柔弱却也温暖的过去。
有温热的液体,从眼角慢慢地滑落。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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