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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我很不喜欢简笔爱字的写法,相反的,我是很喜欢繁体写的爱字,因为简笔的爱少了心,少了心的爱,能爱到那里去呢。 第一笔:撇,是我们相遇的路时光禅指,刹那芳华,一转眼已是三年。 我还是拿着相机满城市的跑,城市的大街小巷,甚至连名字我都不会说错一个字。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每走一步都能用手中的镜头记录下身后的脚印。我只是不喜欢报社的这种硬性要求,照片要有情节,最好让人触目惊心的害怕,这样才能吸引读者就算是闭着眼睛也想把他看完。 这是一家破的不能再破的报社,在这个本不是繁华的城市残喘着它最后的一丝气息。我就这样安静得在这里待了三年。三年前,我是这里的一名摄影记者,三年过后,我依然没有改变我的身份。 六点半,起床。我总是在这个时间起床,养成了得习惯很可怕。然后吃早餐,是从楼下的小卖铺里买的,跟那里很熟,假如有一天我没有去,店老板的那个哥们会特地的来敲敲门,问我是否安好。我们时常在一起喝酒,我给他拍照,他说:在镜头下的感觉很好。 我该上班了,拿起我的相机,匆匆的出来门。门口的20路似乎新了许多,我没有想太多。上车了。在车上的任务就是决定我要去哪里,我是不需要直接去报社签名报到的,只需晚上去交代一下白天的故事,有价值的新闻还要帮忙策划一下写作。所以每天去哪成我最为难决定的一件事。我打开地图,汤正小区?这是个被我一直忽视的一个地方,在城市的边缘,有点远。那里的穷人比较多,而且我的名字里也由一个“汤”字。 驱车四个小时,终于到了。这个地方比我想象的要破很多。小区里连一个像样的亭子都没有,楼房即使从外面看也让人有些担心他的稳固性。 “让开,让开。。。” 在我还没有听清楚是谁在发音的时候,人和相机重重的倒下了。然后,几乎是同时,一声“咣”在身边响起。我知道不好了,可是身体不停使唤的就是站不起来。我努力的让自己清醒,单手撑地,重重的摇了摇头。“还好,相机没有坏。”我自言自语的说道。等我踉跄的爬起来,才发现身边已经是一片狼藉,瓶瓶罐罐的,散了一地,旁边一辆自行车很是狼狈的躺在那里,后面的车轮还在挣扎的转着,吱呀吱呀的响。 “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这个女孩,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颇有点像红楼梦里的某个姑娘,从里到外的透露着某种说不出来的气质。但他的狼狈像,还有手上被什么东西划伤的血印告诉我:她就是撞到我的那个人。 我没有一点生气,或许出于男人的本能。我还是连忙答到:“没关系,没系。” 她好像并没有想要解释的意思,只是一味的埋着头收拾撒在地上的东西。?我俯下身子,捡起了一瓶,“参芪十一味颗粒”。心头一震。 她冲忙的从我手中抢过药罐,又道了声谢,骑上车急匆匆的走了。那道身影很美,前所未有的美。 这个时候才想起挂在脖子上得相机,可为时已晚。那一刻忘了所有。 什么都消失了,就剩下那条路。 远远地看去,那条路,像一撇。 简笔爱第二笔点点是我见你时的突然心跳一次错过,或许该是一生,没有深刻的遗憾,却总又觉得少了些什么那天我骑着车,颠簸在那条你说像撇的路上,那条路我已经走了整整七年,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感觉它的美丽。 六点半起床,悄无声息的起来,怕吵到还在酣睡的父亲。什么都要静悄悄的,父亲之前的那些年就是这样做的,只是一个不期而遇的意外,陡然间交换了我与他的位置。 我做好了早餐,是简单的稀粥和一个鸡蛋,放在最靠近父亲的那个床头的柜子上,旁边还有他一天要吃的药。黄色的两片,白色的六片,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认得胶囊,一共十三片,这仅仅是上午药量。匆匆的做完这些,我甚至都来得及多看父亲一眼,推着自行车就出门了。 小区里早已经有忙碌的身影了,穷人总是比富人更懂得劳动与珍惜。我也匆匆的赶来到班的地方。我是一家超市的收银员,超市不大,但生意很好,来自这个小区以及周围数十个工厂的工人都会在这里买东西。我喜欢这里的工作,看人们人来人往的穿梭,闲暇时,听听一段附近某个人的故事,最重要的是我喜欢这一身的工作服,这是我穿过最美丽的衣服。 我每天都在小心翼翼的工作着,因为我知道,就算一毛钱对于穷人来说也是一滴汗。我开始慢慢地喜欢上了这群人,他们会为了是买一块八的瓶醋还是两块的而纠结大半天,他们会在排队算账的时候问我有没有嫁人,问我家里的父亲怎么样了。我帮他们装好东西,他们一朵微笑,一声轻谢。其实,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情。 “下班了”。旁边的同事提醒我说。 我匆忙的换下了工作服,我总是很匆忙,这是和我一起的工作的小同事说的,只是我习惯了这种的感觉,不解释,对她笑了笑。 幸好,药店还没有关门,医院门口那个老大爷在我还没有进门之前的开始招呼我:“就知道你今天会来,所以我才到现在没有下班。”我又是一笑。或许,我习惯了用微笑说谢谢,也或许是习惯了他们的帮忙。 给我抓药的还是那个长着白胡子,手里拿着放大镜的老爷爷,还没有等我开口,已经刷刷的给我开好了药,又刷刷的给我装好。我从里边的那层衣服里拿出了钱,还带着体温,也不知道是多少,全部给了他。他如数的收下,然后他用手里的放大镜又给我检查了袋子里的药。 “又是刚发的工资吧,苦了你了孩子!” 隔着窗户,我接过来他递来的的袋子,没有听清楚他说的什么,甚至忘了对他笑,走了。 在家的父亲现在应该醒了吧,看不见我他会着急的。我加力踏着自行车,脑子里在想着什么顷刻忘却,像没有发生过一样,只知道眼前一黑,人和车像狂躁的小牛犊怎么也不能控制,然后就是重重的倒下了。潜意识里我知道:我撞到人了。 简笔爱第三笔点点是你在我生命里最美的幻想不为诗意,不为风雅,不为禅定,只为将日子,过成一杯白开水的平淡、一碗清粥的简单。也许只有这样,生活才会少一些失去,多一些如意。 我喜欢用这样的句子安慰我的日子。 忙碌了一天,父亲又安稳的睡去了。此时,前所未有的充足和轻松,当然,骨子里还是透着些许的疲惫。打开台灯,还是习惯的翻开了桌子上的那本《红楼梦》,这是我唯一的一本书,也是唯一可以钟爱的一本,书都有些年头了,淡淡的显了黄。这还是父亲在我成年生日送我的礼物呢。只是那年以后,我再也没有能够继续上学,父亲也因为母亲的离开再也没有能下地行走。即使我很不愿意面对,但生活还是告诉了我:我要承担。 翻开印有浅浅折痕的那一页,西厢记妙语通戏语,牡丹亭艳曲警芳心。宝玉笑道: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林黛玉听了不觉带腮连耳通红,登时竖起两道似颦非颦的眉,瞪了两只似睁非睁的眼,微腮带怒,薄面含嗔,指着宝玉道:你这该死的胡说!好好的把这淫词艳曲弄来,还学了这些混话欺负我。 沁心桥边桃花树下,宝玉终究还是借书中词句向黛玉表了白,黛玉虽觉得那些词冒犯了自己的尊严,又借着西厢记嘲笑了宝玉,可谁能保证那个一向平静的心不是已经风起云涌了呢。此刻有种前所未有的羡慕,虽然有情人最终还是天涯两端。假如黛玉还活着,假如宝玉没有出家,假如真有轮回有今生来世……合上书,不由自主的脑子里全是你的影像,我无法解释,却在努力在想着借口,佛说,前生的五百次回眸相见,才换来今世的莞尔一笑,所有的偶然相遇,其实都是一场久别的重逢。一面之缘,难道注定要终身难忘?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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