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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人群里的风风里的歌歌里的岁月声 大二刚开学,班上又要聚餐,这是每学期的保守流程。 六点半开始,我只是晚到了十分钟,刚踏进家福火锅的大门,就被一帮男生拉去凑人数,然后华丽丽地喝多了,九点半,一帮人围着我问银行卡密码。 下楼的时候,我趴在畅哥背上狠狠吐了一场,恍惚听见他的惨叫:“明天给哥哥我洗干净!啊!” 最后他把我放在楼下,去背其他醉鬼。 我坐在大马路牙子上,神志清醒,体力不支。几个要好的女生守着我,问要怎么办,高年级学姐经过,问要不要送医院。 “没事,她只是喝醉了,谢谢你,”李彩云说,“我们先把她扶到校门口,然后坐校车回去,现在还能赶上。” 然后我记得在路上又吐了几次,我说肚子不舒服,别动,她们都以为我喝傻了,说必须先弄回去,所以我吐了,大概是为了恶心她们。 我一直傻呵呵地在跟彩云说谢谢,因为不熟,所以觉得麻烦她很不好意思。 她住隔壁寝室,曾休学半年,因为胰腺癌,据说现在已经好很多了,只要不剧烈运动,就可以正常上课,所以从宁夏医院回来了。 第二天,好多人骂我,因为我昨天晚上一不小心说出了好多真心话,谁不够温柔,谁的普通话一辈子过不了二甲,谁最蠢…… 当然,她们问银行卡密码的时候,据说我也十分机智,我回答说:“我绝对不会告诉你是我的生日,更不会告诉你是哪个生日。” 那次过后,我跟李彩云渐渐亲昵起来,大有相见恨晚之势。 我原以为生病后的人会比较脆弱,每次雨天都要拿伞遮住她,因为她不爱带伞,她只是笑推开我说:“在我们宁夏,这都不叫雨!” 嗯,其实我也不想带,我们都是这么爽快的女汉子。 没过几天,我买了一把吉他,开始叫她师父。 她吉他弹得好,但是据说,她是天生绵羊音,根本改不过来,高不上去,低不下来,所以我玩“唱吧”唱《黄昏》击败了全国92%的人时,她毫不掩饰地崇拜了我一把。 那时候起,每天下课,甚至有时候还没下课,我们就溜到了底楼没有课的空教室,弹吉他,唱歌。 我的左手指尖很快亮起了灯,红了又白,等我痛成了习惯,它们才结成厚厚的茧。 她让我听痛仰的歌,后来的差不多两个星期,我脑子里都是那几句:“要欢乐一点!要欢乐一点!不要让眼泪停留在心间!再见!杰克……” 我们总是可以在人多的南北大道上随时大声吼出这首歌。那大概就是所谓疯子的形象,但无所谓,我们很开心,而且,大学里总是有很多疯子。 我生日那天,邀请了几个朋友在一家餐厅吃饭,快结束的时候,她说要去厕所,我们等了很久,她拎着个蛋糕跑了回来,刘海凌乱地翘起来。 她把蛋糕放在中间,点上蜡烛,让我许愿。 “看上广电班一哥们儿,今年的生日愿望就是,明年生日之前将他拿下!”我豪气冲云天。 “哇哦!” “祝成功!” 一桌子人都为我欢呼,只有师父笃定地说:“放心吧,你的愿望一定可以实现。” 我是欣赏广电班的丹骏不假,但那时候我最想做的事情不是这个。我只是不想跟她们说,我真正的愿望是什么,因为我相信,在她们看来,这是没有意义的挣扎,我也没有告诉师父,因为如果她犹豫了,我会失去了完成这个愿望的力量。 平安夜那天,好多人在操场放孔明灯,我们写下要对神说的话,然后放飞它,希望神可以看见。 “神一定会经过我们的灯,看到我们的话!” “嗯,一定有神经过!” 我和师父看着灯消失在天际,然后面对面坐在草坪上,我点上一块花蜡烛,掏出一盒彩色的糖果送给她,她惊讶得直夸我浪漫。 好多人坐在操场上聊天,喝酒,放灯,庆祝,我们都很喜欢这种青春在人群中凝聚的感觉。 “师父,以后你想做什么?” “我不知道呢,”她的神色一下子有些黯淡下来,然后充满期待地说:“我要把所有想做的事情,都在大学期间完成。你也知道我,我现在身体不太好,体内还有瘤块儿呢,所以大概毕业以后,就要结婚生孩子了,没时间折腾了。” 我没有接话,但是我心里清楚,那不是她喜欢的生活,她也渴望浪迹天涯,背着吉他,把歌声留在每一条荒凉的路上,每一个寂寞而繁华的城市里。 短短的几个月,我就发觉自己已经离不开她,她不在的时候,我连吉他也不想碰。 PART2感谢你用最好的年华,陪伴我度过那些岁月 “丹骏是个闷骚的男生,我们昨天一起吃饭了,我发现他特别有才,以前还以为他好斯文呢,原来皮这么厚!”我兴高采烈地跟师父报告昨天晚上跟丹骏吃饭的收获,她总是微笑着点头,偶尔打趣我两句,说我收了心了。 不知道是老天爷没听到我的心声还是怎么的,他调皮地把我和丹骏一点点拉近,近到还剩一厘米就要在一起。我跟师父之间聊得最多的慢慢变成了丹骏,大部分时间她都微笑着点头。 我和丹骏从高三的暑假就认识了,但是那时候我就明白,他是我不能企及的,所以我们虽有交流,但是关系纯洁得像一张白纸,只是他跟别的女生去图书馆的时候,我会莫名其妙地跟在后面,一脸落寞。 现在他会常跟我去图书馆,虽然我们什么多余的话都不说,但是我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一点变化。 快期末考的那几天,全校学生像疯了一样到图书馆占位置,重庆的大冬天,早上六点,天还没怎么亮。虽然那时候寒冷浃肌入髓,但是图书馆的门已经快被挤破了。 师父总是起得很早,每天早上都帮我占好位置。 “快来快来,今天真的挤倒了一扇门呢!”她兴奋地跟我报告。 “专业没选好,年年像高考啊!”我那时候大概都是缩在被窝里向她抱怨,“这要是多来几天,我会……我会瘦的!” 当然,每回我都起不来,也不爱去图书馆。 因为丹骏觉得图书馆虽然有暖气,但是空气不够好,所以他在三教楼109看书,我每天早上十点钟起床,抱着暖宝宝就奔他那儿去了。 因为丹骏这么认为,所以大概我也这么认为。 “师父,今天不去图书馆了,待里面太暖和,容易睡着!” “嗯,我知道了,你好好看书,不许偷懒啊,要是挂科了,就逐出师门!” 当然我不会整天和丹骏黏一起,因为不好意思,他也有他的事情。他总是很忙,期末要拍片子,写新闻。 下午看文概那天,下午吃完饭我一直念叨着闷得很,师父难得没有直接拉我去看书,她带我找到一个空教室。 “我们来唱歌吧,一人唱一首,要站在台上唱!” “好啊!” “我先来!”她甩下书包,站到台上摆好POSE,“还没——还没——你等我找找音,还没好好地感受/雪花绽放的气候……” 我就在台下充当她的粉丝,向她呐喊挥手。 “接下来我给大家带来一首歌,是水木年华的《人间》,”换我在台上的时候我也煞有介事地从报幕开始进入状态,“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不是天晴就会有彩虹……” 那天晚上我们唱了很久,这也成了我们期末考每天晚上的放松。 我感到很兴奋,因为她和我有一样的兴奋——我们都那么享受站在台上唱歌的感觉。 我们简陋的舞台上只有日光灯,我们只有一个听众,但不知道怎么会那么开心,我们忘记了走廊上,忘记了窗外,把所有的目光和热情都投入到这间空教室。 期末过后,我们约好下学期开学一起去唱K,就这样匆匆回到了各自家中。 整个寒假,我和师父的联系很少,反倒跟丹骏的联系越来越密切。 我想起生日前和师父说起的话,我们玩笑说要等大学毕业再谈恋爱,如果找不到属意的白马王子,就一辈子不结婚,单身一辈子。 我想丹骏就是我的白马王子,师父应该不会怪我,所以我跟丹骏在这个寒假在一起了。 他总会写诗让我提意见,还会跟我说他新看的书,看到一条有趣的微博也会跟我分享,新年那天,我准时收到了他寄来的礼物。 新学期开学,却没有见到师父,打了三个电话,最后她才接了,说连续感冒半个月,怕引发旧疾,要去检查,已经请了一周的假,如果没事就过来,要是病情有恶化的话,可能就有些麻烦。 我走进超市,想买我们都喜欢的大棒棒糖给她寄过去,发现没有卖了。 “在这里放了好久,也没人买,就没再进货了。”老爷爷说。 丹骏一直跟我在一起,选课的时候,我们一起选了中国旅游地理。选课的最后一天,我才想起师父可能还没有选,打电话去问,她说已经有人帮她选了,选的是钢琴基础。 我这才觉得自己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我竟然因为谈恋爱而忘记了病中的她,忘记了我们的追求! 庆幸的是,一周后她回来了,我们还一起到音乐学院找了个老师带我们学声乐,每周一节课,为此我们节衣缩食。 丹骏对我的状态有些不满,我成绩不好,没有在学生会任职,没有发挥专业特长,整天干些根本没有意义的事,他是这样表达的,他觉得一个中文系的人不应该老往音乐学院跑。 我觉得我做的事情很有意义,但是第一次,师父提议去琴房,我产生了抵触情绪。 我们终究慢慢疏远。 丹骏是个很有魅力的人,这不得不说,因为他说服了我。师父只是笑。她每次提议去参加音乐学院主办的活动时,我都拒绝了,除了一直坚持下来的声乐课,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慢慢不再说很多话,一切好像回到醉酒之前的状态。 每次看到空教室,我都忍不住想要进去,关上门唱歌,什么都不管。但我只是追逐着忙碌的丹骏,给他带水,带午饭。 我都快忘了自己20岁的生日愿望,忘了衣柜里还有一把木吉他。 直到那天晚上。 我和丹骏吃完晚饭慢慢散步回寝室,一路上和每一对走过的情侣一样,打打闹闹,牵着手感受对方的温度。 音乐厅的展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全校吉他弹唱大赛决赛,第三位选手的名字是李彩云。 我拉着丹骏跑进去,舞台上正坐着师父,她穿着红色的夹克,抱着那把黑色的吉他,纤瘦苍白的手调整着话筒的高度。 整个舞台只有她一个人。 我都快忘记了,我们当初明明说好要一起参加这个比赛,但我莫名其妙地放弃了。 那是我们都梦想站上去的舞台,但是现在,她做到了,我只是站在台下,落寞地看着她。 依然是当初选的那首歌——《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 孤零零的她,坐在台上,笼罩着一束寂寞的追光,她问:“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你想不想找个人来陪?” 她按错了两个和弦,没能拿到名次。那两个和弦当初是我的部分。
那天晚上,我跟丹骏说了很多话,我跟师父的约定,我对他的依恋,还有我的愿望。出乎我的意料,他说:“我以为你只是瞎玩,三分钟热情,你学东西经常都是
这个毛病,学着学着就给自己找台阶下。我也没想到我的态度会对你造成那么大的影响,如果你真的喜欢,这件事就不再是我说的那么没有意义,你应该去完成,我
支持你!” 喔,感谢灯上的神,丹骏他居然没有嘲笑中文系的我! 我紧紧拥抱着丹骏,忍不住大笑起来。 “赵疏云,你敢不敢不要笑得那么蠢。”丹骏宠溺地揉着我的短头发。 PART3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第二天,我背着吉他站在师父面前,说要天天黏着她。 “不要男朋友了?”师父表情怪怪地,也许还在为昨天的比赛伤心。 “哪能啊,”我回答说,“男朋友是后备力量!” 男朋友说要给我写歌词,让我赶紧熟悉一下谱曲。 那时候起我就开始留意师父最熟悉最喜欢的歌,我觉得我在做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除了去上声乐课,丹骏还说自己的一哥们儿是学舞蹈的,他会让他教我们跳舞,最重要的是一些歌曲的编舞。 师父被我连哄带骗地拉去学习。 大四的时候好多人都开始担忧起实习和论文之类的事情,我和师父雷打不动地练习声乐和舞蹈,每天晚上都在舞蹈教室疯到很晚,教我们舞蹈的那个男生也跟我们玩得很嗨。 其实那天我看到丹骏给他钱了,但是我没敢戳破。 因为他们,我都不敢不努力。 因为我不肯停下来,所以我们总是练到腰酸背疼,庆幸还在师父的身体可以接受的范围。 我们每天都会听那十几首歌,每天都跟着唱,我的情绪越来越紧张,有一天下午师父终于瞧出了端倪。 “小云子,我怎么觉得你最近有点不对呢?” 我脑子一闪,呼了一口气,慎重得拉起她的手,跟她说:“师父你跟我来。” 我带着她来到学联的办公室,推开门,丹骏还在里面,他一脸迷茫地看着我。 我打开柜子,拿出几卷海报展开给她看。 “告别青春演唱会?”她看着海报,惊愕地看着我,“你一早就在策划了?” “对不起,师父,”我笑着向她撒娇,心里却拿不准她会有什么反应,“现在才……”
“不行!小云子,这不行!你知道办演唱会要准备多少东西吗?很有可能根本就没有人来听我们的演唱会!包下学校音乐厅要多少……”“师父,”我打断了她的
话,“我和丹骏已经开始拉赞助了,音乐厅只要八百,我不管有多少人来,我只知道这是我20岁的生日愿望,服装可以去繁星戏剧社借,可以去外面租,音乐学院
的学生会答应帮我们宣传,我们贴出海报,办一场属于自己的演唱会!” 她抱着我哭了,我想起在讲台上唱歌的我们,不顾一切,声嘶力竭地唱《死了都要爱》,不管有没有人听,都要唱地淋漓尽致。 我们的照片终于一起出现在音乐厅门前的展板上,是丹骏设计的大海报,照片上隐隐约约有几个字: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全校各个路口都放上了手绘的小海报,告别演唱会,两个中文系女孩的演唱会,我们一点也吃不准有多少人要来。 那几天吃饭都不敢去食堂,一直待着舞蹈教室,我们总是一会儿紧张,一会儿互相安慰说没事,就当是唱K。 “我把你们俩的新闻挂在校园网首页,好多人看呢,”丹骏负责起整个宣传任务,“现在全校都知道有两个不是音乐学院的女生要在音乐厅唱歌,这是我们学校头一回,咱们学校光学生就有两万多,一个音乐厅只有几百个位置,放心吧!” PART4啊青春再见吧,那放肆的幸福 我是丹骏。 演唱会那天晚上,我一直站在台下的摄像机前,这两个女孩期待已久的绽放,我应该把它们记录下来。这场演唱会的意义对于即将毕业的我们来说,同样重大。 还好,现场人很多,巷道上都坐上了人,还有好多小情侣拉着手进来,音乐学院学生联合会邀请了中文系和音乐学院的领导,把位置留在第一排,也坐满了,各院各校报记者蓄势待发,区午间新闻和文化报的记者也过来了。 第一首歌叫《为梦而生》,那是她们在南北大道无数次唱过的歌。 “为梦而生/一生为梦而活着/我不要无所谓地存在过!” 随着她们的歌声,幕布缓缓拉开,她们站在架子鼓旁边,都穿着黑色的夹克,短头发俏丽恣意。两人长得都纤瘦,这时候沉醉的节奏里,那么自信耀眼! 她们笑得很张扬,就像平时在操场上唱歌那样,她们享受着这个舞台,状态很好,下面的人大部分惊讶于这两个中文系女孩的自信和表现力。 《你就是我找了很久很久的温柔》,是全场最温暖最柔软的一首歌,赵疏云经常在我面前唱,她觉得这首歌就像那些躲进空教室的阳光一样,跳跃着幸福和寂寞。 我一直很喜欢听她唱歌,在我面前她总是唱一些温柔的歌,因为她知道我不会陪她疯,在李彩云面前她就像打了鸡血一样跟她一起唱摇滚,她的声音像迷一样,变化很大,让人惊喜,她能驾驭自己喜欢的歌。 她唱:“你就是我找了很久很久的温柔/这一次/我不会再放开手/你就是我等了很久很久的温柔/这一次/停留/就不再走/我知道我不必多少一句语言/你就会懂得我内心的孤单/我愿用我一生都在你的身边/就这样一直到老到永远……” 那同样是安静柔软的她,牵动着所有人动情的告白。 李彩云的吉他比赵疏云弹得好,她身上笼罩着一些短暂的悲伤,因为不是爱忧愁于未知的人,所以她总能跟赵疏云疯得忘乎所以。 她们可以一起深情,一起快乐。 大学,是李彩云最后的青春。这我和赵疏云都知道。 她们赢得了无数掌声,赢得了无数认可。最后一首歌节奏感很强烈,我却在俩人的声音中听出了颤抖。 毕业季,好多人都沉浸在告别青春的哀伤里。 最后一首,是水木年华的新歌,《青春再见》。她们共同的偶像卢庚戌执导的第一部电影《怒放之青春再见》即将面世,他是四十几岁的年纪。 “最后一班/午夜列车/悄悄带走了青春/最亲爱的人/最美的时光/渐渐刺痛了回忆/留不住什么/换不回什么/青春终究要散场……”我的视线竟然也变得模糊起来,看不清台上人人有没有流泪。 她们扫动吉他,舞台上的几束灯光迸发出来,那节奏我也烂熟于心,她们每次出去吃饭都要在桌子上用指节轻轻扣。 我想起了拉赞助时被赶出来的情形,我想起第一个支持她们的老板的微笑,我想起熬夜的设计海报那些疲惫的日子,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嘲笑和讽刺,它们大概都将被带走。 “青春再见吧/那放肆的幸福/青春再见吧/那无尽的忧伤……” “如果有一天/我就有离去/请把我留在回忆里……” “如果有一天/我就要离去/请把我留在回忆里——” 好多人带着他们的青春,来参加这场告别仪式,我们一起作最后的狂欢。 可是幸福过后,是巨大的悲伤。 结束了,我看见她们紧紧拥抱在一起,人群散去,赵疏云忽然转头跑进了后台,我追进去,发现她在厕所里大哭起来,她像个受欺负的小孩子一样不甘又惶恐地吼着:“你要是不在,我的梦想就死了!” 是的,李彩云不会陪她一辈子,毕业后各自回各自的城市发展,李彩云要待在父母身边,待在医院旁边,组织一个平凡、平等的家庭,俩人再见面时,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我把手机递给李彩云:“我哥知道你在这里,很抱歉,我说了当初你离开他的事情。” “那你就说我死了。”她眼神一亮,随即落寞地回答我,然后直接进厕所去了。 “喂,哥,下火车了直接坐23路,不用我来接你吧?嗯,到学校给我打电话。”我小声对电话那头说。 当初到这所学校来之后,我一直找不到她,也不能像哥哥说得那样,照顾她,如果不是因为赵疏云,大概她也不会主动联系我。 哥当兵刚回来,现在一切还好。 一群人吵嚷着要去聚餐,这样的场合,赵疏云那个疯子一定会大醉一场。 果然,两个小时后,她摇摇晃晃地领导酒鬼们砸碎酒瓶,哗哗的声音把所有伪装划得稀碎,破碎的玻璃渣和酒沫开出一朵朵浅黄色的花,惨烈灿烂。 我们是大四毕业党,我们向青春告别,但我们依然年轻,我相信。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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