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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作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共和国一个典型的公众人物,他的精神主旨,出示了计划经济时代所倡导的道德伦理、社会环境、经济环境以及政治环境等多方面的生态系统。它的功能、它的作用、它的宣传效果在一个历史时期内,所标榜的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为共和国初期的各项建设,充分地发挥了它的积极性。时至今天,这种传承,它在某种程度上,一直影响着我们现当代经济建设下的发展思路。其实,这种正能量的辐射,它从根本上反映了我们国家的那种以促进人类共同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为基本准则,是一个国家精神文明体系的主要标志。因此,它不论在何时何地,它的功利性和指导性,都有着它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应予以高度弘扬。 我们是传统的儒家思想阵地,国家的执政理念,在指导国民的日常生活中,所出具的迫切性和实用性,为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潜伏了很多未知和不可预知的思想领域,而陷入这种困惑的人,一旦不能自拔,就有可能导致其滑向对立面。 “土匪”,这一个词语,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强盗。何谓强盗,强盗就是指违背他人意愿,行使主观上和客观上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多方面的伤害和破坏行为,它的恶劣行经,具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和侵犯人权的非法行为;具有直接或间接使用他人不能抗拒的某种个人的或社会的力量。可分为:偷盗,抢盗,财盗,知盗,德盗,官盗。凡此种种,都可以称之为强盗。 A:两男子酒后打车,到达目的地后,司机向两人要打车费,两人不仅不付钱,还以各种理由威胁出租车司机,并向其索要1000元人民币。见状,出租车司机只好报警求助。 8月18日凌晨4时许,“的哥”李先生开车到大西门附近时,看见有两名男子站在路边,挥手示意要打车,李先生问两人要到哪里,其中一个人说到双桥,两人身上有很重的酒味儿。李先生开着车到文化宫附近时,两人又改变主意说要到东南营,于是李先生又开车沿着解放大道向东,将两人送到位于文明大道的东南营。当李先生告知应付11元钱后,谁知身材较瘦的男子突然对李先生恶语相向,声称自己是不会付车钱的。李先生闻言,心想两人都喝酒了,不给就不给吧,于是跟两人说:“车钱我不要了,你们早点回去休息吧。” “车钱我们给,你不要不行,但你得赔偿我1000元钱!”身材较瘦的男子对李先生说道。“我为什么要赔你们钱啊?这不是敲诈吗?”李先生不解地问。“你耽误我们时间了,跟你说,我今天就是讹上你了,报警也没用,你看着办吧!”两人威胁李先生说。双方纠缠了近半个小时,李先生见此情况,赶紧打电话报警。接警后,安阳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3号巡逻车民警火速赶到事发地,见到了报案人李先生和他的出租车,当时车停在文明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的路北边上,两名男子坐在车里。民警上前了解情况,当问到两名男子为何要李先生赔偿1000元钱时,两人一会儿说李先生没将他们送到地方,一会儿又说李先生开车绕弯路了。最后,在民警的教育协商下,俩人将车钱付给李先生后离开。 B:2006年,南京一位老人赶公交时跌倒,路过小伙将老人扶起就医,事后小伙反而遭到老人索赔,法院认定小伙与老人相撞可能性较大,应赔偿老人40%治疗费。一时间类似的诸多事例让很多人对“搀扶摔倒老人”产生恐惧。昨日上午,这样的纠纷在南京火车站再次发生,所不同的是当事主人不是老人,而是一名孕妇。好在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还了热心市民清白。 昨日上午10时许,市民郑先生赶到南京火车站,准备前往上海。他下了33路公交车往火车站候车大厅方向赶去时,“扑通”一声,前面一个女子被一个奔跑的小男孩撞倒了。一开始郑先生并没有注意,他向前走了四五步猛然发现,跌倒在地上的女子是一名孕妇。此时孕妇斜躺在地,手捂着肚子,面部表情十分痛苦。“小妹子,怎么样?不会有问题吧?要不要叫120……”郑先生关切地连连询问。 此时孕妇看也没看一眼就质问郑先生:“你没有长眼睛啊?”随后孕妇试图一只手支撑在地上爬起,可又很艰难。郑先生见此,忙将孕妇从地上扶起。当时广场上还有其他旅客,见状都围上去。就在郑先生转身要走时,孕妇突然上前攥住了郑先生的衣角大喊:“就是你把我撞倒的,你不要走!”双方正在争执时,一名女子也凑上来说:“我看到了,就是你撞的!”该女子还强调自己与摔跤的孕妇“素不相识”。不一会儿,孕妇打电话将她丈夫叫来,其丈夫赶来后,一把拽住郑先生就挥拳要打,并问郑先生,“既然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发善心去扶,广场上来来往往人多着呢,就你一个人学雷锋?”孕妇丈夫问得郑先生无言以对。先前“素不相识”女子又说是郑先生撞的人。孕妇夫妇见有人作证,更认定是郑先生的责任,继续纠缠,并提出拿2000元钱作为赔偿。无奈之下,郑先生只好报了警。 “我和这位大姐很熟,她不会故意为难别人的。”当车站民警赶到现场时,原本自称不认识孕妇的女子突然改口。郑先生马上回击说,你刚才说和她不认识,现在又说认识了。就在这时,前来托运行李的一位姓王的男子向民警描述:“当时,我正好路过,孕妇倒下时,就在我旁边不到两米处,我想去扶,旁边更近的这位大哥已经扶了,然后我就走了。她其实是被之前路过的一个男孩蹭了一下,才失去重心跌倒的。”见王某作证人,孕妇夫妇也不答应,说王某是与郑先生一起的。双方说法一时难住了民警。民警从广场监控录像里调阅了事件经过,正如郑先生所说。随后,孕妇及其丈夫向郑先生道歉,但被郑先生拒绝了。 C:某日与妻吃饭,闲聊中向我讲述了下班途经新华书店门口所见一幕。一名约六七岁的小男孩手里拿着部手机在书店门口把玩,突然从不远处有辆摩托车疾驰而来。一位四十左右的中年男子跳下摩托车,径直走到小男孩面前,气势汹汹地责问男孩手机从何而来,是不是偷来的。小男孩可能被镇住了,一时没有回答,该男子便不由分说一把夺了手机。被该男子的暴力所惊吓,小男孩哇哇大哭。一旁的老太自称是孩子的奶奶,向男子解释自己的孙子其实是在等待手机的失主归来。手机是她孙子在书店看书的长凳上发现的,本来她打算交给书店的管理人员,但孙子坚持要亲自还给失主。对于老太的解释,男子并不相信,仍坚持认为自己的手机是被小男孩偷走的,接着又教训了孩子一番,才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留下的是眼泪汪汪的孩子和无奈的老人…… 从上述三则实例中,我们很明显的看出,在灾难面前,那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左右着个人的名誉、地位以及利益冲突时,人性的私欲就一览无余。“雷锋、土匪、强盗”的概念,让人性的良知和道义上的责任感,承受着世俗的洗礼和法律之下的审判。尤其是C组的实例报道,我感觉心情甚是沉重。既愤慨于中年男子的所作所为,更为小男孩欲做好事却反遭辱骂而无比痛心。此事虽小,但对于幼小纯真的心灵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伤害,这或许会成为其一生中都无法忘却的记忆。该如何弥补或抚慰孩子因此受创伤的心灵,该如何帮助和重新让他们树立其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该是当前最为迫切也是最为棘手的事。如果当事的中年男子事后经过思考并且良心发现,能够亲自向无辜的孩子道歉的话,事情一定会好办得多,然而这种可能性还是比较低的。或许小男孩期望的只不过失主对他说一声“谢谢”罢了,如能获得额外的奖励,孩子当然更会欢欣雀跃。然而,事与愿违,得到的却是诬陷与责骂。孩子的天真无邪和现实的残酷,透视了这种黑白不分的丑恶,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心灵的震颤,一个不懂事的儿童,他们完全在不受外界干扰的心境下,把自己那种灵魂深处的美丽,绽放给我们这个充满着复杂的生态环境,而我们成人在没有充分的把握下,就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强加给那些祖国的花朵,这种野蛮的逻辑和强盗行为,让世俗下的良心和道德伦理备受谴责。纵观当今社会,做好人好事反被诬陷为肇事者确实不少,使得那些“雷锋们”心灰意冷,以致从此不愿或不敢再去帮助别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因此逐渐地盛行,这种倒行逆施的不合理性,严重阻碍了我们大时代前进的历史步伐。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在扭转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旧的思想认识的同时,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纳入了重大的建设体系,而这种侧重点在实施的过程中,物质文明的丰富,显然要比精神文明来得更迫切、更实在。一夜暴富的急功近利,让很多人沉溺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物欲横流的疯狂意识流里,而那种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做事的实干精神被漠视,究其原因,还是国民与国家的具体政策存在着认识上的巨大分歧。 回首我们改革开放几十年以来,共和国在党的第二代中央集体领导下,一部分先富裕起来人群,拉抬了社会价值观的使然,让社会无休止地在攀比的过程里,他们那种等级化的优越感,制造了社会的矛盾的冲突点。其实,这些人从本质上去分析,他们并不比普通人高明,只是这些人在计划经济时代所处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具有大多数人所不具备的优越条件,他们那些财富的积累,或多或少地是建立在国家法律的漏洞之下,才有他们现在的经济地位或者政治地位的翻身,而普通人的生活节组,只能遵从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的指导下,以现当代中国特色的经济建设模式,把我们优秀的古文明国度,从一个曾经的高度推向另一个未来的高度,首先需要我们精神文明体系的高瞻远瞩。因此,它的建设,在以后的中长期发展过程里,必须有一种指导性和约束性来具体的辅导。 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患难,众人相帮,是我们炎黄子孙应该传承的永恒精神。让正义得到伸张,让邪恶得到惩罚,是我们这个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前提和必须。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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