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何历史事实乃至形形色色的历史行为、制度、思想等等作出价值判断,只有运用唯物史观的观点与方法深究到它们的因果层次上,在揭示出其产生和发展的终极原因的基础上,才是可能的。
在历史研究中,价值判断似乎无规律可循。经常会听到说,受阶级地位、经济利益、政治立场、思想观念甚至情感因素等等的影响,人们的价值判断标准和作出的具体价值判断是主观性很强的东西,无规律可循,也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标志历史学作为一门学科诞生的兰克学派,强调历史学就是“如实地描述过去”,由此将价值判断排除在历史研究之外。而反对兰克学派的新史学的代表学派年鉴学派强调要对历史进行长时段研究,以发现客观历史进程中的结构或法则,由此对历史做出解释。但这同样没有涉及价值判断规律的探求。新史学之后出现的后现代史学,解构了探讨长时段规则研究或“宏大叙事”的合法性,将主观性推到更加极端的位置,甚至连事实判断的客观性都予以否定,更勿谈对价值判断规律的探求。
不独在历史学领域,在哲学界,事实判断(“是”)与价值判断(“应是”)之间的关系也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大卫·休谟最早提出“是”与“应是”的划分,认为在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康德延续这种认识,认为事实属于经验世界,而价值属于先验世界,因此,两者之间存在一道鸿沟。实证主义学派则认为,科学的任务在于描述客观事实,从事实中归纳出规律或法则,这种研究是与价值判断无关的经验研究。韦伯由此强调,科学研究所应遵守的方法论原则就是“价值中立”。可见,对价值判断规律的探讨是史学界和哲学界长期未予以关注的问题。
成因判断是跨越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鸿沟的关键
我们知道,事实判断是对所发生事实的确定,价值判断是对所发生事实的评价,并由此为人们应该“怎样做”提供指导。人们的确不能从发生的事实对该事件直接给出对与错、正或误的评价。但是当人们进一步了解到该事实为什么发生以后,就能够在此基础上对该事实作出价值评判,从而对人们应该如何去做起着指导作用。也就是说,成因判断乃是跨越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鸿沟的关键。
在不知道事实为什么会发生的状况下,确实无法对事实作出评价。不了解历史上发生的事件、曾有过的制度或思想等等为什么产生,为什么会对社会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确实无从对它们作出正确的评判。而一旦把握了其中的缘由,对与错、正与误的分辨与评价自然也就产生了。由此可见,要跨越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的鸿沟,必须增加我们对研究对象的了解,而最关键的是要对研究对象作出成因判断,了解“为什么会是这样”和“怎么会是这样”,才可以对所发生事实为什么会是如此得出认识,也就会对如何做才能取得更好的效益获得认识,这也就获得了对该事实的评价,并可引申出“应该如何去做”的正确认识。
当然,成因判断和价值判断都是主观性很强的认识。那些具有科学主义倾向的历史学家往往借助经验归纳产生的结构或法则来对历史事实做出解释,他们既不去探究经验之外的现象与结构或规则的关系,也不深入一步去探究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结构或规则。所以,他们也不可能依托科学的因果解释来对事物作出正确的评价。
就目前在国内外史学界影响较大的两种史学研究方法看,都无法通过做出科学的因果解释来对事物实现正确的价值判断。一种是所谓多元折中论的研究方法,运用这种研究方法的史学家往往从地理环境、经济社会、政治、思想观念、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的组合来对事物做出解释。据这种多元折中方法给出的解释作出的价值判断实际是没有准则可以依循的。另一种是所谓文化主义或文化决定论的研究方法,运用这种研究方法往往从文化视角对事物做出解释,但文化又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或者什么因素决定着文化的产生和发展,他们并不去深究。依据这种文化因果解释所作出的价值判断,对指导人们如何去做不仅无所助益,还可能产生错误的指导。因为他们会提出必须变革文化,而又无法指出该如何科学地变革文化;于是,往往会导致全盘否定或全盘肯定“传统文化”或“西方文化”那样一种极端认识。
由此可见,必须能够做出科学的因果解释才能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也才能够指导人们从利害得失的正确评价中认识增加社会利益、减少社会损失,推动社会进步、阻止社会倒退的正确途径。
唯物史观为正确的价值判断提供可能
为作出正确的价值评判,前提是要对历史事实给出科学的成因判断或因果解释。而就诸种史学理论而言,迄今为止,只有唯物史观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指导我们对人类社会历史演进作出科学的成因判断,进行正确的规律探析,并由此可对历史事实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
首先,唯物史观对历史发展的终极原因作出了科学的揭示。唯物史观从人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出发,认为人们要生存就必须从事物质生产;人类在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中通过“趋利避害”、“吃一堑长一智”的经验积累,会逐渐提高人们的物质生产能力,由此推动社会从低级向高级的逐渐演进。因此,物质生产活动和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不断提高的物质生产能力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原因。因此,评价一种行为、制度或思想对人类社会历史演化的作用,首先就是要看它是否对人类社会物质生产的推进有益。
其次,唯物史观对推动历史发展的诸要素做了科学的解析。它将推动历史发展的诸要素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物质生产能力,二是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分工、分配、交换等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三是由卫护这种生产关系的政治法律制度和思想意识形态组成的上层建筑。人们的生产能力决定着他们在分工、分配、交换中的关系,由这些生产关系组成的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诸要素维系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采取怎么样的形式。
最后,唯物史观运用的辩证方法强调对历史事物的评价既要看到历史事物相对于此前事物的进步性,也要看到历史事物本身需要改正、改进的方面,并找出真正解决问题的途径所在。就是说,将研究对象放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大背景下予以科学评价,并找出发扬合理性和抑制不合理性的正确途径。
对于任何历史事实乃至形形色色的历史行为、制度、思想等等作出价值判断,只有运用唯物史观的观点与方法深究到它们的因果层次上,在揭示出其产生和发展的终极原因的基础上,才是可能的。吴英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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