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中学的时候,正是一个青春懵懂的年代,周围的同学一时间都沉浸在琼瑶笔下痴男怨女的泪水中。我也曾经有大概一天的时间喜欢上班里那个帅帅的、皮肤黑黑的小男生,喜欢看到他憨憨的、带着一点点坏坏的笑,一排整齐的雪白的牙齿。但后来我一下子迷恋上了三毛。
与其说是迷恋三毛,不如说是迷恋上了她笔下的那种生活——流浪。肩上是一个大大的旅行包,身上是即使打太极拳也不会觉得碍事的松松垮垮的衣服,脚上自然是一双浪迹江湖的乞丐鞋了。
这个坦率大胆的女子,带我走过都市的喧嚣,乡村的幽静;带我听过沙漠的沙鸣,森林的鸟语;带我离开这个庸俗纷扰的尘世,进入了一个神秘辽阔的世界。
撒哈拉的黄沙又在脑中吹起,作家三毛带着我,在黄沙中前行: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清流的小溪,
为了宽阔的草原,
流浪远方, 流浪……
还有,还有,
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这个女人也会为她心仪的人而暂作停留。然后,在那个大胡子荷西的陪伴下,继续流浪,不停地流浪,并在那个西属撒哈拉沙漠迦纳利岛上,上演了一连串令人神往的故事。可惜,1981年后,三毛决定结束流浪异国14年的生活,在国内定居。之后的故事,远远比不上那段流浪来的隽永、神奇。
小学语文课上,老师问“浪子”是什么意思。有一个同学说是赤着脚走路的孩子,尽管大家都不知道答案是什么,但在他回答完后,全班几乎是哄堂大笑。笑声之后,听到老师喊了我的名字,我慌慌地站了起来“大概是流浪的人吧”。我不记得老师是怎么解释的,因为坐下之后,我的心已经跑到教室外面流浪去了。
若干年之后,我忽然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何时起不再那么仰望流浪。我晕车,我有轻微的洁癖。更主要的是,我渐渐发现,其实真正流浪起来,我没有得到我想要的想象中的浪漫,反而体会出了那种赤手空拳闯荡江湖的艰辛与不易,远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磨练。
大概是因为渐渐看懂了《三毛流浪记》。
还记得张乐平吗?这两个人之间是有渊源的。是他创造了卡通人物三毛,是他让那个叫陈平的女孩有了个同样叫“三毛”的笔名。漫画里的三毛,有着中国解放前儿童的标准的小萝卜头身材。一个那么小的孩子,要在那样兵荒马乱的年代里学会自己生存。有多少心酸、泪水,要付出多少努力?那,是流浪吗?是我一直那么憧憬的流浪吗?
文学给人的是想象,是纯美,而现实,给人的是实实在在的磨难。
PS:
《有一种生活叫流浪》,与其说是作者对想象中的流浪生活的怀疑、怀念,不如说是讲述少年理想在现实中的破灭、悼念。看似小小感悟,折射出了一个人由成长到成熟的所失所得。如果作者能得沉住气,酝酿久些,这篇文章应该会更好。
风声水韵,真名张会芳,硕士研究生。
编辑: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