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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方的乡村,子女结婚后往往都会与父母分开生活,也就是俗称的分家。分家的过程可以说是既简单又复杂,表面上看似是一种物质划分,实则其中也包含着许多情感的割舍。尤其是在过去年代的乡村,家庭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穷家难分,又不得不分,不少家庭由于分家闹出许多矛盾来。
在乡村生活中,分家也可谓是一件大事,分家的时候,一般都要找一、二个管事的人,由他们来调解各方意愿并主持分家事务。那些出来管事的人大多是家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或者大队、小队的干部,他们不但能够热心为乡亲们服务,更重要的是为人处世比较公平,可以使分家当事人中的各方感到放心和满意。在有些地方,为了更加公平,还把孩子的舅舅,常说母亲的娘家人,也请来作监督和公证。
分家需要划分的东西主要有住房、生活用品、生产用具、粮食、存款等物质财富,生活用品、生产用具、粮食这些东西都明摆着和有数的,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好分。那个岁月,乡村家庭都没有什么更多的现金来源,因此存款也是寥寥无几个的,尤其是盖房子、娶媳妇往往花费了许多钱,不少家庭甚至还背着债务,所以分钱也不是分家的焦点。分家最主要的是分房子,房子在乡村人们的心目中占很重的比重,往往是一辈子中大部分积蓄都用在盖房子上了,房子的好坏很重要。
过去的乡村家庭一般都有三、四个孩子,分家并不是一起分的,一般都是结婚一个分一个,年龄小的没成家的还和父母在一起生活,所以在孩子们陆续成年后,往往几年就得分一次家。媳妇常常是分家的主要原因,大部分家也都是由媳妇首先提出来的,有些媳妇是觉得和父母在一起生活受拘束,但大多数是出于怕吃亏的想法,大家庭里往往是兄弟姐妹一大家,干的多不一定得的多,不如有自己的小家庭过小日子。不过,也有的家庭,父母比较明智,在孩子成家一年半载后,等日常生活步入正规,就主动提出来分开生活。
在分家中,作为父母一方,多数从内心里都是想尽可能照顾儿子、媳妇,分家中吃亏的往往是父母,房子留最差的,东西也紧着孩子要。作为小辈的一方,儿子常常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但媳妇却是毫不客气地提出这个和那个要求,个别的媳妇还比较刁,什么好的都想落在自己名下,并且有的儿子又怕媳妇,也只能昧着感情照媳妇说的去办,这样一来,自然使父母感到非常伤心。不少家庭由于分家分得伤了感情,长期不相往来,也有的极少数品行恶劣的媳妇,在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还会撒泼和辱骂父母。不过,也有是婆婆或公公不讲理的,儿子和媳妇不得不受许多委屈,但这种情况很少很少。
在过去的岁月,由于实行的是集体经济体制,乡村家庭的经济条件是极其有限的,现金收入方面,除了每年少得可怜的一点分红,其他就是靠养鸡、养鸭、养猪、养羊和掐草辫、卖粮食等小打小闹弄一些小钱了,因此每个家庭在除去日常正常生活开销后,一年到头也攒不了几个钱,就是在这种艰难的经济状况下,父母们要为孩子盖起房子、娶回媳妇。有的家庭在最后一次分完家后,父母所剩下的几乎就是家徒四壁和苍老的身躯,不少人心中充满了无奈和凄凉。
分完家后,老的和小的基本上就是各自过各自的了,经济上独立核算,生活上各自开火做饭。不过,有些家庭相互关系处理的好,大家还像一家人那样来往,尤其是等媳妇生了孩子后,婆婆不但伺候月子,还一直帮着把孙子、孙女照看大。分家后的生活也不是完全平静的,有的是媳妇因分家时感觉父母有所偏向,或者感觉分家后婆婆、公公对他们帮助不够,故意与父母找茬生气,无理取闹。有的是妯娌之间由于积怨或一点鸡毛蒜皮的什么事情,不顾兄弟亲情,经常吵闹。
养儿防老,虽然分了家,但在父母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后,赡养和养护还是由子女们共同分担与轮流负责的。父母能够自己生活的,子女们就分摊粮食和提供少量用于日常生活消费及看病用的现钱。因衰老和疾病不能再独自生活的,子女们通常采取轮流养护的办法供养。也许还是由于经济的原因,一些儿子、媳妇对父母的照应远远没有像父母养育他们那样无微不至,甚至极个别人还以父母分家时有所偏心这样的托词,回避自己应该尽的义务。但也有许多心地善良、懂得感恩孝顺的儿子、媳妇会对父母照顾得周周到到,颐养天年。
乡村家庭也有不分家的,一是一些独子家庭,就一个孩子,结婚后两代人依然在一起生活,但是独子家庭分家的也有不少,主要看老、小相处的情况了。二是家庭整体经济状况不错,家庭关系相处十分和谐的家庭,越是家庭经济条件差的,越是分家分的早。三是家道尊严比较重或儿子、媳妇独立生活能力尚不成熟的家庭。大家庭里,兄弟们相处通常没有什么问题,关键是妯娌们之间相处的怎样。实际上,即使是分家后,妯娌们关系的好坏也决定着家族的和睦。
上个世纪50年代以后,在大部分的北方乡村,家庭中几世同堂的情况基本不见了。当然,分家自古沿袭,是一种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发展需要的必然,但物质利益的划分绝不能损害血浓于水的亲情,多少年来形成的忠、孝、仁、义、礼、智、信依然应该是我们这个民族不变的道德核心和价值观念。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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