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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语,这是建绪第一次用这个笔名,我猜想,他用这个笔名一定是想了很久才最终定下来的,这也表明,他从此真正有了自己的语言风格,从此用自己的语体向中国文坛发出他的声音——可这话,我要等看过集子后才能说。 马语,实乃人语。这个人就蜗居在小城里,可这个人,却用他的语言不断地在京津的顶级文学杂志——《人民文学》《散文》《北京文学》上推出自己的散文佳作,有的篇什还被《散文选刊》转载,被《中国散文年度排行榜》选辑。靠自己的语言说话,靠实力说话,是这个人早些年默默奋斗时发出的誓言,现在誓言实现了。 少年的记忆是作家永远的母题。苦焦的农村,在建绪的笔底刻骨铭心,不管写到什么物状,不管走到什么地方,一不留神,笔尖就滑到了故乡。“故乡那里的亲人对我影响的烙印,像胎记一样附着在生命之上。”这是建绪永远走不出的情感世界,不管后来“石洞沟的风”有多大,定边县城里那间暗无天日的房子有多黑,都无法比故乡那片年轻槐树林的记忆深刻,没有父亲站在小路的尽头等他回家的印象铭骨,没有母亲黎明时挑着铁桶去沟底汲水的背景刻心。在这本散文集子里,超过一半的篇幅被故乡的记忆覆盖。不是无意,因为故乡的无法忘记是他生命的纽结;也不是有意,有时不想再去重复或回忆那些苦涩与艰辛,但文学的真谛总是一次一次呼唤他去调动童年及少年的记忆。尽管这已是多少作家重复过的母题,但每个人的故乡和每个人的少年又都是“世界上的每一片不同的树叶”,也是一个人文学生涯中无法重复的永恒和另类的主题。 乡村里的孩子虽然长大了,虽然从小学到中学再到中专毕业,但要在城市里站住根,是要付出“奋斗”代价的。对于建绪,唯一的奋斗方式就是和文字打交道——读书、写作、编稿,看起来,这已经脱离了父辈的刀耕火种和光着脊背在太阳底下的挥汗如雨,但与文字之间拼杀的劳动强度远比那种纯体力劳动还要艰辛。这凭的不是力气,也不是笨力,而需要扎实的功底和足够的灵气,这些都需要不断地从别的文字中采撷和充实。另外,还需要创造,绞尽脑汁,挖空心思。 走进榆林,跻身报社,他的视野自然就放大到了全地区。他写这块土地的历史,他写这块土地的当下,他用独特的视角、文学的手法,区别于过去人们对这块土地的“春秋”实录认知方式。《北塞榆林》是第一次用散文语言对榆林全景式的传达,一改以往的从远古而先秦而唐宋而元明的时间顺进构架,而是以视野的所到,或近代或明清或魏晋而以情感构建时空结构次序,读来新颖,明快,情牵,兴尽。 当然,马语也苦闷,也彷徨,彷徨了也和文友喝烧酒。建绪的喝酒很温热,建绪爱喝酒,尽管他曾多次郑重地声明他不爱喝酒,但酒场上的实际表现往往很不争气地违背他的慷慨诺言。我估摸,这得自于建绪的性格特点,建绪也可以归为那种“心太软”之列,经不住人劝,喝到一定程度,那种脸上嘴上眼里的不情愿会大幅度地表现出来,但是只要你有耐心去劝,建绪还会一遍一遍在大幅度的不情愿动作中将一杯杯酒喝下去。文人与酒有着永远无法斩断的历史渊源,趁酒而放开束缚的思维,趁酒而发泄心里积久的勃郁,这种情形下丢失的可能是口无遮拦对他人的无意伤害,收获的可能是想象丰富的神来之笔。每次酒场,从没见到建绪因为喝酒脸热而和酒友感情破裂,更不会掀桌罢饭,他总是那么推来挡去摇走摆回地喝下去很多酒。因之,文友们酒友们就会都向建绪靠拢,哄着他捧着他激着他让他多喝几杯酒。不过,除过星期三星期五,只要是这两天,你最好不要邀建绪喝酒,即使强邀来了,他也不会多喝,他牢牢地惦记着他的文化版,所以也才有了他主持的文化版成为榆林日报的一道靓丽风景,成为集新闻与文学为一体的一种特殊身份,这也与建绪这个新闻人与文学人两栖身份不无关系。建绪很真实,他将这些都写进散文里——《消逝在酒馆里的岁月》,他不愿回避这些,也不想回避这些。酒与文学及药的关系,鲁迅先生也曾多次提及,何况我辈乎? 建绪的散文不呆板,像养育他长大的大山一样,一边是用那双遍纳千层底鞋丈量通向山外的“大路”,而大多数时候是要赤着脚爬越横在家门前的“对面山”和背在家屋身上的“垴畔山”。有山才有沟,有沟就有山。看惯了山水走惯了土路的他,做起文章来就不会平铺直叙,就有了曲折回旋,跌宕往还。即使叙述自己的人生经历,本来是从小到大,由远及近,然而他却毫不犹豫地用了一个与人生履历相径甚远的标题——大河奔流。其余的小标题也一律用“初出山涧”“千折百回”等词语作冠,他大概没有意识到这个词与他的行文秩序有什么关系,但我还是看出来了,我看出了他作文的河水奔流起伏的结构方式。其实,在文里却很少见到真正的“水”,实在是“水”的暗流涌出于内容和结构方式的“波澜壮阔”而已。建绪的思维很活跃,行文上放得很开,天马行空,任意驰骋,你似乎感觉有些边无际涯,可说收,只用一句话或一个自然段就收回来了,没有生硬拉扯,没有牵强附会,过渡得十分自然。这就是结构的功夫。 建绪散文的语言常附着在他所表现的环境状貌上,这大概就是真正的文学语言了。它和日常语言的区别就在于言及而意外,很少直接地触及实体,很少直截了当地把事情说得明明白白,或借物而达情,或因情而寓景,文学的“意味感”也才由此而生。当然,这不能过分地有意地去打造,这是心灵感应,“石洞沟的风”在那里的人看来已经再正常不过,但这个带着文学有色眼镜的神木年轻后生,却感觉到了“空气中躁动着一种不安的气息,忽然间山头或浪涛一般发黑的云雾状的细沙,从远处天地间疾速滚动过来”。这就是感觉,是文学的感觉,将这种感觉用语言表达出来就是散文。建绪的语言朴素,朴素是说它不华丽,是和陕北这块土地的天然贴进,语言的根还扎在故乡的土地上。再放大一点说,这也与他的出身有关系,吃惯了陕北小杂粮的他,内容里营养丰富但不像大米一样细腻晶莹,穿惯了千层布鞋的脚掷地有声,却不像牛皮洋鞋那样锃光发亮。但,大明绿豆的价位走高,千层布鞋的舒适走俏,已经在证明着一条颠簸不破的真理——朴素的才是真实的,才是生命力最强盛的。当然,大山里的孩子已经由放羊娃变成了报社的文艺部主任,故乡里的语言经过锤炼打磨早已脱离了老旧陈腐而脱胎为熔铸陕北特色的独特语言。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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