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郑瑄笔记《昨非庵日纂》中载:白乐天仕宦,从壮至老,俸禄多寡之数,悉载于诗,廉无余资。
翻阅白居易诗集,果然,仅晒工资的诗就有十几首。其刚参加工作任校书郎(科级)时诗曰:“ 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官至太子少傅(部级)时写道:“ 俸钱八九万,给受无虚月”;贬江州司马后写道:“ 散员足庇身,薄俸可资家”;为太子少傅时作诗:“ 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退休后写道:“ 全家遁此曾无闷,半俸资身亦有余。”其暮年作《达城行》最后亮了一次家底:“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五顷田。然后兼卖所居宅,仿佛获缗二三千。但恐此钱用不尽,即先朝露归夜泉。”真是身无余资,清廉一世。
历代官员的收入,明里暗里,无人知晓,史书上披露的,大部分是“抄家”抄出来的。明之严嵩,清之和珅,都是死后官方才“抄”出其富可敌国的资产,“ 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他们生前贪腐,强取豪夺,岂敢公布个人财产?而白居易一生笃守儒家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以天下之心为心,以百姓之欲为欲”的原则,坚守官德人品底线,有时甚至觉得愧对工资:“ 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在罢杭州刺史后犹言:“ 三年清俸禄,颇有余衣食。”我至今记得小时课本中学过白居易在县尉任上视察夏收时所作《观刈麦》诗中“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的诗句。白居易不仅诗做得好,官也做得好,先后做过地方官和中央官,体察民情,做了不少好事实事。杭州西湖至今留着纪念他的白堤。
有信仰,无私念;有百姓之心,无贪腐之欲;清廉正气,耿介磊落,是白居易敢于将自己财产收入暴晒在阳光之下的原因。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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