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汉南农民状况
挺 杰 汉南农民,由于生活状况及所受压迫痛苦之不同,概括可分做山农及坝农。 坝农,居于汉江流域之附近,所种的多系水田,农民多半自耕,但不佃别人田是不可能,其余亦有不少的农民纯以佃田为生,这差不多都是别地迁来者,亦多由苦力或雇农变成。 每亩田每年全收可获谷二石至三石,杂粮五斗至一石。佃户每年纳谷一半于地主,但佃户在未佃之先,须交压租金(丁手)钱予地主,钞数串至数十串,由地主自定。丁手多者,可少纳租谷。若佃户之租谷不能如数交纳时,即以压金折扣。至天旱或雨霖收成不好时,佃户则向地主要求减租,因此常引起纠纷,佃户常被地主撤换,因地主有此特权也。 一个农民及其子弟妻室,至多耕田亦不过十五亩至二十五亩,若在忙天时(收种的期间),则需临时叫人(雇日工)或换活(今日你给我做,明天我又给你做,彼此都不要工钱)。耕牛都系几家共买一头。长期雇农每年的工钱至多不过二十元。做日工者,一日可得二角至四角之工资。牧童多系没有工资者。 农民每年要忙八、九个整月,缠了脚的妇女在忙时亦须下田车水,小孩除放牧刈草拾柴外,亦须去拔草打泥块。农家妇女的普通工作是纺线、养蚕、饲猪。纺线一人三日可纺线一斤,得够一个人的生活费。养蚕一季若自己有桑,即可赚十余元至二十余元,贫农是难以办到的。 农民半年时间的收入共可得一百六、七十元,但除自己家庭衣食、修理或典租房屋、行人情等年需一百二十元以上之外,其余的都被层层的剥削净尽。分述如下: (一)地丁捐——本来每亩田名目上仅纳银四厘,但交纳时则需一角至二角的苛算。加以交款时衙门中又复加之愚弄加价等,故农民受如此之压迫,已心疼至十二分了,若迟而未交者,一被“原差”扫粮后,则需增加二倍至四、五倍,过迟者往往常被押锁。 (二)临时捐款多至十余种,而平时之支米、支草、支柴都还在外。最使农民可怕的是过军或驻军,他们在附近私派捐款或号仓号树,无非想贿罢了!至任意取拿农民之物件,捉杀农民之鸡鸭,夺掠农民之牛猪,更使农民不堪其扰。计每年此种损失也需数十余元之多! (三)最近数年鸦片之倡种,更使农民陷于最痛苦之境地。小农无知,以为可得较大之利,多舍棉麦不种而广种鸦片。然烟捐每亩竟至十余元至数十元之多,即变卖全收之烟,亦多不敷,且多被捐款逼急时,已将烟贱价售出,而后更是恐慌。如烟捐一旦不能交纳,则遭严刑责打,并及于其家人,破产者,逃亡者,自杀者,坐牢者,比比皆是。后官厅因种者日少,乃变用地亩变价之法,种与不种亦须交纳捐款。更有奇离之懒捐……,致农民至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之现象。 (四)恶绅、地主、兵匪及官厅常勾结一气,“加派”、“移派”,层出不穷,更加重农民之负担与痛苦!然农民亦是默忍而受,徒唤奈何! (五)汉南交通不便,风化尚属闭塞,旧礼教特别占势力,婚丧之费,亦足破产!此处父母或妻死后,亲戚家族皆来要挟厚葬和丰厚招待,而丧家即当田卖产亦常不能供给。 (六)此间农民百分之九十五六是不识字,知识更说不到,所以多信迷信,因而被巫神婆、和尚、道士骗去的钱亦属不少。 以上就平时统计,尽农民所有之余数亦不足,故皆有将变为无产者的危险。一至荒年或战争之时,号寒呼饥在在皆是,流而做苦力至乞丐盗窃者,也是很多的。 全道农民,皆无组织,实为其被压迫受痛苦之根本原因。虽有农会,亦是名不副实,不过为失业之知识阶级作啖饭所。民团亦属空架子,甚至成绅士之护兵。但各处皆因压迫沉重,致起而反抗者也有之,然因皆无组织,团结不坚,不能持久,终结多归失败。兹述其较大的反抗运动如下: 南郑去年吴新田至省时,现任知事张鸿藻曾助以四万元之开拔费,攫取南郑知事一事。但恐其位不久,故急于收其成本,乃于旧历年关时派款五万余,并催促在年内务须交齐。委员、差人、丘八大队的开往乡下,对百姓则以绳拴鞭打、戴枷、押、吊等刑,逼迫出款,一时各处人民大逃,如临奇祸。某小学教师乘机而出,号召全县(军警)大集县衙,群情奋激,大闹大骂,要和知事拼命,全城振动,军警县队亦皆不敢如何。后乃由道尹出任调停,允许暂停收纳与减免,群众乃退。但事后知事对该小学教师含恨殊深,几遭陷害。有牵连之数人亦常自危。此次虽因指导之不得法与事后无准备而未得全效,致现在不敢再起,然也是汉南农民运动史上重要之记载。再洋县东(近山)农民在前年亦有反抗之运动。当时因烟款太重,驻军及委员之横恶而与军队发生冲突,并激战数日,农民不但不屈并益加厉,又因各区响应,卒得胜利,全免款项,知事亲身道歉,赔偿被毁房屋,抚恤死伤之农民(此次农民死二三人,兵士死五人)。此后,兵、差、委员皆相戒不敢复去。 其次山农。除上述各种痛苦皆具备受外,更因地瘠生产极少,终岁劳苦,不得一饱,衣食皆很简单,有包谷吃的农民尚算上等,米麦更说不上,油盐一年少见。兵差一到,山中肃然。军队一过,则沿途一掠而空。其谋生方法除种地外,或带开“过店”,亦可得少量之利。其次,打猎亦可谋生。因其痛苦达于极点,故多同失败之军队勾结为匪,或被迷信所使,常团结暴动,行为近匪。如宁羌一带之红灯教,皆其暴力之结晶,男女皆有,战斗力极强,极能服从命令,但斯等迷信行为不能经久与发展,是很可惜的。 原载1925年12月31日出版的《西安评论》第二十九期;见《大革命时的陕西地区农民运动》一书。挺杰即何挺杰,系南郑县周家坪镇何家湾人,早期地下党员,曾任中共渭南地委书记。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