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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高廷法、沈琮修,陆耀遹、董祐诚编辑。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始修,二十四年(1819年)成书刻印。26卷,首1卷。此志为咸宁县第三部县志。编纂方法同嘉庆《长安县志》,设图、表、志、传四类。卷一至四为图,有疆域、山川、经纬、道里、城郭、坊社图43幅,历代疆域、水道、城郭、宫室、名胜图29幅,并皆有文字说明;卷五至九为表,有纪事沿革表、职官表、选举表;卷十至十六为志,分地理、田赋、祠祀、衙署、学校、陵墓、经籍、金石八志;卷十七至二十六为传,分良吏、列传、忠节、孝友、义行、儒学、文艺、隐逸、方技、列女十传。记事起自隋都大兴城创建,下止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在采访、搜罗、考据补辑与订正旧志基础上编纂而成,内容更加丰富,城社、山谷、历代疆域、古渠、旧城,俱悉于图,表内年经事纬,纵横分明,于典章、人物记载甚详,且严于考据。邓廷桢称其“简而不遗,括而不冗”。今存原刻本和民国25年(1936年)陕西省通志馆铅印本。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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