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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州志》 是清代康熙十一年(1672)下令编修《一统志》后,于康熙五十年(1711)陇州知州罗彰彝(浙江省钱塘县人)组成28人的修志班子,在黄云蒸《陇州志》稿残卷的基础上,汇集资料撰修的,成书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是本县现存旧志中最早的一部版印本志书。 全志纲目齐全,共九卷四册。首卷图例,卷一方舆志,卷二建置志,卷三田赋志,卷四官师志,卷五选举志,卷六人物志,卷七艺文志,卷八祥异志。凤翔府知事白纳在《陇州志》序中说:“读此编,直与对山(指康海)诸公相为并驾,岂非不朽之书”,该志文字严谨,简练朴实,资料丰富,体例完备,多为后志所仿效。 《陇州续志》 是在《陇州志》的基础上纂修的。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成书。编纂者吴炳,江西省南丰县人,进士出身,乾隆二十八年(1763)任陇州知州。 吴炳在《陇州续志》序中说:“罗志踵讹袭谬,其弊大要有二:一则勇于自是,一则惮于考古,遂至舛误,不可胜言。……于是条列五十二年后建置、田赋、官师、选举、人物应续入者,复汇讨全史,并子集诸家,凡有关陇地典故,悉加椠记,参互考证。旧志误者厘正之,缺者增补之,别为一书,名曰续志。”《陇州续志》在篇目上虽无新的增添,但对《陇州志》的内容作了补充,纠正了一些错误。其卷三田赋志中,物产篇末载:“炳(吴炳)考《唐史地理志》,陇州土贡榛实、龙须、席,《宋史·地理志》陇州土贡席,《太平寰宇记》蜡烛二种,俱陇贡,近代不闻上供,并不产此物,然亦陇地一典故也,附录之。”卷二·建置志中关梁篇末载:“炳考《唐史》安夷、安戎,明有二关,一在吴山县,一在汧源县,安戎为大震关更名,固与安夷无涉,而旧志于故关巡检司条,讹安戎为安夷,以大震关为安夷更名,误矣。”方舆志中山川篇末载:“又《册府元龟》载,唐太宗贞观四年(630),帝幸陇州,猎于贵全(全作泉)谷,查此谷亦无考,并志于此。”这种科学求实精神实为可贵。 《陇州乡土志》 编纂者丁全斌,字偃修,号梦慈,陇州碱内南道巷人,为清代贡生,侯铨训导。精古文与诗律四六诸体,尤长书法。《陇州乡土志》成书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该志是在清政府鉴于内忧外患,为了劝学兴贤,提高民族自尊心,教育人民热爱家乡,振奋民族精神,大力倡导编修乡土志的形势下由州府组织编写的,是一部乡土教材。陇州知州唐松森在“序”中说:“……可数弊补偏,足致移风易俗……”。全志分历史、政绩、兵事、耆旧、人类、户口、氏族、宗教、实业、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十五志,没有卷、章设置,全志除志二政绩(人物)外,其余各志,开始概述,记述事物全用四字句韵文。文字精练,读来顺口,乡土味浓。其缺点是缺乏资料性,价值不大。 《陇州新续志》 编纂者康嗣缙,甘肃省海城县(今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附生出身。清代宣统二年(1910)任陇州知州。同年八月成立采访局编纂,年底成书。这部志书上限乾隆三十八年(1773),下限宣统二年(1910),是《陇州续志》的续志,其篇目较前各志更加完备,并根据地方和时代的特点,增设了新的篇目。全书分元、亨、利、贞四本,设三十二卷,卷一天章志,卷二天文志,卷三建置志,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城池志,卷七公署志,卷八关梁志,卷九封爵志,卷十职官志,卷十一贡赋志,卷十二学校志,卷十三祠祀志,卷十四选举志,卷十五兵防志,卷十六军事志,卷十七驿传志,卷十八屯运志,卷十九水利志,卷二十盐法志,卷二十一茶马志,卷二十二物产志,卷二十三风俗志,卷二十四祥异志,卷二十五名宦志,卷二十六人物志,卷二十七陵墓志,卷二十八古迹志,卷二十九经籍志,卷三十金石志,卷三十一艺文志,卷三十二拾遗志。类目较细,特别是增加了军事、盐法、茶马、金石志,取销了孝义、节烈志,比以前各志有明显的改进。 《重修景福山云溪宫志》 编纂者甘肃省镇原县平净庵主持席勤善,民国33年(1944)秋编修,翌年冬成书。全志分两卷,卷一序、古迹名胜、碑记,卷二人物、山水、艺文、物产等,卷内不分章节。这部专志的特点是重点记述了名胜古迹和龙门洞的历史、现状,同时也记录了植物、动物、矿产资源,有利于开发名山,发展旅游事业和经济建设。其缺点是:写景“浮夸形胜,附会景物”。拼凑云溪八景(云溪烟霞、群鸦噪晚、东山夜雨、霜天春晓、绝顶神钟、流水鸣琴、黄芽服食、松涛漾月),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在某些记述中宣扬“天人感应”的虚妄邪说,把自然界的变异现象说成是“神”的意志。 《陕西通志陇县采访事实稿》 民国13年(1924),陇县采访局编撰采访事实稿(手抄本),现存三、四集。第三集人物志,分贤哲、名宦、廉能、勇略、孝义、隐逸、忠节、流寓、方伎、烈女烈妇等目。核心是宣扬“忠、孝、节、义”,美化统治者,宣扬旧礼教、旧制度。第四集艺文志、金石志、古迹志、纪事志、荒政志、物产志、风俗志、拾遗志等,资料丰富,特别是物产志以粮用、油用、蔬用、果用、杂用和野生、动物、矿物、人工制造品、特产等类,较详细地记述了陇县农产品的历史和现状。金石志中列举的器物,虽未鉴定出名称,但绘制了出土的陶器、铜鼎、铜镜十三图,并注明了铭文、饰纹、出土地点等,为研究出土文物提供了翔实的资料。纪事志在记述清代嘉庆十九年(1814)、同治元年至十年(1862~1871)兵事活动中,把白莲教、捻军、回民起义军,称为“教匪”、“捻匪”、“回匪”,诽谤劳动人民,阶级偏见十分明显。 《陇县新志》 民国20年(1931),陇县县长邓霖生(泾阳县人)倡修,翌年县长王藩城(咸阳人)设县志局纂修。因经济拮据,时修时掇,迄未成书。24年(1935),县长程云蓬(华县人)拨款700元,续修成册,函请陕西省民政厅秘书范紫东、陕西省政府顾问冯仲翔为总编纂,覆加笔削,报省核审,省政府主席邵力子曾亲审批阅,后因无款而搁置。28年(1939)省府令征县志,县长张丰胄(江苏省江阴县人)又组织人员搜集资料,分门别类编修。36年(1947),县长史恒信(华县人)重建机构,组织50多人分工负责,在原志稿的基础上再次编修,下限至36年(1947)。由于受近代学术思想的影响,在篇目设置等方面有新的改进。全志六卷,分晷候志、地理志、建置志、政事志、赋币志、礼俗志、人物志、艺文志、祥异志、大事志。在内容上突破了明、清代方志以皇帝为中心,列皇言、恩泽于志书的旧例。根据时代的特点,增设了民族、户口、方言等内容;注重了社会经济,记述了手工作坊、酿酒、煤炭、面粉加工等;用近代地理学方法绘制了全县图、县城图、政区图、山脉图、水道图等;增加了简明的沿革表、气温表、气象表、职官表等,资料丰富。缺点是仍存在着浓厚的阶级偏见和政治偏见,把农民起义军书为“匪”、“贼”;缺乏科学考证,记述都是从书本到书本,不重视实际考察,出现多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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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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