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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旧志,由明、清到民国,先后编纂续、修、重修共7次。平均63年纂修一次。这次编纂《秦都区志》距民国二十一年(1932)出版的《咸阳县志》相距为59年。现将从明弘治始修《咸阳县志》到民国时期各次编修情况简介于后: 明弘治《咸阳县志》 弘治七年(1494),咸阳县令赵琏委托长安吉中舍始编《咸阳县志》,全书共十卷,分八纲。 明万历《咸阳县新志》 万历十九年(1591)张应诏撰,陕西提刑按察使副使吴道卿、咸阳知县李采繁分别作序。 张应诏,字征吾,咸阳县在郭里人,直隶河间府同知张崇德第三子。应诏历官贵州道监察御史湖广按察司事,卸官后以渭涘渔人自诩。 志书历3年完稿,分前、后两卷,约3.5万字。附古迹、县城两图。篇目依次分地理、建置、祠祀、田赋、官师、人物、选举、文籍、纪事九志。为明弘治县志的续志,因资料有所增新,故名新志。有价值的记述不少,如《地理志》中按“咸阳在今县东二十里,系渭城里地。隆庆末年,旧北城基尚存数十丈,年来渭水涨崩尽矣”,实属珍贵史料。李采繁评价该志特点为:“核而实,简而要。”但该志在宣扬封建伦理,幽赞神明,备颂圣王,旌表节烈方面,与其它志书雷同。所载《咸阳古迹图》为宋敏求《长安图志》的摹品,谬误较多。 《咸阳县新志》万历十九年刻本,今仅北京图书馆有收藏,此外,上海图书馆、湖北省图书馆藏有抄本。 清顺治《咸阳县志》 顺治九年(1652)江山秀撰,十四年(1657)肖如蕙修订。康熙二年(1663)黄中璜重修,四十四年(1705)张枚增删重刊。江、肖、黄、张均为咸阳知县,各有序,依次排列志书卷首。志书编出后3次修订再版,历时53年。现存康熙四十四年(1705)刊本,4纲4卷,约4.5万字。附县境、县治、躔次3图。篇目分土地、文献、民物、政事4类25节。土地类含星野、川原、建置、疆域、沿革、古迹6节;文献类含神圣、帝王、官师、名宦、乡贤、流寓、孝子、节妇、艺文9节;民物类含户口、田赋、物产释老4节;政事类含职官、水利、兵防、盐茶、风俗、灾祥6节。记文侧重博引,资料性优于前志。但《文艺》中收录《周易》、《尚书》,实为敷粉戴胜之举。 江山秀等四知县在修志实践中,对方志理论亦有所探索,其贡献可概括为三点:一是价值论。江山秀在序中指出“窃意守土者无志而治,犹如合规而圆,离鉴而照也。师必自用,迷害何穷”。将其所编方志名曰“邑乘”,擢为一方经典。与他同修志书的咸阳儒学教谕侯昌祚阐发其义:“语之为乘,诚非诬也。识其大足以综古今,恢皇图;识其小足以辨方物,鉴淑慝。”肖如蕙在顺治十四年(1657)刊印时,复名“县志”,序文说“志盖史之翼,经之裔也”。对方志的属性作了理论上的探索。所谓“经之裔”是视方志为经的一条支脉。二是章法论。江山秀谈篇目:“稽之土地,有沿革矣;考之文献,有明征矣;察之民物,有定制矣;揆之政事,有先型矣。”强调了以资治为本的篇目设计思想。记述上侯昌祚主张“箴规弘载”,寓教化于文字之中。文风上江山秀“宁质勿华,宁质勿阿,务以昭宪纲,非敢炫文饰”之论,亦属灼见。三是考据论。肖如蕙提出修志有“以言著者”、“以事重者”二道。前者须“博稽秘典”,后者须“广询耆硕”。黄中璜解其义为“考之职方,搜之家乘,质之先达”。但在编志实践中,诸知县均重“言著”而轻“事重”,繁简失当之弊多见。如“渭水”条,引《诗经》、《水经》、《山海经》、《汉书》、《三辅决录》众多典籍而无现状记述,就是明证。 此志陕西省内无存。1982年,咸阳市地名办公室在上海图书馆索得胶卷,合订影印成册,已提供省内各大图书馆收藏。 清乾隆《咸阳县志》 乾隆十六年(1751)咸阳知县臧应桐纂修,关中旬宣使者张若震序,县儒学训导俄禹锡跋。 臧应桐,字望青,汉军正红旗举人。乾隆十一年(1746)自城固调任,在任七年,颇有政绩。 志书分元、亨、利、贞4帙,22卷,18纲,90目,约15万字。附星野、疆域、县城、公署、学官、周陵、渭河7图。是明、清咸阳县志中纲目最全、资料最丰、记述最详的志书。 纂修中,聚集邑绅26人,“分力采访,同心校订”,体例和内容率多创新。其特点有三: 一、变简而空为详而实。臧氏首先克服了旧志“体制似觉谨严,实多牵漏”的缺点,广征博采,注意了资料的系统性。尤可贵者,是将全县400个自然村的名称、隶属、户口逐一志记,给后世留下了一份完整的县情遗产。 二、厘正记述空间。由于历代政区沿革复杂,隶属关系交错,旧志对山川、名胜、人物的记述,彼此混淆。臧志则“谨按舆图,株守方域,凡在昔统而今分他邑者,概不敢楚材晋用而失其真”。 略去附庸风雅与借机营私之作。旧志艺文中有《周易》、《雅颂》等繁称曲引,臧志视为“脱体”而略去。对“郡县修志,好多列本人著作,略似一家文集”,臧志视为“失体”而不录。 此外,在篇目布局、城市记述、陵墓正名、人物归类、资料补缺方面,都优于旧志。 乾隆十六年(1751)原刻本及道光十六年(1836)重刻本《咸阳县志》,各大图书馆、博物馆均有藏书。 清道光《续修咸阳县志》 道光十六年(1836)知县陈尧书编修并序。 志书除录陈尧书本人《重修咸阳县城碑记》,《重修咸阳钟楼碑记》外,广搜全县节妇、孝义(包括已故的和当时在世的),为之立传。全书约1.2万字。附于臧志卷尾,无单刊本。 民国《重修咸阳县志》 民国二十一年(1932),咸阳县长、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刘安国监修,陕西通志编纂、经济特科一等、乙丑科举人江宁吴廷锡,陕西通志编纂、壬寅科举人兴平冯光裕总纂,并分别作序。刘安国作述略。宋联奎题名。 该志从民国十五年(1926)编写至民国二十一年(1932)出版,历时七年。设地理、跫置、财赋、祠祀、官师、选举、人物、杂记8卷,统一118目,约20万字,25开本,分4册装订。第一册附8开折叠咸阳县全图,另有治城图,星野图,豆卢恩碑摹拓。第二册卷首附咸阳古渡写真。第四册卷首附刘古愚遗像。外有《咸阳县水井、教育统计表》作为附录,单独成册。 该志书视野开阔,资料丰富,体裁新颖;简化考据,增强记实,提高了该书的科学和资料价值。《咸阳县水井、道里统计表》将全县523平方公里内400多村庄地下水埋深和水井水深逐一调查登记,为水文地质研究提供了可贵的历史资料。“祥异”目下所记自然灾异,摒弃了休昝应验的封建糟粕,立意于“明查事实,详记状况,以供天文学之研究”。“人物”中给维新派名士刘古愚等人立传,标示了志书的时代特点。 志书编修者具有辛亥革命后的民主意识。刘安国在《咸阳县志述略》中称“二十四史为帝王家谱”,主张“详于社会民事,与从前只记帝王将相者并立而一律平等”。在史与志的关系上,他说:“史为著述之品,欲其神而圆,精简易传也;志为记注之体,欲其智而方,详明足取也。”该志书创新之处,正是修志者民主思想的反映。但在太平天国革命和回民起义的记述上,还未摆脱旧统治者的思想束缚。体例上因循之处甚多,《选举志》中的“封荫”,《人物志》中的“列女”等,均袭旧例。作者声称此举“胥有不得已之苦衷”,洵为可信。 该志书印数较多,省内各大图书馆均有藏本,民间收藏者多见。1986年,原秦都区城乡建设环保局印制标点本1000册,16开精装。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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