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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及民国时期,诗文多出于文人名士之手。1949年后,群众文学创作,逐渐得到重视。 解放初期,业余文艺团体自编自演,自编演唱的小戏有《李闯王》、《活捉杜鲁门》、《打老蒋》等。60年代,业余作者遍及全县,经常参与创作的有百余人,其中写小说、散文、诗歌有名的业余作者有10人;编写故事、歌谣的有7人。为提高业余作者的写作水平,1976年2月,以15天时间举办有30人参加的群众业余戏剧、曲艺等创作训练班。1980年,举行创作评奖活动,参评作品131件,其中28件获奖。1981年,有业余作者35人,创作各种文艺作品70多篇(本、首),有小说、剧本、诗歌等。1984年8月,召开“文学艺术创作座谈会”,讨论文学作品24件。当年在省、地方文艺刊物上发表《三婶》等小说5篇,《飞来的小孙孙》等故事2篇,诗歌56首及剧本《春风吹又生》等。1985年,在《延河》、《诗刊》、《飞天》、《诗人》、《星火》、《长安》、《山西文学》等30多家报刊发表本县业余作者散文诗百余篇,诗歌60首,散文43篇,剧本4个。作者耿翔的诗《唱给妈妈的挽歌》获1987年蝴蝶表杯青年抒情短诗竞赛奖。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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