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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除年画外,主要为工艺画。玻璃画(如挂镜等)多为风景,箱、柜和炕壁画多为花鸟,间有人物;平涂或单线绘制,色彩浓烈,装饰性强。 剪纸 俗称窗花。有大窗花,小窗花两类。大者又分2种:贴于天窗中央者,为边长约30厘米的正方形(贴时对角线同地面垂直或平行),画面为连续的花鸟;贴于两边的为边长约20厘米的正方形,一般称葫芦儿,形制同前,但画面较简单(贴时横边同地面平行)。小窗花一般无边框,内容为花卉、禽兽、人物和图案等,贴于窗棂、箱角和礼仪食品(大馍馍)等上面。制作时,民间多用剪子,或熏有底样,依样剪作;或胸有成竹,即兴而成;建国后亦有剪前先绘草图者。作品风格,老年妇女粗犷、古朴,青年女子纤细、华丽。1984年,县文化馆曾收藏了一批剪纸作品,现存白桂兰、刘琴花、韩玉娥、曹彩芬、高仰莲等人作品400余幅。 刺绣 本县民间刺绣历史悠久,工艺品有枕头顶、枕头套、绣鞋、鞋垫、荷包、烟布袋、针线包和兜肚等。绣法一为扎花儿(密绣),一为拉花儿(疏绣)。 补花 又称布堆花,当地叫拨花儿。将各色碎布条块剪补于另一布面,形成花鸟鱼虫,用于装饰书包、坐垫、兜肚和枕头等,整体效果犹如汉画像石和彩色剪纸。 绌花 妇女将新白布用细麻绳儿精心缝成等距小布结,印染后拆掉麻绳,形成红地白花或绿地白花,缝纫童装。建国后,随着花布生产的发展而绝灭。 雕塑 质地有石、砖、木、泥、香、面等数种。 石雕 见本编第3章。 砖雕 见于县城建筑物,多为清和民国时所作。 木雕 多见于明清寺庙建筑,今窗户、棺材偶有所刻。 泥塑 民国年间,刘家湾刘亮彩等制作的泥人驰名县内外。80年代以来,清涧修庙风大盛,出现泥塑匠二三人。 香塑 祭祀用的线香加水捣成香泥,以此捏塑成小动物等。旧时民间用香狗压邪,今不复见。 面塑 亦称面花。民间谓花花、燕燕雀雀。清明和春节时,城乡妇女用发酵过的面团捏成鱼虫鸟兽、花卉、花篮和髽髻等各形食品,置笼中蒸熟后,再以彩色点缀,优美、逼真。 布制工艺 有布娃娃、布老虎、布马等数种。代表艺人有曹桂文等。 枣制工艺 见第9编第4章。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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