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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间文学,历代至今,载之于书籍的,数量极少,大量的、普遍的均是口头流传形式,故一般称“口头文学”。在民间,口头文学多如牛毛,浩如烟海,没有人能说清它的蕴藏数量;口耳相传至今者,人员和拥有者之广,更难以统计,而且许多口头文学,还和口传人的职业、文化、综合素养、所处地域以及民族、语言、文字不同而各有所异。目前,见诸文字记载的,以前各代民间文学、口头文学,不登“大雅之堂”,故极少记载,或只作为“缀录”、“絮语”给以题记。 陕西民间口头文学(包括和代表书面民间文学作品)的传承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规律和方式: 一、代代口耳相传 大凡城乡居民,在幼年或成人以后,每个人都经历过上代老人以口讲述的“古经”、“故事”,使后代逐步认识“混沌世界”,初涉各种人际、人间关系,处世、处事伦理哲学。一些故事,名不上经典,但代代口传,胜似“经典”,使前代故事得以流传,有些被文人、学士辑为著述、杂录。 二、通过民事风俗活动相沿袭 如秦巴山区,姑娘出嫁时要唱“哭嫁歌”,关中娶新妇时花轿到门前,要唱“撒草歌”;陕北、陕南人在喜庆宴席上,要唱“酒曲”,丧事要唱“孝歌”;民间七月初七的“七夕”,姑娘要乞“巧娘娘”,唱“乞巧词”;结婚闹房、乞子、为儿孙祈祷、禳灾免病有各种“词令”、“禁语”、“咒语”、“吉利词”等,这些不见诸文字的民间文学,全靠在民事民俗活动中传播。 三、在民间文艺活动中发展壮大 如果说口耳相传,多以上辈老人相传互教这一独特形式,作为一种方式,而另一种载体,则是民间文艺活动,使这种口传文学得以发展壮大。每年正月、元宵节以及端午、冬至等节令,民间各种以社火为中心的文艺活动,各种彩船、秧歌、龙舟、坐唱、快板、歌舞等,都可以演出各种口传文学、文艺节目,使更多的人掌握并得以传唱、传流。许多节目,有单人唱、多人唱、群唱形式,更便于传播;至于谜语、民歌、民谣、秧歌词等等,也是在民间文艺活动中发展壮大,不断完善,使得更多的人掌握,以至流传久远。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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