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陕西文艺工作者承传延安时期以《白毛女》为代表的新歌剧的创作道路,创作了一批有影响的歌剧。1954年创作上演的《如兄如弟》(苏一平编剧,关鹤岩作曲)是一部反映回汉民族团结的歌剧,音乐创作以甘肃、青海音乐为基调,吸收西洋歌剧的表现手法,运用独唱、重唱、合唱多种形式和混合拍子、散板等节拍,以青海花儿结尾。该剧在西安上演后出现了当晚排队次日有票的现象,连演百余场,破西安解放前剧目连演场次的最高记录,中共西北局定之为好剧。1955年《戴面具的凶手》(李晓白编剧,梁文达作曲)上演,深受群众欢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多次播出。1956年,由于片面强调文艺创作的民族化,陕西文艺主管部门规定歌剧音乐创作要“以眉户为基础”,并提出了歌剧创作三原则:一是充分运用原剧种的音乐(眉户、秦腔、碗碗腔),在保持原曲风格基础上,改进唱法,解决男女声域问题,务使字正腔圆,能表现现代生活感情,作曲者应深入学习与发掘原有老曲调,加以鉴定,用以丰富原剧种的戏曲。二是视剧本需要,原剧种曲调确无法表现时,可采用与此风格相近的曲调,加以改编,使之统一谐和,甚至适当改编原有曲调,加以润色,以求充分表现现代生活情感。三是以上述为主要基础的几种民间戏曲,作者应在充分学习精通的条件下,保持原剧种音乐精华,作为创作素材,进行编写、糅合,但必须避免几个剧种风格不调和的糅合;运用其他剧种(包括民歌在内)作为创作素材时,亦必须统一在主要基础的戏曲音乐中;不过多使用合唱和管弦乐、和声配器等方法;此种做法应列为试验性,加之必须有较充裕时间进行,故每年至多有两个剧目作为重点试办。这些规定,阻碍了歌剧音乐创作。 1959年上演的歌剧《兰花花》(安全编剧,李作柱作曲),是一部从剧本到音乐较为完整的作品,音乐以陕北民歌《兰花花》及榆林民间音乐为基础,并有所发展,较深入地揭示了人物精神世界,在音乐界和观众中影响很大。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席田汉来西安看了专场演出,评价该剧演出完整,配合默契,此剧还被哈尔滨、新疆等地表演团体搬上舞台。 同一时期,陕南八岔戏《吹鼓手招亲》(张予作曲)在汉中等地演出深受群众欢迎,西安等地文艺团体多有演出。20世纪60年代初期创作的《红梅岭》(裴斐编剧,张予作曲)是又一部具有陕南特色的歌剧,曲作者将陕南的民歌、小调、戏曲相糅合,加工制作,作品陕南风格浓郁。省内外多家演出团体将其移植成秦腔等剧种上演,新移植剧种采用原剧部分音乐,该剧有曲谱出版。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歌剧创作队伍受到冲击,正常演出被禁止。1972年,陕西文艺工作者创作了表现刘胡兰英雄事迹的歌剧《丹峰儿女》(李鸣九、余清泉、何胜荣编剧,王焱、向音作曲),音乐是浓郁的山西味而又不为所囿。第一次连演80多场,第二次连演90多场并在甘肃、河南、山西等省相继上演。70年代后期,又一部歌剧《兰花花》(刘艺编剧,贺兰作曲)上演,此剧音乐吸收改编了许多陕北民歌,在庆祝建国30周年演出中获省政府一等奖,获文化部二等奖,在北京上演获歌剧界好评,称此剧在歌剧民族化方面做了新的探索。80年代初上演的无场次歌剧《飘香的花手帕》(余清泉、王林编剧,王焱、张玉龙作曲)用关中音调写成,大段唱腔用咏叹调。还有歌剧《桃花渡》(李静林、余清泉编剧,吕冰作曲)等均受群众欢迎。
编辑: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