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竹马戏)为古装折子戏的一种。需设坛或高台,是一种艺术表演层次较高的哑剧。在锣鼓声中,做戏剧造型动作,故亦称“哑巴戏”。清代至中华民国时,马道、江口等地流行高台、平台、桌子社火,一般以10岁左右的小孩扮演古典戏剧人物,按一定的故事情节和场景造型,立于高台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火由平台或高台移至汽车上,成为“移动式社火”。1984年,本县民间组织的社火《黑宝打草鞋》,在省民间艺术调演中获一等奖。1986年,县文教局主办、县文化馆组织的舞蹈《夫妻闹社火》,在省民间音乐舞蹈比赛中获创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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