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一年(1932)霍勤草拟的《续修朝邑县志序》说:“邑自《李志》(李元春志)后,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四朝失修至六七十载,河道之变异,人事之兴衰与夫政治、风俗、徭役、物产之歧异,不一而足,阎文介公(敬铭)致仕归老,尝思赓续,惜不久薨逝,遗草无存。至民国九年(1920),罗山赵元丞知县事,汲汲焉谋续修,商诸绅耆,以属霍勤兄弟。顾采访未周,其兄(勤炜)捐馆,勤亦就医省会,将伯(助手)乏人,搁笔几五稔,至宫逸泉莅任,集议添举张复初孝廉(举人)会纂,以霍总其成。又数年而脱稿,应有尽有,盖已灿然大备矣。”稿经送霍审阅后,已润色成书,断代为志,迄于清亡。惜终未付印,并稿本亦佚。 民国三十三年(1944),李伯弓主纂续修《朝邑县志》。至三十七年(1948)仍未成书,其所积资料草稿,由于风云变故,保管不严,散乱无绪。1983年经专人整理后,可用作现今修志参考。 三、平民 民国21年(1932)杨瑞霆修、霍光缙纂的《平民县志》,四卷十志,依次为:舆地、建置、田赋、河防、滩地、官氏、人物、艺文、灾祥、杂记。仅一年时间,即成志传世,且文字简洁、流畅。其中《河防》、《滩地》两志,突出地方特点。 四、同州 《同州志》,明天启五年(1625)木刻本,张一英修、马朴纂。共十八卷,十门类。依次为:图、舆地、建置、秩祀、食货、秩官、人物、选举、异祥、艺文、杂志。对所辖一州(同州)五县(朝邑、合阳、澄城、韩城、白水),有合并写,有分县写。舆地前列渠堰,以重水利,其志古迹,如朝邑之长春宫、合阳之有莘国、韩城之龙门等,多所考证。《艺文》只志作者及著作名而不录诗文。马序自称:“余蒿目焦心几三十年而后成,又五年而始付梓(刻印),盖一人之作也。” 五、同州府 同州自清雍正十三年(1735)升府后,修志4次。最初是张奎祥修、李芝兰纂的《同州府志》,二十卷,首一卷,乾隆六年(1741)刻本。后有杨徽修、吴竹屿纂的《同州府志》,六十卷,首一卷,乾隆四十六年(1781)刻本。又后有李继恩、文廉修,蒋湘南纂的《同州府志》,三十四卷,首一卷,附《文征录》三卷,咸丰二年(1852)刻本。至光绪七年(1881),又有饶应祥修、马先登纂的《同州府续志》,十六卷,首一卷,系总辑旧闻,增续李、蒋府志而成。大致自清咸丰元年(1851)始,至光绪初年断限,于本阶段事迹记载较详,其第十六卷《事征录》载当时有关农民起义史料,可资参考。 总观上述各志,均系先辈心血结晶,为我们留下地方实录,历史借鉴,具有彰善瘅恶资治教化作用。但毕竟为时代所限,重社会人文,轻经济生产,且杂有封建迷信诸因素,与我们今天所要求的修志标准,不能等量齐观。我们务须去粗取精,纠讹正谬,善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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