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鞭是本县流传的一种广场表演艺术形式,是社火秧歌内容之一。过去人称“浑身响”、“花棍”、“金钱棍”等,是由旧社会穷苦人讨饭时打狗用的棍子演变而来,其鞭(棍)长2尺或3尺不等,大人玩时可长,儿童玩时可短。在木鞭(棍)上钻10个左右小孔,孔上系几个小铜钱,舞动时使铜钱相互碰击发声,也有系小铜铃,声音清脆悦耳。表演时按实际情况可以8人、10人、12人不等。酌情组成圆圈、方阵、图案等种种集体舞蹈队形。可以纯男角、纯女角,也可以男女角对等搭配。并有双人对鼓点,上下左右挥动木鞭(棍),并用鞭(棍)敲打自身的肩、背腰、腿等部位,或与他人对打演奏。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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