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明正德嘉靖年间首次修志,至民国,黄陵先后修志和续修县志4次。 第一次:明代正德嘉靖年间(1521—1566),这部县志是本县明代进士刘仕征集资料和编拟写稿的,稿未成,刘仕因刚直不阿,得罪了上司,被捉拿治罪,后被贬职流放到广西柳州,充军服役十数年,其弟刘儒(明代举人)接修成书。这部县志共分8卷21条,记事止于明万历三年(1517)现在无存稿。据黄陵旧志序文记载,此志于明崇祯四年(1631)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攻克县城,志稿被烧仅留下一些残片,佚于江南一带,后获悉用以续修县志时参考和佐证。 第二次:清康熙三十二年至三十四年(1693—1695),中部县县令李暄倡导修志,并邀请召集本县各地乡绅及知识人士纂修县志。在李暄的主持下,嘱托本县清代举人、进士刘尔怡、张九苞、张六翮、牛丽乾、兰复亭合力编纂成《中部县志》,这部县志共分3卷25条,在前志的基础上,对明万历三年(1575)以后的资料作了详细补充。 第三次:清嘉庆十二年(1807),知县丁瀚倡导续修县志。在丁瀚的主持下,召集本县知识界名流乡绅张永清、刘登、牛麟趾、李寅生、郭建忠续修成书。这部书采用纲目结构,内容分为10纲40目,民国24年(1935)县长瓮黑山根据陕西省主席邵力子的要求,重印千余册。 第四次:民国30年至33年(1942—1944),陕西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余正东号召本区各县续修县志。民国31年本县绅士刘子林、寇九皋、王学三等着手征集资料,编辑拟稿,后经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秘书吴致勋总纂,教育部部聘教授、国立西北师范学院教务长、著名方志学家黎锦熙亲笔核订,于民国33年(1944)七月付印成书。这部县志共分21卷,采用门目体,各门之下,又分子目,内容翔实丰富,又因出于黎锦熙之手,故列为全国著名方志之一。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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