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70年代,首次对莲湖区民间文学作过局部搜集。1984年,根据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民研会关于编纂民间文学故事、歌谣、谚语的联合通知精神,《莲湖区民间文学集成》于1989年6月编纂成书。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区,注重回族方面的民间文学择优入册。如民间故事部分的《西安羊肉泡馍的由来》、《谷巴巴的传说》等。其中《阿訇断“官司”》一篇,反映宗教文化与世俗生活之融通,并富有遵道孔孟和严以律己之哲理,颇具教育意义。 附《阿訇断“官司”》 阿訇断“官司” 回族兄弟二人,兄名马仲仁,为街坊执事。弟名马仲义,为街坊调解。为分配家产相争,状告阿訇处。阿訇阅状后笑之批曰:鸡鸭呼!乌鸦反哺,仁也。鹿得草而鸣群,蜂过花而聚众,义也。羔羊跪乳,鸿雁列序,礼也。春獭祭鱼,秋豺礼兽,智也。鸡非晨而不鸣,雁非时而不至,信也。畜乃出于人类之下,当有五常,人为万物之灵,全无一德。同受祖遗基业,却讼诉之不平!仲仁,仁而不仁。仲义,义而不义。无仁无义,岂良善之所为,不弟不兄,无人伦之大道。手足为一母所生,夫妇则异性相联。古云:同田则富,分贝则贫,兄若不足,弟承顺之,弟若不足,兄包涵之。出入量之,再思可矣,如仍不从,依法处之!兄为执事,竟无治弟之才,弟为调解,那有告兄之理。谚云:妻亡可再娶,子亡可重生,惟生身之父母及同胞兄弟,倘有差池,永不得再见也,至于既殁之后,再想音容于渺茫,忆笑语于生前,那时悔之晚矣!遂吟诗一首:“本系同根各宽容,些须言语莫伤情。一回见面一回老,能有几时为弟兄。”二人接批三思,彼此相让,重归于好。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