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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开展文艺创作起步较早,始于1958年。当时在西大街(群众电影院门口)和北大街(人民剧院门口)建立“街头诗画廊”。相继以油印《红莲》和《莲湖之花》小报形式面世,早期“街头诗画”创作骨干,当时系中学生的徐剑铭、史焕生在七、八十年代曾分别担任《西安晚报》文艺版和《陕西文化艺术报》编辑。1971年成立莲湖区中心创作组,组织全区创作骨干开展小说、散文、戏剧、曲艺、音乐等多种形式的创作活动。先铅印《莲湖文艺》小报,后辑成《莲湖文艺》刊物交流全省、全国文化单位,受到普遍好评。据1977年统计,全区建立创作组64个,其中西安仪表厂、西安电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庆安公司、西安冶金机械厂、西安制药厂创作组在培训作者、开展创作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不少业余作者后来已为专业作家和兼职作家。如西安仪表厂干部刘俊华,1948年参加解放军,1952年在部队脱盲,1956年开始文学创作,30多年来,锲而不舍,先后在报刊上发表各种作品600余篇(首),有20多篇作品获省、市奖励,并出版个人文集3集,现系省作协会员和中国图书评论学会会员。1992年,区文化馆与省群众艺术馆联办陕西省戏剧小品创作大赛,在各县、区近百件作品中,评出二等奖(空缺1等奖)6名,3等奖8名,优秀奖16名,其中莲湖区占二、三等奖的50%,优秀奖的25%。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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