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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美术 本县民间美术内容丰富,通过制作各种日用工艺品体现其艺术特色。归纳起来,分纸扎、刺绣、剪纸三部分。 纸扎 用竹、木或其它材料扎成工艺品型架,然后在纸上描绘花灯、风筝等字画。花灯式样繁多,几乎天上地下所有物象和传说、神灵、鬼魔均可成为制作花灯模特儿。除花灯外,还可制作龙灯、狮子、彩车、彩楼、彩船、毛驴、蚌壳、鸳鸯等娱乐品。 刺绣 刺绣工艺世代传承。尤其是“文化大革命”前,几乎遍及城乡各家各户,是姑娘针线活中的必操项目。刺绣应用广泛,如花鞋、花帽、鞋底、鞋尖、裤角、袖口、枕套、枕巾、帐帘、门帘檐、针线包、香荷包等物。凡属布丝制品,皆可随意绣上图案或文字。60年代后,手工刺绣由盛转衰。80年代,本县曾引进威尼斯花边新工艺。 剪纸 本县民间少有贴窗花习惯,剪纸艺术多与纸扎、刺绣配合进行。如在制作彩船、花灯、花圈时,剪制一些花边、图案作装饰。刺绣之前,先剪花样粘贴布面,然后刺绣。单独成品,大都在结婚典礼和洞房出现,有喜鹊、鸳鸯等剪纸品或“囍”字、“白头偕老”、“连生贵子”之类变形字。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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