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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由湖北传入本县,流行于蜀河镇。原为两人(一人坐,一人推)表演,民国时期,经艺人李天福等改制为五人(一人推,一人拉,一人帮,二人坐)表演。又把原来木架布围的单车改为竹篾扎制,纸糊彩饰,上置灯光,昼夜均可表演的“双车子”。表演中模仿玩“彩船”,唱“花鼓子”和民歌小调。表演情节,主要反映山道上人推车的各种动作。或赶集逛庙会的路上,或回娘家、走亲友的途中。两女子手打小花伞。布幔车轮遮掩腿脚,车上放置盘腿而坐的两双假脚,形似两女并排坐在车上,推车人肩挎褡裢布袋,手握“车把”作推车状,车前有一老太婆(扮摇婆子)背车索绳作拉车状。在节奏不断变化的锣鼓步点的伴奏中,穿街过巷,时而表演小车上坡,时而表演小车过桥,时而平路缓行,时而车陷泥泞,险路颠簸,倾倒歪斜,动作优美,生动活泼。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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