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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灯焰火 从农历年末除夕到正月十五元霄节,城镇乡村,大街小巷,机关单位,居民家户,门悬彩灯,古已有之。建国初期,城乡无电,花灯内点燃蜡烛。各地秧歌队,用10余根长杆,挑10余盏花灯照明。城乡通电以后,机关单位除用彩色灯炮装点门厅外,也悬挂花灯。县文化馆从1978年开始,几乎每年元霄节举办一次花灯展览或灯迷晚会。灯展从第一中学门口到富城大桥,一街两行3米一灯,悬有宫灯、沙灯、转灯、鱼灯、龙灯、飞机灯、花兰灯、白菜灯、西瓜灯、月亮灯、扇子灯等1000余盏,真可谓千家万户张灯结彩。灯上写有制作者姓名,展后评比,有一、二、三等奖表彰奖励。“灯迷”,为在花灯上悬挂迷语字条,猜中者到筹办处领取奖品。 居民称元霄节为“灯节”。城乡通电之前,每逢灯节,乡民用荞面制作灯盏,盛清油,用棉花芯子点燃,放置在门盏、窗台、水眼、碾盘、磨顶等处,处处有灯,一片通明,意为驱邪除病,吉祥如意。刚结婚的新娘,有“躲灯”的风俗习惯。 焰火:春节“闹红火”,除燃放爆竹外,还有焰火助兴。建国前后,乡民用养面、硫磺等自制焰火,逢秧歌队舞狮子、耍龙灯、跑竹马时燃放,其情景和秦腔剧《游西湖》中的“吹火”相似。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逢年过节,也购买烟花助兴。1988年元霄节,驻城区的长庆石油勘探局陕西开发公司在驻地举行盛大焰火晚会,集中连续燃放烟花两小时之久,围观者万余人。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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