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性音乐活动的全面开展,始于1963年毛泽东提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后,在全区掀起的大唱革命歌曲活动时期。为引导这一活动向纵深发展,由中共未央区委宣传部、区文教科、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化馆等单位组成大唱革命歌曲活动指导委员会,组织群众开展音乐活动。先后创作《永做革命的下一代》、《红领巾之歌》、《学习大寨劲头高》等歌曲近百首。同年5月,在汉城人民公社翁家庄组建由85名社员参加的全市第一个农民合唱团,于5月28日出席了西安市首届群众歌咏大会,演唱《社会主义好》、《人民公社红旗飘》、《学习雷锋好榜样》等革命歌曲。《西安日报》在5月29日的报道中赞扬:“未央区农民合唱团的精彩表演可说是千人大合唱中的最高潮。”1964年5月,区文化馆组织34个农村合唱团参加的未央区革命歌曲演唱会,市文化局、市群众艺术馆领导和市音乐家协会主席关鹤岩,专业音乐作家邓怡如、雷达等观看演出。区文化馆还编印《革命歌曲100首》共百余册发向基层。同年5月,又相继组成由红色大队250名社员参加的农民合唱团、西安市第十六中学120人组成的青少年合唱团和高铁寨小学240名学生组成的红领巾合唱团,同场出席了西安市群众大唱革命歌曲音乐会演出,是出席这场音乐会人数最多的一个区。这一时期,几乎村村都建立了合唱团(队),把全区群众音乐活动推向高潮。1965年在“学王杰、唱英雄”音乐会上,汉城人民公社吴高墙大队农民合唱团同一晚上在人民大厦礼堂、新城剧场、人民剧院赶演三场。 未央区群众音乐活动的蓬勃开展,在全市音乐界产生了深远影响。新华社还将向亚非拉播送的未央区开展群众音乐活动的报道电文转发给中共未央区委。1965年3月2日(农历正月三十)中央乐团来西安演出时,特别提出要来未央区为农民义务演出。中共未央区委书记王治福召开会议,安排接待,有3500余人观看演出。演出之前,台下互相拉唱,歌声此起彼伏,幕间台下一片歌声,气氛非常活跃,给中央乐团留下深刻印象。 “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性音乐创作活动一度沉寂,以歌唱毛主席、共产党、农业学大寨、“忠”字化等成品歌曲为主。 1980年以后,区内音乐活动再度兴起。文化馆多次举办声乐、管弦乐、电子琴、卡拉OK等骨干培训班,并先后参加西安市“百灵鸟”、“五独”(“五独”:独唱、独舞、独奏、独说、独角戏。)文艺会演和“红五月”音乐会、“拥军音乐会”等专场演出,区文化馆荣获组织工作奖4次。1986年12月在全国民间音乐舞蹈比赛中,西航公司女歌手杜慧敏演唱的《幸福开了头》、《小二黑结婚(选段)》获国家文化部、电影电视部三等奖。在历次参赛活动中,她先后获市以上奖项22次。 1991年,未央区派出7名歌手参加西安市“五独”文艺会演,有4名歌手分别获奖,杨敏演唱的《我爱你中国》、李林霞演唱的《黄水谣》获一等奖,李小刚演唱的《骏马奔驰保边疆》、路颖演唱的《吐鲁番的葡萄熟了》获二等奖。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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