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牛皮影,亦称灯影戏,源于西汉。汉文帝刘恒年间(前179~前157年),宫中妃子为逗太子取乐,用桐树叶剪成图形,借助于灯光映照于窗上或墙上,以影为戏,后逐渐演变为皮影戏,并传到民间。皮影戏盛行于唐宋,直至民国时期在境内乡间还广为流传。皮影戏一般由七八个民间艺人组成戏班,由箱主带领,与乡间庙会“神头”议价,入夜演出,不向观众收费。 图20-1 皮影
皮影戏演出时,只用一辆铁轮大车或几块木板即可作为舞台,以芦席作围墙和台项,台口正面悬吊宽约1.5米、长约2米的银幕(农村俗称亮子),舞台中央挂着一碗清油点着的灯照明。演出时1~2人操作用竹签制动的皮影,称为“签子手”,另有四五人组成乐队伴奏兼说唱。签子手一人可操作两个以上角色的皮影,生、旦、净、丑兼顾。表演时或念唱做打,或持械格斗,或腾云驾雾,或翻山越岭,有时按剧情需要,吹动油灯使其变暗或闪亮,烘托气氛,突出舞台效果,类似现代舞台灯光,变幻无穷。演唱和做工配合默契,显示出较高的艺术造诣。其剧种以秦腔和碗碗腔为主。剧目多为古装传统戏曲,尤以神鬼戏见长。“文化大革命”中曾被禁演,皮影“箱底”(皮影、道具和演出用具的总称。)已被勒令烧毁。至1993年底,仅有三桥镇巨家庄已故民间艺人杨舍娃家中还存有皮影及戏箱,但已多年未演,濒临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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