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县山歌、民谣、小调、锣鼓草、哭嫁歌、孝歌、社火词 |
|
|
|
本县地处黄河文化与巴蜀文化的交汇处,又与陇南毗邻,因此民歌地域性鲜明。东部,有西府曲子味;南部,有汉中巴山山歌味;西北部,有陇南民歌花儿味。有的甚至与广西民歌相近。这些风格不同的曲调,组成本县民歌的独特风韵。 一 山歌 流行于全县,偏远乡村尤盛行。其词多为七言四句,也有六句八句者。唱式有一人独唱、二人对唱、一唱众和、众人齐唱等,内容多反映爱情或生产劳动。本县山歌源于唐宋,盛于明清,民国和建国初期也有流传。后因新歌曲兴起,除一些老歌手外,年轻人不多唱。 二 民谣 因活泼流畅,押韵上口,内容针贬时弊,易记易传,妇孺皆喜,流传极广。本县民谣内容多反映现实,如广为流传的《进了凤县城》、《十山九无头》、《天下衙门朝南开》、《委员下乡》、《打官司凭赖哩》、《长年歌》、《高级社不简单》等,都以现实生活为题材,诙谐生动,讽剌性很强。 三 小调 本县民间小调曲式多样,节奏快慢不一,以七言多句为主,也有长短不一的句式。内容多以叙事为主,反映生活与爱情。境内流传的七言小调如《摘豆角》、《到婆家》、《十里亭》;五言小调如《劝郎》、《十二时辰》、《梁山十杯酒》等都生动好听。还有长达六百多句的五、七言叙事小调《山伯访友祝英台》。其余如《五里亭》、《十柱香》、《十写》、《十送》、《十绣》、《十劝》、《十爱姐》、《十月怀胎》等,都在群众中广泛传唱。 四 锣鼓草 民国和建国初在本县乡村流行,为薅草时的助兴活动。农业合作化后,此种形式已不再用,但歌词仍有流传。 五 哭嫁歌 为旧时婚俗中的一种歌咏形式。女子出嫁前为表示对娘家的留恋和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以悲歌形式表达这种感情,故叫哭嫁,也叫哭嫁妆。一般由女子主唱,陪伴姑娘伴唱。解放前,县南各乡较流行。建国后,婚姻自由,哭嫁已绝迹,曲调仍有流传。 六 孝歌 旧时,老人去世后,丧家常请人唱孝歌,以表示对亡人的悼念。孝歌,曲调悲怆,内容主要是对亡人的歌颂、怀念和对后人的规劝。一般从天黑唱到天亮,少者唱一夜,多者唱二、三夜,县南各乡较流行。流传的孝歌有《灵前十杯酒》、《鼓打五方》、《哭丧歌》等。 七 社火词 是耍社火时的唱词,曲调似民间小调,唱词较固定。如社火进门时演唱《开财门》,结束时演唱《道谢歌》,表演彩莲船时演唱《南山难》、《彩船调》、《十不该》、《十对花》、《四季花》、《四季忙》等。建国后,社火演出常以旧调填新词,根据形势随时变换。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