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院新石器遗址】 1988年5月在中川河东岸居家院发掘。遗址东西长约80米,南北宽约30米,采集陶片、石器共150块(片)。陶片一类除一块灰陶片外,其余为泥质红陶,细绳纹较多,线纹次之,陶质坚硬,火候甚高,胎质薄。二类为泥质类砂红陶,夹砂比重大,质疏松,少量呈方格纹。从采集的陶片可辨器物有平底、圆底、圆口嘴、广口等生活用物。石器呈灰青色,长90厘米,最宽处刃部约6厘米,厚2厘米,为弧状,通体磨光,刃锋利。遗址中还有河卵石打成的石片。据省考古学者鉴定,该遗址同属我省西乡李家村文化类型遗址,距今7000年以上,为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
【武兴城】 位于今新城处。三国蜀汉时,诸葛亮以今城区为冲要,置武兴督守此,筑武兴城。城周五百余步(秦六尺为步),仅西北一门,外有仓垒,三面环绕,形势险固。清《嘉庆重修一统志》、《读史方舆纪要》载,自晋以后皆谓武兴城。西魏废帝二年(553)改为兴州及顺政郡治。隋、唐及北宋,仍称武兴城。南宋开禧三年(1207),吴曦据兴州叛宋投金,即以州城为行宫,僭改兴州为兴德府,称蜀王。安丙等讨平之,改兴州为沔州,城名沔州城。南宋嘉定至绍定(1208—1233)间,沔州号称抗金、抗元西陲用兵的门户,在频繁的战争中,沔州城被夷为平地,后遂废弃。清《汉中府志·古迹》载:“武兴城故地即今文家坪也。”清道光《略阳县志》称:“武兴山在东里许,因山连武兴城,故名”。
【沮县故城】 据清《嘉庆重修一统志》及明,清《略阳县志》载,在今县城东44公里黑河(汉称沮水)侧。据《中国历史地图集》,汉、三国、晋时的沮县城在沮水东侧。据地形勘估,在今勉县茶店黑河东侧。
【长举故城】 《北周地理志》载:“在今略阳县西北横川河域。”唐《元和郡县志》:长举“县南至兴州一百里。”《元一统志》:“先在兴州北八十二里,唐贞观二年(628)移治在兴州西一百里。”明《嘉靖略阳县志》“在县西北一百三十里,吴玠守仙人关于此,县基碑记俱存。”清光绪《新续略阳县志备考·舆图》示,长举故城即今白水江长峰村。按铁路线计算,距今县城48.5公里。
【鸣水故城】 后魏置明水县,中经多次易名,隋开皇八年(558)改名鸣水。《读史方舆纪要》云:“明水即鸣水矣”。《旧唐书·地理志》“鸣水县旧治落番水南,永隆元年(680)移治水北”。清《略阳县乡土志》“明水坝即古明水县。”亦即今徐家坪乡明水坝村。
【略阳老城】 元至明洪武初,仅在北山下置衙署,无城池。
明正德六年(1511),巡抚蓝璋委扶风知县孙玺来略阳,在象山角下南端嘉陵江、八渡河之间,筑土城一座,周五里,高一丈七尺,设五门各建楼:东门名“永济”,南门名“定羌”,西门名“镇江”,北门名“拱极”,西南门名“通济”。后因水患倾圯,知县李朝言请修,指挥李乾元督军民砌石于外,筑土于内,至王之臣任知县时竣工。
崇祯四年(1631),江河猛涨兼地震,毁城墙二百余丈,知县牛问仁修复。清顺治十一年(1654)地震,震坏南门楼及西南城墙四十一丈,知县诸保宥同游击梁加琦补修。
康熙元年(1662)、十二年(1673)、二十四年(1685),城墙均被洪水冲毁,知县施有光捐修,游击谭纶派役经办修复,竣工后,施又拨款补修了各门楼。康熙四十五年(1706)古历七月七日,城墙被水冲崩十之八、九,难以修葺,仅存基址。雍正初,城垣倾圯,虎夜入城,夜幕降临,居民归家关门不敢出,盗贼乘隙行窃,知县叶馨修城垣,在城门上建城楼守望街口,到处树栅栏,严禁夜行。
乾隆三十一年(1766),知县郭愈博拨款修葺城墙五十八丈,外砖内土,高一丈七尺,底宽一丈八尺,顶宽一丈二尺,堞高二尺二寸,厚一尺八寸,垛墙七百七十四堵,每堵长六尺、高二尺七寸,厚一尺八寸。东、南、西、北、小西南门修城楼五座、马道五座。东门外八渡河石堤一道,长九十丈,高二丈五尺。西门外加高嘉陵江石堤一道,长一百丈,高五尺,宽五尺。
乾隆五十四年(1789)大雨,东、西城楼坍塌,垛墙石堤均有塌毁,知县何树滋、张约前后领银分段补修。嘉庆十三年(1808),知县杨元泗领银补修南、北城楼。
嘉庆十六年(1811)七月,大雨连绵,东、西城楼门台倒塌,正北砖城、正南土城并东门外石堤均有倾陷,知县周书领银补修,至十八年竣工。
道光七年(1827)七月,大雨连绵,嘉陵江、八渡河、玉带河均各猛涨,城墙及民房冲毁不堪。之后,未再修葺,现仅存东门楼,1981年水灾后修葺。
【略阳新城】 道光七年(1827)七月,大水毁坏老城后,知县金在坤向上具报,要求迁城于文家坪(原武兴城基址)。经陕西布政司林则徐来略救灾实地勘察同意后,批准拨款,依照老城外砖内土建筑结构,在文家坪(今凤凰山南角下,崩土坎以北)建筑新城一座。知县郭熊飞于道光八年正月十六日兴工监修,次年九月二十九日竣工。城周长三百零六丈,计一里七分。门台三:东门曰“延旭”,南门曰“玉带”、西门曰“安江”,北向无门虚设城楼一座,墙上书有“一善”二字。同治初,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攻克新城,将衙署焚毁。后历任知县以嘉陵书院(今县委办公大楼处)作衙署。
光绪三年(1877),知县高振鹏报请朝廷同意,将衙署迁还老城故址。自此,新城荒废。
【观音寺分县衙署】 今观音寺乡政府所在地。从道光元年(1821)起至光绪间,曾在此设略阳分县衙署。清末废分县设巡检司于此。民国元年至二十年(1912—1931),设分县县署。1931年后撤销分县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