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淳化县润镇乡西周墓出土,长10厘米,中宽3.1厘米,厚0.4厘米,淳化县文化馆藏,国家一级文物。
玉鱼淡青色,半透明,扁平鱼状,表面阴雕鱼眼、鳞、脊、胸、腹、尾和鳍。刻工精细,两面纹饰相同。鱼嘴和尾部各有一小孔。
西周初期,周公平定三监之乱后,就致力于制礼作乐,形成一整套覆盖各种人事关系的礼。内容繁琐,等级森严。在吉、凶、宾、军、嘉等典礼中,社会精英们都必须沿着礼所铺设的轨道作惯性运动,不容差错。这对于维持当时的社会稳定,曾起到重要作用。而玉器正是礼的载体之一,分封时以玉为符信,诸侯觐见天子时则执玉以朝,礼数甚烦。甚至连佩玉也同样受到礼的制约。《礼记.玉藻》载:“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当时,贵族的佩玉是以玉璜和玉管、玉珠等串连在一起的,身份愈高,璜数愈多,玉佩愈长,行步也愈迟缓。雕玉工匠只能严格按照当时统治阶级所规定的标准题材进行艺术加工,而这件玉鱼突破了刻意呆板的题材限制,构思奇巧,突出鱼的目圆、嘴大、尾长等特点,形神兼备,是古代玉雕中十分珍贵的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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