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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83 瓮棺葬。发现于遗址东部T28H124内,葬具为泥质灰陶篮纹罐上扣一件灰陶豆,在H124的一角放置,直立向上,罐内有幼儿骨骼残片。 根据遗址的地层关系及与已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相对照,姜寨第一期文化属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第二期文化属仰韶文化史家类型,第三期文化属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第四期文化属仰韶文化半坡晚期类型,第五期文化属客省庄二期文化。 宝鸡北首岭仰韶文化墓地 墓地位于宝鸡市区东北部的北首岭仰韶文化村落遗址上。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宝鸡发掘队对该遗址进行了两个阶段的发掘:第一阶段是从1958年8月至1960年12月,发掘工作由赵学谦负责;第二阶段的发掘是从1977年10月至1978年的6月,参加发掘的有刘随盛、杨国忠、梁星彭。前后两阶段的发掘面积共计4727平方米,共发现房址50座、灰坑75个、窑4座、排水沟2道、灶坑2个、墓葬451座。发现陶器皿900余件,其它遗物5000余件。 仰韶文化墓葬共发现451座,1958—1960年发掘的均按M1、M2……顺序编号,1977、1978年发掘的,在墓号前冠以年号,如77M1、78M1。墓葬主要分布在地势呈缓坡状的南部,即住宅区东南。可分为土坑墓和瓮棺葬墓两种。土坑墓埋葬的主要是成年人,但也有少数埋葬儿童的。瓮棺埋葬的绝大多数为儿童,极个别的埋成年人。 土坑墓 共385座,其中墓圹清楚者40座,绝大多数出于1977年和1978年发掘的第二区,1958—1960年发掘的Ⅵ区墓绝大多数未清出墓圹。单人葬的墓圹绝大多数为长方形竖穴式,只有极个别的略近梯形和方形。墓壁较直,墓底平坦,个别的墓有二层台。合葬墓的墓圹一般较宽,除了长方形竖穴式外,还有方形或接近方形者。个别的合葬墓在大墓坑里还套有小坑。各种土坑墓大小有别。合葬墓比单人墓大,合葬人数多的又比合葬人数少的墓大;成人的墓大,儿童的墓则小;随葬品较丰墓较大,反之则小。成年的单人墓圹,长1.6—2.4、宽0.42—0.96米;儿童的单人墓圹,长0.98—1.3、宽0.3—0.5米。合葬墓的墓圹长1.9—3.7、宽0.62—2.85米,圹深0.2—1米。墓圹边壁多数较为整齐。 瓮棺葬 共66座,均用瓮、罐、釜、盆、钵、器盖等陶器盛装尸骨或覆盖尸体。葬具一般只放置在一个与其器形相仿的浅坑内,个别的墓比较讲究一些。 葬具 有葬具痕迹的墓共75座,其中,用陶器皿作为葬具的瓮棺葬65座,墓圹上有板灰痕迹的4座,人体上有席痕者4座,墓圹上有板灰、同时人身上有席痕者2座。 葬式 土坑墓中单人葬的墓共367座,其中仰身直肢290、俯身葬14、侧身葬1、屈肢葬1、二次葬35座,葬式不明者26座。合葬墓共14座,其中,二人仰身直肢合葬5座,二人二次合葬5座,二人合葬葬式不明者1座,三人仰身合葬1座,三人中二人仰身一个二次葬式的合葬墓1座,五人中三人仰身二人二次葬式的合葬墓1座。值得注意的是,在仰身直肢葬保存得较好的骨架中,有四十多个个体有残缺的现象。如M20骨架的头部大部残缺,M58骨架缺少右前臂,77M17骨架没有头颅和上肢骨等。上述例子,都排除了自然破坏或遗址打破造成的可能。 瓮棺葬人架一般比较零乱,有的只有几块碎骨,大部分瓮棺的葬式都不清楚。 随葬品 土坑墓有随葬品者共225座,占总数的58.7%,无随葬品者共160座,占总数的41.3%。随葬品以陶制生活器皿为主,最常见的器型有钵、碗、罐、壶、瓶、盂、鼎等。各墓随葬陶器多寡不同,单人墓中,77M3最多,达12件;M126最少,仅1件。合葬墓中,以五人合葬的77M10最多,达18件,每具平均3至4件;以二人合葬的M61最少,仅1件。除陶器外,还有各种质料的工具、玩具、装饰品和颜料、骨珠等。 瓮棺墓中,有随葬品的共18座,占总数的27.2%,无随葬品者共48座,占总数的72.8%。随葬品一般只有一、二件陶器。随葬品均置葬具内,陈放无一定形式。 墓向及排列 土坑墓墓向西北者最多,占土坑墓总数的80%以上。其中尤以300°—340°之间者为多。墓向东北者次之,约占9%,墓向接近正北者又次之,墓向正西、正南及东南者都只有不多的几座。 在众多的墓葬中,往往有几座墓形成一组的情况,它们之间排列整齐,间隔均匀,墓底距地面深度接近,而从出土地层及器物来判断,年代也大体相同。还有一些墓连成一片,且无随葬品。瓮棺墓多发现在墓区,与土坑墓交错在一起,无一定规律,少数几座墓发现在居住区。 出土随葬品共2525件。随葬品大多数放在小腿上或小腿附近。有随葬陶器皿的墓共247座,出陶容器753件,其中大部分为实用器,一小部分当是明器。器形有鼎、碗、钵、罐、盂、尖底器、瓶、壶、盆、杯等10种,还有用作葬具瓮、罐、盆、钵、釜、器盖等6种器形共67件。生活用具还有石碾谷盘、骨锥、骨针、骨匕等8件。 生产工具452件,占随葬品总数的25%。器类有石斧、石研磨盘、磨石、骨镞、骨鱼叉及陶锉,以骨镞为最多,占生产工具总数的9%。 装饰器共1205件,有石饰、骨珠、牙饰、蚌饰、榧螺等。其它器物107件,有石球、带色石、河卵石、獐牙、骨铲、颜料等。此外还有石料、螺壳等。 根据地层关系、随葬品的组合,将墓葬可以分作早、中、晚三期,与地层堆积的三期相应。早期墓有7座,中期墓有120座,晚期墓118座。未能分期的有205座,原因是墓圹不清、没有随葬品或随葬品太小,特征不清。 北首岭早期遗存同彬县下孟村、华县老官台同类相似,是半坡类型的前身,中期属于半坡类型,晚期属于半坡晚期类型偏早阶段。 南郑龙岗寺仰韶文化墓地 墓地位于南郑县龙岗寺。1959年首次在此调查时发现。1983年秋至1984年秋省考古所汉水考古队在此进行正式发掘,发掘面积1875平方米,主要收获是揭露了一处保存完整的新石器时代墓地。墓地保存完好,延续时间长。 整个墓地的范围南北长约40、东西宽约30米,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共发掘清理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墓葬423座。这些墓葬自上而下,分六层上下相互叠压,而且在同层墓葬间也有相互叠压或打破关系。第六层共74墓,五层94墓,四层87墓,三层95墓,二层36墓,一层37墓。 形制清楚的墓共计199座,这些墓可分为土坑墓和瓮棺葬两种。土坑墓埋葬的主要是成年人,但也有少数是埋葬儿童的,瓮棺葬埋葬的绝大是儿童,只有极个别的埋葬年人。 土坑墓 共185座。其中属于单人葬的墓坑多为长方形或圆角长方形的浅竖穴,只有少数为梯形或方形。墓壁大部分垂直,墓底大都比较平坦。合葬墓的建圹一般较宽,除了长方形竖穴外,也有方形或接近方形者。个别的合葬墓地大坑里还套有小坑。 各种土坑墓大小有别,合葬墓比单人墓大,合葬人数多的墓又比合葬人数少的墓大。单人墓内,墓主人形体高大者墓圹较大,反之则小;一般成人的墓较大,反之则小。成年人的单人葬墓圹一般长2—2.75、宽0.4—1.6米,儿童的单人墓圹一般长1.3—1.75、宽0.37—0.8米。合葬墓的墓圹一般长1.87—3、宽0.8—3米。墓圹深多在0.1—0.5米之间。土坑墓的墓坑通常不经进一步加工修整,但墓圹边壁多数还是比较平整的。 瓮棺墓 共14座,皆用陶瓮盛敛尸骨,没有墓坑,瓮棺的位置不规则,有的竖立,有的倾斜,有的横陈。 葬具 有葬具痕迹的墓共35座,其中用陶器作为葬具的瓮棺葬14座,墓底及人体上附着有树皮样朽灰痕的共21座。用作瓮棺的陶器种类有瓮、盆、钵三种,各墓使用的陶器不等,有一件的,也有两件的。凡使用两件葬具者均两口相对扣合或套合在一起,陶钵或陶盆的底部亦敲有小圆孔。树皮样木灰痕迹只见于长方形土坑墓,木灰大都覆盖于人骨之上,也有的则铺垫于墓底。 墓向与葬式 土坑墓(含未清理出墓圹者,下同)墓向西北者最多,约占土坑墓总数的90%以上,其中尤以305—320°之间最多。墓向接近正北者次之,墓向东北、正西、正南以及东南者只有少许的几座。 在409座土坑墓中,单人葬墓383座,合葬墓12座,此外还有没尸骨的“空墓”14座。在单人葬墓中,仰身直肢最普遍,骨架一般面上,也有少数面侧向一边。值得注意的是,在仰身直肢葬中保存较好的骨架,有30多个个体有肢体残缺现象。单人葬中有23座为二次墓,这些墓人骨有些放置成仰身直肢状,有的则按骨骼在人体上的相对位置成堆的放置在一块,有的人骨十分零乱。 在合葬中,骨架葬式分别与单人葬仰身直肢及二次葬相同。 14座“空墓”大都不见死者尸骨,仅有墓坑或随葬品,个别墓仅有极少的人体残骨。 瓮棺的人骨架都很零乱,有的只有几块碎骨,有的甚至没有骨殖。 随葬品的多寡及陈放位置土坑墓中有随葬品者共226座,约占总数的55%,无随葬品者共183座,占总数的45%。随葬品中以陶制生活器皿为主,最常见的器形有钵、碗、盆、罐、壶、尖底瓶、盂等。 随葬陶器的墓共241座,各墓所随葬的数量多寡不一。在单人墓中,仅随1件者55墓,2—3件者117墓,4—6件者60墓,7—9件者30墓,10—13件者17墓,16—20件者4墓;合葬墓中,以三人合葬墓M145最多,达22件,每具骨架平均7件;以三人合葬墓的M210最少,仅2件。 随葬生产工具的墓共152座,共出土生产工具890件。生产工具的种类主要有玉斧、铲、锛、石斧、凿、刀、磨石、骨铲、匕、锥、针等。 随葬品中,还有各种质料的装饰品。多数墓把主要的随葬品放在小腿骨上或足下端,少数的墓把主要随葬品放在臂侧、腿旁以及头前,器盖以及一些陶钵、碗往往扣在陶罐的口上,陶钵大都二三个相互叠套在一起,最多者共有九仑陶钵相套。石斧等生产工具多出于骨架的腰侧和腿侧。绿松石佩饰和坠饰多发现于骨架的颈部及耳部,牙饰多置于手旁,个别放在头顶部,龟壳则全部出于人体的腰部。 14座瓮棺葬中,有随葬品者仅2座。W15仅随葬一件小陶钵,W13除随葬有小陶罐和小陶钵各一件外,还随葬有陶纺轮一。随葬品全部置于葬具内,陈放无固定位置。 根据墓葬的层位关系以及形制、葬式、随葬品方面存在的变化,423座墓分为早、中、晚三期。早期墓共7座,7座墓中除M305未清出墓圹外,余6座皆有长方形竖穴墓圹,除M234为两成年女性仰身直肢合葬外,余均为成年单人仰身直肢葬。7墓均有随葬品,共出土随葬品108件。其中M424较其它墓更早,是该遗址半坡类型墓中最早者。 中期墓161座,除7座早期墓以外第6层和第5层墓全属该期,长方竖穴墓圹者119座,其余42座墓未清出墓圹。无论成人或小孩皆流行单人仰身直肢葬,另有11座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同穴仰身直肢合葬及二次葬者。有随葬品者148座,占同期墓92%。 晚期墓共255座,凡1—4层墓皆属该期,仅60座有长方竖穴墓圹,占同期墓23%,其余未清出墓圹,未发现合葬墓。在所发现的217座单人墓中,仰身直肢者159座,占总数的62%,二次葬21座,葬式不明者37座,无骨架空墓10座,瓮棺葬14座。有随葬品者共173座墓,占68%。 三期墓葬有差异,但传承因袭关系明显,不存在任何年代上的缺坏,年代与西乡何家湾半坡类型遗存早、中、晚三期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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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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