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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堡戈国墓 位于泾阳县兴隆乡高家堡。1971年12月、1991年7—8月,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两次发掘。墓为长方形竖穴土圹墓,墓上未见封土。经考证,为商代末期或西周早期墓葬。 1号墓墓室为南北向,长3.66米,北宽1.76米、南宽1.6米,距地表5.5米。二层台为生土,高0.76米、宽0.34米;腰坑长0.25米、宽0.25—0.15米;椁长2.98米、宽1.02米;棺长2.4米、宽0.65米。墓主头朝北,为仰身直肢,无殉人殉狗。墓室保存完好,未经盗扰。人头骨周围有铜器14件、陶器1件、玉器5件。其中以“”尊、卣及夔龙方座簋等青铜器最为珍贵。据铜器铭文推定,此墓为戈国墓。2—6号墓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其中2号墓东壁二层台上有一殉人,填土中有一殉狗,头厢中有铜器7件,玉器5件;3号墓东壁二层台上有一殉人,填土中有一殉狗,头箱中有铜器6件;4号墓较其他墓为大,无殉人殉狗,头箱中有铜器27件、玉器5件,出土遗物最丰。值得注意的是在2、3、4号墓的铜炊食器中,发现了44枚梅核,考古工作者由此推知当时是以梅作为调料而获得酸味的。经科学发掘的6座高家堡戈国墓均保存完好,未经盗扰。这为研究商末周初时期今泾阳县西北部一带的历史文化提供了新的资料。 黄家河西周墓 位于武功县游凤乡黄家河村南,在漆水河西岸第一台地上,面积约1.5万平方米。1959年发现。1982年试掘,随后发掘,发掘面积700平方米。黄家河西周墓共发现49座墓葬和2座马坑。2座马坑中,1座埋马2匹,1座6匹,系将马处死后埋入的。49座墓葬均为长方竖穴墓,根据形制,可分为大、中、小三种。大墓仅1座,长4.3米、宽3.3米、深9.9米。该墓被盗,仅在棺内和棺与椁之间出土铜管、玉器、蚌泡等20余件小器物。在墓内埋土中,距墓口6米左右发现殉葬人3个。中墓发现不多,一般长2.8米、宽1.8米、深6米左右。墓坑埋土中亦有殉葬人。小墓最多,一般长2.2米、宽1米、深1.2—1.8米,一般墓底略大于墓口,有二层台,均无腰坑。墓的方向有东西和南北二种,均为仰身直肢葬,双手放于胸前或腹部,葬具均为有棺无椁。随葬器物一般放置在二层台上,多数在头前或二层台中间,足下放置的很少。随葬品多为一鬲一罐或一鬲,随葬一罐的较少,少数墓随葬铜戈1—3把,但都把戈折成两段,将尖端扔掉不放入墓内,可能是一种葬俗。个别墓随葬铜镜、铜泡以及小件玉器、蚌壳、贝、石圭等。从出土器物看,个别墓属于先周时期,多数属于西周早期,少数属于西周中期或晚期。 任家嘴春秋墓 位于渭城区任家嘴。1990年冬长庆油田修建助剂厂时发现,咸阳市文物局组织力量进行了随工清理。共清理古墓葬285座,其中春秋时期墓葬24座。另外有战国至秦代墓葬219座,汉代墓葬42座。 春秋墓葬分布于任家嘴墓葬中心地带。墓向除3座头向北外,余皆头向西。从墓葬形制上,可分口小底大的覆斗形竖穴及四壁垂直的长方形竖穴两大类。除2座在竖穴底部四周留有生土二层台外,其他各墓在竖穴底部四周皆有夯土二层台。其中覆斗形竖穴墓共6座,四壁垂直式竖穴墓共18座,而此类墓又依墓壁长宽之比的变化分为狭长式、宽敞式和梯形三种形式,以狭长式为主。 葬具为木质棺、椁,有的墓在二层台上加棚圆木或方木,为椁室的顶盖。棺、椁采用板箱式(已朽)。24座墓中,一棺一椁者16座,两棺一椁者1座,并排两棺者1座。少数墓在棺椁之间又分隔出头厢和边厢,绝大多数墓葬是利用棺椁之间的空间放置随葬品,不再分隔头厢、边厢或足厢。 葬式除1座微屈,1座为仰身直肢葬外,余皆为屈肢葬,有仰身屈肢和侧身屈肢两种。多卷屈呈蹲坐状,脚跟紧贴臀部。 随葬品中的礼器及生活实用器皿,除1座置于棺内头前,1座置于足厢内面,其他则均置于棺椁之间的头厢和边厢内。小件随葬品如铜带钩、石璧、铜镞、骨石饰品及陶圭、石圭等,或置于人侧,或与其他的随葬品置于一起。 24座墓共出土196件器物,按质料分为陶器、铜器、骨器和石器。陶器115件,以泥质灰陶为主,夹砂灰陶次之,夹砂红陶最少。种类有鬲、鼎、甗、簋、豆、匜、盘、钵、盆、大口缸及缸、囷、壶、圭、车轮等。铜器32件,皆为装饰器与兵器。骨器、石器共49件,骨器有管状装饰品,石器有圭、璧、口琀等。 这批墓葬,根据随葬品的形制和组合关系,可以分为两期。第一期11座墓为春秋中期,其中个别墓可能早到春秋早期。第二期13座墓为春秋晚期。这批春秋墓在墓葬形制、棺椁制度、器物形制等方面,与凤翔、宝鸡一带的春秋墓有一定联系,又有差异。作为贮粮设施的陶囷往往与礼器同出,则已具有特殊的意义。 上孟村秦国墓葬 位于长武县冉店乡上孟村东南面台地上。台地高出泾河河谷20米,面积约30万平方米。台地被一条东西向沟壑分为两部分,沟南是下孟村遗址,沟北即上孟村秦国墓地。 墓地于1978—1979年发掘,共发掘墓葬28座,车马坑1座,获得了一批重要的遗迹和遗物。在28座墓中,除2座为仰身直肢葬外,其余26座均为屈肢葬。其中6座墓中的尸骨下肢踡屈程度较轻,股骨和胫骨弯成60度至90度,两腿相并,膝向左或向右,双手交于腹上;12座墓中的尸骨两膝向前或向左右,胫骨紧屈在股骨之下,脚跟贴近臂部,双手交于腹上;7座墓中的尸骨下肢上屈到胸前,股骨和胫骨并在一起,脚跟接近臂部,上身仰卧,两手或在腹、或在胸、或抱膝。墓葬结构都是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圹口大于底。最大的长4.02米、宽2.05米,最小的长1.40米、宽1.22米。墓底距地表最深者达7.30米。最浅者仅2米。每座墓都在一角相邻的两壁挖有椭圆形脚窝。一座较大的侧身屈肢葬墓东壁有2个壁龛,龛内置有泥质鬲、甗、罐等随葬品,另一座较大的仰身直肢葬墓有一方形腰坑,坑内存狗骨一副。比较大的墓都有椁室。棺椁均已腐朽。有2座较大的墓椁壁是利用生土二层台作成,台上加铺椁板。一座墓的人骨架底部留有席子痕迹,似以席子为葬具,其墓内亦无随葬品,显与有棺椁者身份迥异。 随葬器物主要是陶器和铜器,且大都放在棺椁之内,尤以放在棺内的居多。因为墓主人多为屈肢,棺内空隙较大,故往往能在墓主人头端把器物排成一行。墓中常见的石圭多置于脚边或胸前,人架耳旁则放置玉玦。在28座墓葬中,出土各类随葬品200余件。其中有铜甗1件,铜鼎1件,铜铃6件,陶鼎6件,陶尊8件,陶簋2件,陶壶2件,陶鬲11件,陶甗4件,陶豆5件,陶盆9件,陶罐2件,陶杯1件,陶仓2件,陶纺轮6件,陶拍子1件,彩陶片1件。另外有各式石圭110件。石圭为上孟村秦墓中的主要而且常见的随葬品。多数为片页岩磨制而成,制作较细,最大的长47.5厘米、厚1厘米,最小的长6.3厘米、宽0.6厘米、厚0.1厘米。还有蚌圭5件,骨镞1件,贝饰30枚,玉块10枚。 从墓葬的形制和随葬品分析,上孟村秦国墓葬可能属于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 塔尔坡秦人墓地 位于渭城区塔尔坡原上。占地面积80亩。1995年3月至8月,咸阳市文物部门配合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基建工程进行了发掘清理。共发现秦人墓葬384座。 墓葬以洞室墓为主,有281座,占总数的73%,其余有竖穴墓96座,瓮棺葬墓7座。除瓮棺葬外,葬具均为木棺。葬式以屈肢葬为主,其中仰身屈肢210座,侧身屈肢82座,而7座瓮棺葬,均为一盆一瓮,盆覆于瓮上。最大的瓮棺直径约有1米。 墓地共出土各种器物1260余件。其中随葬有陶器的墓200余座,没有随葬品的有44座,其余均用小件器物随葬。随葬的陶器有鼎、盒、壶、釜等16种、590余件,其中60余件陶器上有戳印文字和刻画符号,上有“咸蒲里奇”、“咸广里奇”之类印文的有7种。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发现了2件迄今所见时代最早的骑马俑,和1件秦孝公十九年(前343)造的有铭文铜镦,以及170余件造型和纹饰均较精美的铜带钩。 塔尔坡秦人墓地属战国晚期至秦代秦都咸阳西部的一处平民墓葬区,也是考古发掘中发现秦人墓葬最多的一处。为研究秦人丧葬制度、生活习俗及秦都咸阳城区的功能区划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黄家沟战国墓群 位于渭城区窑店镇黄家沟一带,西起渭城乡摆旗寨,东到毛王沟,在东西长4公里、南北宽3公里的地域内。为战国至秦的一个平民墓葬区。 1975年和1977年,秦都咸阳考古队先后两次共清理墓葬80座。均为小型竖穴墓和洞室墓。头向以西为多,葬具多为一棺一椁,葬式有仰身直肢、仰身屈肢和侧身屈肢。竖穴墓屈肢者占63%,洞室墓屈肢者占39%,而且前者屈肢较甚。随葬品最多的21件,最少的1件,一般是3—5件,其中生活用品有壶、豆、蒜头壶、茧形壶、盒、罐、釜、盆、勺、镜、带钩、削、印章等。礼器有鼎、璧等。墓葬共分4期,即战国中期、战国中晚期、战国晚期、战国末至秦统一。从这批墓葬中可以看出:从战国中期开始,腰坑已逐渐被壁龛取代;屈肢葬在秦都咸阳的一般官吏和贫民中非常流行,但在秦统一前后已很少见;竖穴墓随葬品一般比洞室墓多,竖穴墓的屈肢葬也比洞室墓多。在平民的观念中直肢葬与屈肢葬似并无贵贱之分。 长陵车站小孩墓 位于渭城区窑店乡咸铜铁路长陵车站一带。1981年到1982年,零星清理秦代小孩墓9座,其中店上村南沙坑1座,长兴村二队沙坑1座,长兴村二队南渭河岸1座,长兴村北沙坑3座,冶家台南沙坑2座,长陵车站北沙坑1座。以葬具不同可分为瓦瓮葬、瓦棺葬、瓦槽葬、瓦鬲葬、陶釜葬、板瓦葬。埋葬时均是把葬具置于长方形或方形竖穴墓圹内。死者有仰身直肢和侧身曲肢两种葬式。一般在葬具内或墓圹中放置陶质的盆、盒、鬲、罐等。从墓葬分布看,秦代对夭折小孩的处置依然沿袭新石器时代流传下来的作法,即不把小孩葬入郊野成人墓地,而是置于父母的居处或工作场地附近。长陵车站一带属秦咸阳的手工业作坊区(同时也是手工业者居住区),因发现者均为零星清理的,故这一带小孩墓当不在少数。 杨家湾汉墓 位于渭城区正阳乡杨家湾村北。据《水经注》记述和对其地望的分析,疑为西汉太尉周勃或其子周亚夫的葬地。1971—1976年由陕西省文管会、陕西省博物馆和咸阳博物馆发掘。墓共两座,原编为长陵4、5号陪葬墓。南北并列,形制相似,都有封土。疑其南较大者(4号墓)为夫墓,北面较小者(5号墓)为妻墓。 4号墓封土略经夯筑而成,高4米、长20米、宽15米。墓道平面呈曲尺形,全长约100米。其中南北向一段残长44米,东西向一段长50米,曲尺转折处有一东西长6.8—7.35米、宽6.5—7.6米的平台,成为整个斜坡墓道向西拐弯的过渡部分。墓室构筑于墓道两头。墓坑和西墓道内原有复杂的木构建筑,连同棺椁全遭焚毁,原貌不明。在墓道填土中和墓道外有陪葬坑7个,用砖砌或木枋垒成“椁厢”,保存完好。其中1个坑放置漆器、食品等祭奠物品,3个坑放车马模型,另3个用具坑中,一坑内有13个大的鸭蛋壶,内储稻谷;一坑内有116件日用陶器,一坑内有35个陶方仓,仓内盛有谷子、黄米、小麦、油菜籽、荞麦、豆类等粮油作物。这些陶器质地精良,造型优美,除方仓外,多饰以朱红、豆绿、葡萄紫、锌白、天蓝、石黄、石青等颜色彩绘,纹饰线条流畅,色彩对比鲜明,有着明显的同时代漆器图案的特点。 5号墓在4号墓之北26米,规模略小。虽经盗掘,仍保留着较完整的墓葬形制。封土为覆斗形,底边长约20米,残高3—4米。墓道平面呈曲尺形,转折方向与4号墓相反。总长82米,墓室深3.25米。葬具一棺一椁,椁的周围及底下垫塞木炭。棺的两端和椁板靠近,两侧距椁板60厘米,形成南北两厢,厢内放置随葬物品。北厢置彩绘陶器和精制玉器,南厢放置钟、磬等乐器。 两墓发现玉片各200余枚。玉片有三角形、梯形、长方形、菱形等,质料较好,有白玉、碧玉等。个别玉片的四角小孔内还残留有银丝。推断上述玉片应为“玉衣”的一部分,死者应该身穿“银镂玉衣”。 1965年曾在4号墓南约70米处清理兵马俑坑11座,其中骑马俑坑6座,步兵俑坑4座,分左右两列,前后5排,都是带竖井坑道的洞室。共有骑兵俑580多件,步兵俑1800多件,乐舞杂役俑100多件。另有战车坑1座,居两列之间,已被扰乱。此外,坑内还有盾牌模型410件、鎏金车马饰1100件,各种蚌、骨、陶、铁器55件。 杨家湾汉墓规模巨大,构筑复杂,为已发掘的汉墓中所罕见,在西汉帝陵陪葬墓中很有代表性。 阳陵刑徒墓地 位于渭城区正阳乡上狼沟村。此处东南距阳陵1.5公里。1972年考古工作者在此发掘墓葬29座,共出土人骨架35副,确认这是一处刑徒墓地。 经探测,墓地范围约8万平方米,估计埋葬刑徒万人以上。墓地的墓葬排列没有一定次序,葬式也不一样。墓坑平面多呈长方形或不规则形。如一号墓内埋葬1人,身首异处,颈上有钳,翘端向下,死于斩刑。又如二号墓,共葬6具尸体,人架4具在上,2具在下,发掘中发现,这些人骨架上有的颈上有钳,有的脚或腿上附钛,也有的被腰斩。死者的墓坑中未见棺椁和随葬品。遗存刑具铁钳,直径17—24厘米,每只重约1150—1600克。铁釱系套在刑徒脚后跟上的刑具,类似后世的脚镣,直径9.5厘米,每只重约820—1100克。从发掘情况看,这些刑徒大多是在营建阳陵及其附近众多建筑的繁重劳动中被摧残致死,或因某种原因被斩首、腰斩的。 阳陵南区从葬坑 位于渭城区正阳乡张家湾景帝王皇后陵南300米处。1990年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配合修筑西安通往咸阳国际机场的高等级专用公路进行了调查和抢救性清理。 从葬坑东西跨度320米,南北300米,占地范围9.6万平方米。在此区域内分布着24个俑坑。坑作南北向的长条形和“中”字形,由东向西排作14行,行距20米。每行坑数不一,最少1个,最多6个。坑宽一般为4米,个别坑也有宽10.5米的。深度约7—8米。坑长度不等,最长的达291米,最短的仅25.3米。总面积约1.25万多平方米。 这组从葬坑均作地下隧道式木框架结构。竖穴式的坑体深约2米。坑上架设棚木,棚木之上铺席,再回填黄土,加以粗夯。坑两端有斜坡通道,通道与坑体相接处有木封门。共先后清理发掘了编号为第6、8、16、17、20、21、22、23共8个坑。其中17、20、21号坑出土最丰。17号坑体可分为南北两区,南区长18.6米、宽2.9米,其间以板材隔成9格,分别堆放粮食。粮食已全部腐朽,所留灰壳厚达10—20厘米;北区长5.2米、宽2.8米,装置两乘彩绘木车马,每车驾3马。一号车后和两侧有武士陶俑62件随从,均持戟、拥盾、佩长剑,横向排作8行,面东。车右为粮食残迹。左为二号车,车前方有一组成套的铜量器计22件,后面排列陶井和灶各1件,还有髹朱红漆木柄1件,似为旗杆。20号坑体亦可分南北两区。南区为排列整齐的车马武士俑群,俑群面北,横向排列55行,每行站立穿袍擐甲的彩绘陶俑3—16件,共363件,另有木俑21件。北区内置朱红色大漆木箱4个,南北两两相对,内有佩剑执盾的陶武士俑及成捆的带柄长矛、兵器架及兵器和生产工具。21号坑主坑体内用木板隔成6个木框,各置有不同器物。一般均有漆盆或盘数件,多者达16件。盘、盆内所盛多为生活用具。有的漆盘边立有陶俑。有些木框中有成组的陶器,有些器内还装有粮食,并放置铜量器。 已发掘的从葬坑,出土物计有:木车5乘,木马3件,木俑2件,彩绘裸体俑90件,俑头537件,彩绘战袍铠甲俑368件,俑头320件,彩绘动物俑18件,铜镞、弩机、承弓器2597件,铁镞、戟、矛、剑527件,铁锸、锛、凿、手锯、削、铧等377件,车马器166件,铜量器47件,铜权26件,陶灶、井、罐、盆、甑、盘、长方形器80件,铁鼎、釜、舟形器8件,铜鉴、鍪、镜、带钩95件,还有大量的半两铜冥钱和漆器、兵器架遗迹。 茂陵一号无名墓一号从葬坑 位于兴平县南位乡茂陵陵园东司马门以东约2100米处。东司马道南侧,分布着东西并列的5座陪葬墓。最西面的一座封土最大,为一号无名墓。墓南北长95米、东西宽64米、封土高22米。由于封土南端高大、北端低小,呈“羊头”状,故俗称其为“羊头冢”。1981年5月,西吴乡豆马村农民在一号无名冢南60米处发现一座从葬坑(编为一号坑)。陕西省文物局随即组织进行发掘,并在一号无名冢周围进行了大面积钻探和勘查工作,得知周围尚有38个坑和4座墓葬。 一号坑为南北方向,是带过洞的方形洞穴坑室,平面呈“凸”字形,全长4.15米,深3.2米。坑口上部已被破坏,坑口长1.2米,过洞长1.22米,宽0.85米,高0.8米。原为弧顶,已坍塌,坑室用木板封门。坑室南北长2.45米、东西宽21.3米、高1.95米,弧形顶已坍塌。坑内从葬物主要分布在东西两侧,铜器最多,其次有铁器、漆器、铅器、木器等。在这些器物中,有实用器,也有明器。在4平方米的陪葬坑里,出土了230多件器物,以其中的鎏金铜马和鎏金鎏银竹节铜薰炉等物最为著名。这些珍品反映了西汉时期最高的工艺水平。此外,还有提链炉、温手炉、灯、锺、甗、甑、盆、匜、鼎、温酒器、斗、铫、臼、虎镇等铜器。名贵的漆器作工精细。车马器是随葬品中的大宗。出土的一辆小车和十匹小马,均为木质,表面髹漆。残留金属小车器、马饰等19种,计121件。 坑内出土的铜器,多数刻有铭文,记载器物名称、高度、重量、容积、产地、制作或购买年月等。一些器物刻记了器物主人“阳信家”,为判断一号坑的时代和主人提供了重要线索。据《史记索引》按引如淳云:平阳公主“本阳信长公主,为平阳侯所尚,故称平阳公主。”由此推测,此一号无名冢可能即汉武帝之姊阳信长公主之墓,一号从葬坑的出土器物即阳信公主家之物。 大泉汉墓 位于秦都区马泉乡大泉村头道原上。1975年2月咸阳博物馆清理。墓上残留封土堆高约3米。系双室砖券墓。墓由墓道、甬道及前室、后室构成。前室长8.75米、宽2.4米、高3.18米,放置罐、壶、缸、鼎、釜、甑、洗、勺、耳杯、温酒炉及灯等;后室为椁室,长3.78米、宽2.2米、高约1.7米。椁与墓室间填以厚约20厘米的木炭,棺底板下铺一层五铢钱,椁的头厢放置铁刀、铜刀,北箱放置木羊俑70余件,南箱放置玉杯等。椁室北部发现桥纽铜印一枚,文曰“官垣”,另有圆形琥珀印章一枚,文曰“惠君”。墓道内放置盛有谷子、糜子、荞麦、高粱、青稞等粮食的陶瓮11件。此墓出土的农作物与谷物具有重要的考古学价值。另外,此墓出土的银扣金平脱奁盒和漆罐,亦极为珍贵。漆奁上的平脱图案,表现出车马、人物、狩猎、杂技等多种形象,姿态生动,主题突出,标志着当时的平脱技法已趋成熟。 此墓为西汉晚期墓葬。印文中“官垣”二字疑为墓主姓名。 龚家湾一号汉墓 位于渭城区渭城乡龚家湾西村与羊过村之间的头道原上。此处共有6座土冢,西边南北向一排3座,间距20余米,以北头一座为最大,占地约1.2亩,编号为一号墓。1983年咸阳市文物部门对该墓进行了抢救性清理。 该墓系砖石结构的积石、积沙墓。墓是由封土、墓圹、墓道、甬道和墓室五部分构成的。筑法是先挖墓圹,再构筑墓室、甬道和墓道。在墓室与甬道两侧及顶部均填以沙石,以防盗掘。顶部沙石层厚1.86—2.1米,以每块重约2吨左右的大卵石垒三层,卵石之间填充沙子,在沙石层上面再填土夯实。夯层清晰,厚8—11厘米,为圆平夯,夯窝直径7.4厘米。夯土层上再堆筑封土。 墓圹平面呈“甲”字形,为口大底小的长方形竖穴,壁面平整,现存上口东西长19.5米、南北宽13—14.8米,墓室距地表7.6米,在3.2米处留有生土台,台面宽约1米。墓道位于甬道以东,呈斜坡状,长30.35米,上口宽5.7—7.9米,深2.4—7.6米。砖券墓道内填沙和一层卵石,在与甬道相接处垒放两层卵石。砖券墓道口置有墓葬的第一重门。在1.88米厚的填沙石上面,上下插木板封门。甬道位于墓室与墓道之间,结构与墓道相同。墓室位于墓道以西,分前后二室,皆用青沙石构筑。第二重门是石门,位于前室的东口。后室在墓葬的最两端。第三重门位于后室的入口处,亦是石门。葬具为木棺椁,可见髹漆痕迹。由于墓室损毁殊甚、葬式不清。该墓曾6次被盗,仍遗小件铜器115件,铁器60件,陶器19件,货币34枚,其他饰物10余件。 该墓为大型砖石结构墓。构筑中用大块卵石和沙子填充墓道、墓室,这在咸阳周围虽然屡有发现,但在关中及全省范围内并不多见,可谓一种特殊的墓葬形制。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三重门的门楣上,发现了有由羊、树、仙人、异兽、云气等图像构成的摹线画,这在咸阳一带的汉墓中是首次发现。在第三层石门门扉上还发现被砸成碎块的画像石,这在关中亦属罕见。该墓位于汉元帝渭陵和哀帝义陵之南,相去均只2.5公里左右,当为某帝陵的陪葬墓。墓葬建造时代,可能在西汉末年。 秦宫遗址汉墓 位于渭城区窑店乡牛羊村秦宫殿遗址。1980年至1982年秦都咸阳考古工作站在发掘秦宫殿遗址时发现其间有中、小型汉墓多座,清理了其中的16座。 墓葬形制有两种:一种是竖井墓道洞室墓,一种是斜坡墓道洞室墓。随葬品有陶器、铜器、玉器、货币和文字符号砖等共计1912件。内有货币1555枚,其中最早的为四铢半两,最晚的是大泉五十及货泉、货布等。在甲M10墓中出土了一块刻有“永平十三年”字样的纪年砖。“永平”为东汉明帝年号。由此推断,这些墓葬最早者为西汉武帝以后,最晚者为东汉明帝年间。反映出牛羊村一带的秦宫殿在西汉中期以前尚为汉代人沿用,中期以后则日渐圮弃,成为墓葬区。此墓一些砖上刻有男女外生殖器及交欢画面,对研究这一时期民间风俗和普通百姓的心态具有参考价值。 塔尔坡空心砖墓 位于渭城区塔尔坡砖厂附近地质部第三普查大队驻地。1980年8月文物部门进行了随工清理,共发现古墓葬51座,在其中9座汉墓中有3座空心砖墓(M26、M34、M36)较为特殊。 34号墓由墓道、墓门和墓室三部分构成。墓道为竖穴式,底部与墓室地面平齐,长3.1米、宽0.72米。墓门向东,宽0.77米、高0.94米。在墓门两侧的砖壁上横置一长方形空心砖,构成门楣。空心砖长1.16米、宽0.38米、厚0.20米,两端各伸出砖壁外,北端并插入墓圹壁内。空心砖向墓道的一面,饰浮雕背向双虎纹,一虎正在向前飞奔,一虎站立回视前一虎。上侧面亦饰浮雕背向双虎,虎均作奔走状。其他四面为素面。随葬陶器、铜器、铁器和石器50余件。 36号墓系以空心砖为主构筑的砖室墓。由墓道、墓门、墓室三部分构成。墓道位于北边,为竖穴式,长3.4米、宽1米。底部高出墓室地面7厘米。墓室平面呈长方形,长3.67米、宽1.86米、高1.48米,尖顶。整个墓室用方柱形空心砖27块,长方形空心砖37块,子母形空心砖2块,并间用小砖构成。方形空心砖一般长1.105—1.14米、宽0.24米、厚0.22米,一头多有三角形榫口,饰几何纹。长方形空心砖中,长1.18米、宽0.38米、厚0.18米者24块,饰四神图案纹或回形纹。长1.11—1.03米、宽0.3—0.41米、厚0.11—0.15米者13块(多残),饰几何纹。子母形空心砖长1.13米、宽0.28米、厚0.19米,一端有榫口,其中1块饰四神图案。此墓残存随葬器物有壶、罐、灶等陶器4件,“半两”钱2枚,“货泉”1枚,铁棺钉15枚,石斧形器1件。 26号墓呈刀把形,东北向,有墓道,仅残存3块长方形空心砖和一些碎砖块。 从墓葬形制和出土器物来分析,这三座空心砖墓中,34号墓较早,约为西汉中后期;36号墓与26号墓较晚,约为王莽新朝时期。三座墓形制简单,规格比较低,应属中下层阶级的墓葬。各墓所出空心砖以四神图案者最为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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