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秦诏版 秦。1961年咸阳长陵火车站北沙坑出土。铜质,长方形,长10厘米,宽6.5厘米,厚0.2厘米,正面刻秦始皇为统一天下度量衡而发布的诏令。文曰:“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嫌)疑者,皆明壹之。” 两诏秦椭量 秦。1982年9月出土于礼泉县药王洞乡南晏村南。出土时置于一小陶罐内。量为椭圆形,口沿下部2.5厘米处有一周突棱;短柄,中空。重1275克,高7厘米。口长20.8厘米、宽12.5厘米、深6.1厘米,实测容水980毫升。外底面略鼓,长15.5厘米、宽7.8厘米。柄长5.7厘米、上宽4.7厘米。下部呈拱形,高4.3厘米。柄面上刻字3行,自右向左为“右”、“北私府”、“半斗、一”。柄的左侧面刻一“私”字。“北私府”为秦宫中的收藏单位,“半斗”系自铭容量,“一”系编号,左侧“私”字当为“北私府”的省称。容器左右外壁上分别刻两个内容相同的秦始皇二十六年诏,容器外底刻秦二世诏。容器左、右外壁上诏文为:“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嫌)疑者,皆明壹之。”器外底上诏文为:“元年制诏丞相斯、去疾: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皆有刻辞焉。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此诏,故刻左,使勿疑。”二世诏文中“疾”、“焉”、“帝”、“德”四字右下方均有“L”形勾识。此器为实用器。实测容水980毫克,正合秦制半斗,与自铭相符。在秦量器中,铜质半斗量为少见。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定名为“两诏秦椭量”,属国家一级甲等文物。 栒邑两诏铜权 秦。呈八角棱体,腹空。高6.5厘米、面径8.4厘米、底径9.6厘米,重2270克。权身有秦始皇二十六年诏书和二世元年诏书,各占四面,顶部横梁左右有阳文篆书“栒邑”2字,“栒邑”即今旬邑县。此权是有别于一般半球形秦权的精品。原出土地点不详。现藏天津市历史博物馆。 咸阳亭半两铜权 秦。权身略呈扁方体,上窄下宽,顶部冠以弧形鼻纽。高2.35厘米、宽1.1厘米、厚0.45厘米,重7.55克。一面刻“咸阳亭”3字,一面刻“半两”2字。皆为秦隶。斤以下秦权很少发现,此权弥足珍贵。出土地点不详。现藏上海博物馆。 西汉圭、撮、龠三量 西汉。1981年淳化县润镇乡西坡村出土。圭、撮、龠各一件。形制相同,由小到大,依次为圭、撮、龠。器首如勺,侈口,平底,斜腹,有长柄,柄端有系环。经实测:圭通长6.7厘米,径1.273厘米,底径0.772厘米,高0.637厘米,重6.8171克,容0.54毫升;撮通长8.8厘米,口径1.884厘米,底径1.29厘米,高0.96厘米,重14.3368克,容1.69毫升;龠通长11.6厘米,口径3.088厘米,底径1.733厘米,高1.415厘米,重27.1839克,容6.80毫升。为一套四进位的小量器。 始建国律量籥 新莽始建国元年(9)正月初一制。1970年出土于渭城区底张乡布里村。器形似圆勺,有柄,柄长9.2厘米,宽0.5—0.7厘米,厚0.4—0.8厘米。柄正面有铭文一行,文曰:“律量籥方寸而圜,其外庣旁九豪冥百六十二分,深五分,积八百一十分,容如黄钟。”柄背面亦有铭文一行,文曰:“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经测量,籥内径3.164厘米,外径3.643厘米,深1.119厘米,容水9.287毫升。籥的表面饰夔凤纹。王莽以初始元年十二月癸酉朔(公元9年1月15日)改元为“始建国”,此为改元后颁发的标准量器。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