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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一带的文物古迹,历来为世所重。清代乾隆年间曾任陕西巡抚的著名学者毕沅,为保护这些古迹作出了不少贡献,至今受到称赞。毕沅在政务之余经常不惮劳苦,踏勘古迹。他对咸阳原上的西汉诸陵及渭北的唐代陵墓,大都身临其境,亲自考察。咸阳境内现存的汉唐陵墓前,几乎都竖有毕沅所立的记墓碑石,极大地便利了后来的保护管理。乾隆四十年(1775)春,毕沅在考察了泾阳县境的龙洞渠后,道经礼泉,拜谒昭陵,周览封域,发现昭陵陵园疆界不明,樵者乱砍滥伐,耕者随意垦种,丰碑任其劖凿,巨冢听其侵削。即命礼泉知县张心镜厘正疆界,严加保护。翌年又命于昭陵陵园筑围墙30余丈,建立碑亭10余所,公告全县保护昭陵。毕沅二次抚陕后,于乾隆四十八年(1873)又命礼泉知县蒋其昌增修围墙,立碑记事,并在陪葬墓前立石以辨名位,垂永远。翌年还亲撰《大清防护唐昭陵碑》一文,请当时名士钱坫篆书、孙星衍题额并摹勒,由蒋知县立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昭陵墓葬及遗迹的破坏。毕沅抚陕期间通过了实地考察而编纂的《关中胜迹图志》及《关中金石记》二书,对咸阳一带的古遗址、古建筑与其他古墓葬以及各种古代石刻记述很详细,至今在文物保护中仍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保护“昭陵六骏”,是民国初年本地文物保护中的一件大事。先是1914年,美国人卑斯博(BISSUY)串通北京琉璃厂“尊古斋”古董商黄鹤舫和袁世凯次子袁克文与陕西督军陆建章,通过交易,将昭陵祭坛上遗存的唐代著名石刻浮雕“六骏”中的“飒露紫”和“拳毛”运到了美国。1918年,卑斯博再次来陕,与陕西督军陈树藩之父陈配岳交易,密谋将其余四骏运往美国。当其将四骏偷运至西安城北草滩的渭河边打成碎块装箱、企图由水路运走时,被当地民众发觉,及时通告省垣各界,迫使陈树藩不得不下令将四骏运至西安,交省图书馆保存。 据纂于解放前夕的《咸阳县志稿·古迹古物篇》记载,咸阳原上的陵墓以前都有陵地和陵户。如汉高祖长陵“陵墙外余地三顷五十四亩四分,除陵户二名、地四十亩,实起租地三顷十四亩四分。”汉景帝阳陵“陵园外余地三顷九亩八分三厘,除陵户二名,地四十亩,实起租地二顷六十九亩九分三厘。”由此可知,当时帝陵的陵园内是不许耕种的,而每个陵园之外都有三顷以上的陵田,这些陵田除2名陵户各种20亩以给口食外,其余都是以出租的方式将地租出,然后以所收田租作维护陵园费用的。据前志所载,各帝陵依例均由各县“分祭”,如长陵“旧属泾阳分祭”,“文王陵”(实为秦惠文王公陵)“旧属咸阳分祭”。“分祭”疑即分管。由此可知,古代诸陵墓不仅各有2名陵户专司日常看管,还分由各县具体负责管理,且陵户的生活费用及分管县的管理经费亦均有固定的来源。这些办法作为一种管理措施,至今仍可借鉴。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设立的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亦曾注意保护咸阳一带的文物古迹。据1934年12月27日南京《朝报》载,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委员滕固、黄文弼于当月受该会派遣,赴豫陕两省“视察盗掘古墓及古迹毁损”等情时,曾来咸阳、兴平诸县“视察周秦汉各代帝王功臣陵墓”,并与省府商讨过“护惜”事宜。又据1935年1月22日《西京日报》载,汉武帝茂陵“附近古迹、埋葬甚夥,尤以西汉石刻为最。南京考古会为保存古物起见,拟于今岁派员来陕,于茂陵筹设茂陵公园,俾资罗置珍藏。”据载,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已致函西京筹备委员会,该会委员长已“深表赞同,拟即函复前来筹设”。惜此方案后因种种缘故未能实施。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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