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蔡文姬墓]位于蓝田县三里镇蔡王村。墓冢现高4米,周长25米,林木葱郁。1957年由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第二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白鹿原三国墓] 位于白鹿原西距沪河约1200米的第二台地上。1954年文化部第三期考古工作人员训练班在此发掘古墓24座,多为汉唐墓,亦有一座墓葬的形制和出土器物具有东汉末三国时期向西晋及后代过渡的特点。 此墓为斜坡墓道砖室墓。墓道在西侧,长9.85米、宽0.7米,西端深1.5米、东端深5.55米。甬道长1.3米、高1.55米,拱顶。墓室平面呈方形,边长约3米,四壁外弧,穹顶。棺木椁留下的白色板灰及木棺钉16枚位于墓室中央,板灰长约2.7米、宽约1.5米,板灰下还有一层石灰。 出土的随葬物有三足盘、奁形器、釜形器、耳杯、案、勺、井、灶、门墩砖等陶制品14件,“五铢”、“五朱”、“(货)泉”及无文钱四种铜钱52枚,铜镜二面、铅镜一面及小铣刀、鎏金铜扣、铁钱、铅钱、漆器残片等。 [田王晋墓] 1987年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在西安向阳公司迁建工地清理五座晋墓。其墓群东西并列,墓道均在北侧,排列有序。据汉魏以来家族合葬的习惯推测,可能是同宗同族的墓地。 其中二座墓均由斜坡墓道、甬道、墓室组成。有一座墓平面呈“甲”字形,墓道长14.2米、宽1米、口部距地表1米。甬道长1.2米、宽1.1米、高1.3米,拱形顶。墓室长3.2米、宽3.45米、深6.2米,拱形顶。由于盗扰严重,均未出土随葬品。 其余三座墓均由斜坡墓道、甬道、前室、过洞、后室组成。其中一座墓的墓道长17.35米、口宽0.9米、底宽0.9~1米,带有生土二层台和小龛,小龛内置一陶罐。甬道口有木质封门,其外又有封门砖。门为双扇,每扇高1.35米、宽0.5米、厚0.03米。两壁有夹槽及门楣遗迹。前室进深2.85米、宽2.85米、高2.3米,穹窿顶。顶北壁及甬道口上部墙壁0.7米范围内画有北斗七星图,并隶书“元康四年地下北斗”字样;西壁南端画有圆月,并书“月”字。器物多出于前室。前室东端有耳室,耳室拱形顶,有假门,内有一残长1.3米的人骨架,足部出铜锁一件。过洞连接前后室,平面呈梯形,长0.7米、宽0.9~1米、高1.4米,平顶。后室进深3米、宽3.15米、高2.3米,穹窿顶,内有并排两具人骨架,仰身直肢,头向南。东侧人骨架长1.4米,棺具已朽,头下有草木灰,头部出铜簪、陶罐各一件;西侧人骨架长2米,胸、手部出有铜钱,足部出有石块、铁器等。 后三座墓出土罐、盒、钵、甑、灶、井、影壁、桶、耳杯、勺、碗、磨、果盒、猪、鸭、鸡、狗、马、俑等陶质品49件,剪、匕首、刀、剑等铁器各1件,铜簪、铜锁各1件,五铢、剪轮五铢、小五铢、货泉、剪轮货泉等铜钱51枚。 [草场坡北朝墓] 1953年西北工程地区文物清理队在草场坡村清理一座早于北魏正光四年(公元523年)的北朝墓。 此墓由墓道、甬道及前、后室等组成。长斜坡墓道在南侧,宽1.37米,清理出长约13.4米。近甬道门外的墓道两侧各有长方形侧室一个,长3.5~3.9米,宽0.9米。前室东西长3.2米、南北宽3米,后室东西长3.1米、南北宽3米,均呈方形土穴,四壁刷有白石灰。前、后室之间有一过道。 陶器多出于墓道两侧及前室,共158件,有男弓囊俑、披甲武士俑、骑马胡角俑、骑马击鼓俑、牛拉车、果盒、十字椭圆形髻女俑、十字形高髻女俑、抬物俑、击锣俑、猪、鸡、狗、井、灶、带耳盘、灯、羽觞、勺等。此外,在前室出土铜带钩1件、铜饰品12件。这些遗物种类多样,造型简洁生动,表现了汉魏以来的写实主义作风。 [任家口北魏邵真墓] 位于村西北。1952年西北工程地区文物清理队发掘。据出土墓志记载,墓主邵真系北魏阿阳令假安定太守,葬于明帝正光元年(公元520年)。 此墓为斜坡墓道砖室墓。墓道在北,长29.1米、宽0.95米。甬道和主室全用砖砌。甬道长1.64米、宽0.89米、通高1.45米,拱顶。主室大致呈方形,长3.02米、宽2.98米、高2.81米,穹顶,四壁稍外弧。 出土陶制的磨、井、盘、灯、鸡及银饰具各一件,陶武士俑、镇墓兽各二件,拱手男、女俑各三件,墓志一方。 [长安县北朝墓] 位于长安县韦曲镇北原上的二○六所。共二座,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清理。均为土洞墓,由长斜坡墓道、过洞、天井、甬道、前室、后室组成。墓道均在南侧。 一号墓的墓道上口长32.8米、斜坡长31.2米、南深0.9米、北深7.3米,东南壁各带三个翻土台即“三层台”。第一、二翻土台既是墓道上的“二层台”,又是整个墓葬的围沟(象征房屋庭院)和围沟上的“二层台”;第三翻土台只伸到过洞南壁。过洞顶上有一长2.8米、宽2.3米的生土方台,台上有一土刻四阿式房屋模型。过洞南壁剖面为一多重楼阁式建筑模型。天井在过洞北端,平面呈长方形。甬道连接前、后室,顶部亦为二房屋模型。后室中间偏东有葬人骨架,单人仰身直肢葬,头向东,有棺木残痕。房屋的多重楼阁模型,在墓葬形制中极为少见,其为研究北朝时的建筑提供了现实资料,也为系统研究中国古代墓葬形制的演变提供了新的资料。 二号墓与一号墓的形制基本相同,但墓道上只有“二层台”;斜坡墓道入口处为七层台阶,甬道顶部无房屋模型,前、后室的四个角落均发现角柱及柱础。此外,前室东壁有一耳室,内葬一小孩,头向西北;西壁有一四边形生土台,台面北壁下有一土坑,土坑西壁下有一土洞。后室北侧有一东西向放置的棺,仅存头骨,头向东北,头骨附近发现残铜饰及银簪;东侧搁一南北向棺具,骨架头向北,骨架南部有一铁削,中部有一对金手镯。墓葬填土中发现一墓志砖,刻有“韦咸妻苟夫人口”字样。 二座墓共出土罐、碗、甑、井、羊、鸽、狗、猪、鸭、磨、臼、仓、武士俑、男女侍俑、车、牛、灯、管、马等陶质品及釉陶马63件,银簪、银饰、银小人8件,铜铈、榆荚钱各1件及镜1面。牛车及围绕牛车的出行仪仗俑是北朝墓葬中典型的随葬品,其简炼生动,充分表现了汉魏以来的写实主义作风。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