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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时,陕西巡抚毕沅制定了保护西安碑林的规章制度。中华民国时期,西京筹备委员会等机构为保护沣桥牌楼、草堂古迹、西京图书馆唐景云钟、汤峪昙花寺、崇仁寺碑石、蓝田竹林水陆庵壁塑和铜佛像及西安四郊庙宇等古建筑向各有关单位发出若干公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或转发了若干保护西安文物古迹的法规、通知、布告等。 1951年6月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保护古迹三项办法的通知》。 1953年1月1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行《西安市古迹名胜保管暂行办法》,4月12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为保护城墙古迹维护城上游人安全的布告》。 1954年4月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安市基本建设工程中执行中央保护历史及革命文物指示的办法》。 1955年9月21日西安市人民委员会发布《陕西省西安市人民委员会对文化局关于本市城门楼古迹管理问题的批复》。 1958年5月15日,西安市人民委员会发布《西安市1958年全市文物普查工作计划的通知》,10月22日西安市文化局向西安市各区人民委员会发布《西安市文化局关于各区建立博物馆社会展览馆(室)的通知》。 1959年7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护西安城墙的通知》。 1961年6月13日西安市人民委员会转发《陕西省人民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示〉等三个文件的通知》,12月4日,西安市人民委员会批转《市文化局关于入冬后进一步加强对城墙保护的意见》的通知。 1962年11月24日西安市人民委员会批转《市文化局关于入冬后进一步加强对城墙和大明宫遗址保护及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文物保护组织的意见》的通知。 1979年7月13日西安市革委会批转市文管会《关于退还文革中查抄的图书和文物的意见的通知》,11月西安市人民政府颁布《西安市文物保护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982年5月24日西安市文物管理局发布《关于要重点进行城门楼、瓮城和部分城墙修复工程、占用单位应限期搬迁的通知》,5月27日西安市文物管理局发布《关于保护明秦王府北门的通知》,8月2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保护西安城墙的通告》。 1983年5月8日西安市文物管理局发布《杜绝在古遗址保护范围内烧订城砖的通知》,6月7日西安市文物管理局向未央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保护汉城城墙东北隅遗迹的通知》,7月2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安市文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8月27日西安市基本建设委员会、文物局转发中央、省《关于在建设中认真保护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通知》。 1985年7月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保密委员会、市文物园林管理局《关于在涉外活动中加强文物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为了使文物保护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西安市文物园林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文物法规宣传活动。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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